1. 原單位上養老保險又換新單位手續怎麼辦
先讓單位幫你領取一張社保轉移申請單,把基本信息填好,簽字並需要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然後回原單位後,把要轉到社保中心的詳細名稱發給單位經辦人,單位到社保辦理轉移的減員後,會一並列印一張繳費證明回寄給你,你再拿到原來的社保,據此辦理轉移劃帳手續。
社保是需要累計交滿15年,未來辦理退休後才有資格領取養老金的。而且現在社保全國范圍都可以轉移。
拓展資料:
養老保險(Endowment Insurance)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繳費總基數的19%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參考資料:網路 養老保險
2. 要換工作單位和地方了,五險一金是怎麼轉的
1、職工流動就業參保繳費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可以轉移接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2、職工離開本市,到其他地區就業的,先由繳費單位或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醫療保險證卡、《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等有關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務大廳申請,清算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後,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
3、再由本人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至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由雙方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不用往返奔波。
拓展資料
五險一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在職職工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為「應當繳納「項目,法律上應當即為必須,同時繳納也表現出這是一項義務。
2016年3月23日「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將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這意味著,未來隨著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合並,人們熟悉的「五險一金」或將變為「四險一金」,醫療保險將與生育保險合並,有些大型企業會為員工購買福利,如人身意外險、重大疾病保險。
2017年6月底前,部分試點地區將合並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產檢費用將和普通醫療費用一同報銷,試點期限為一年左右。第一批的試點地區包括河北邯鄲、山西晉中、遼寧沈陽、河南鄭州、湖南嶽陽等12個城市。兩險合並之後,未來就是四險一金了。參加醫療保險的人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險的待遇。
資料來源:網路:五險一金
3. 更換了新工作單位,個人養老保險如何轉出原單位、轉入新單位
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後,憑終止勞動關系的書面材料(原來所有的已簽勞動合同、單專位開出屬的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在社會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退工(即退檔)手續,並終結與原單位的養老關系,由社會保障部門列印出社會保險關系變動表。你將終結後的社會保險關系變動表交新單位,由其為你續接養老關系就行了。中間停交的幾個月如果新單位願為你補交更好,不補交也可以,直接按新入職時間續交。
4. 變更工作單位,會不會影響到退休之後領取養老金
如是同城內企業調動,可將養老保險帳戶轉移至新單位內繼續繳納。
繳費年限越長個人帳戶里的錢就越多,退休待遇就越高。
5. 換單位後養老保險怎樣轉換
職工更抄換工作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襲職工醫療保險可按規定隨同轉移至新單位繼續參保。
1、如果跨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轉移,本人帶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養老保險手冊,到社保中心填寫《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到轉移窗口辦理轉移;
2、如果在統籌地區內或同一市內,當從某單位辭職後,只需該單位辦理退工停保手續,新單位辦理用工參保手續,社保關系自動轉入新單位。
6. 換單位了原來的社會保險怎麼辦
根據《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系處理意見的通知》(勞社部發 200113號),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之間流動,要相應轉移各項社會保險關系,並執行調入單位的社會保險制度。 一、養老保險關系處理 職工由機關事業單位進入企業工作之月起,參加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個人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退休時按企業的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其中,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在進入企業並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根據本人在機關(或單位)工作的年限給予一次性補貼,由其原所在單位通過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入本人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安排。補貼的標准為:本人離開機關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資×在機關工作年限×0.3%×120個月。 職工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之月起,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養老制度,其原有的連續工齡與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後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 退休時按機關事業單位的辦法計發養老金。已建立的個人賬戶繼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 退休時 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月按1/120計發 並相應抵減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的養老金。 公務員進入企業工作後再次轉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 原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的本金和利息要上繳同級財政。其個人賬戶管理、退休後養老金計發等 比照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職工的相關政策辦理。 二、失業保險關系處理 職工由機關進入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之月起,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期。職工由企業、事業單位進入機關工作,原單位及個人繳納的失業保險費不轉移,其失業保障按《人事部關於印關<國家公務員被辭退後有關問題的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發 199664號)規定執行。 三、醫療保險關系處理 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流動,在同一統籌地區內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不轉移,跨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及個人賬戶隨同轉移。職工流動後,除基本醫療保險之外,其他醫療保障待遇按當地有關政策進行調整。答:根據《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系處理意見的通知》(勞社部發 200113號),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之間流動,要相應轉移各項社會保險關系,並執行調入單位的社會保險制度。
7. 工作單位變更,養老保險帳號會變嗎
應該不會。那如果一個人變化幾次工作,那不有好多不同的賬號。所以,每個人應該只有一個,而且是不會變的。
8. 工作單位變更後,養老保險交納的問題
1.你的想法有一定道理,你可以和單位交涉不要這5年工齡,應當可以辦到的;個人寫出申請,自願放棄這5年工齡,放在個人檔案里就可以了;
2.但,不要這5年工齡,對個人今後的養老待遇有一定影響,多了解養老保險方面的政策,才好做決定;
3.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達到15年是辦理退休按月享受養老待遇的基礎; 養老保險15年,退休後就可以按月享受養老金待遇,但辦理退休手續仍然是按照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即退休年齡一般是男60歲,女工人50歲,特殊工種提前5年. 對「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情況的理解: 「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這是辦理退休並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的必要條件之一(繳費不滿15年的將一次性結算)。退休金水平的高低與繳費年限和繳費數額直接掛鉤,即繳費時間越長、繳費金額越多,養老金水平也越高,差別主要在於個人帳戶養老金部分,中斷繳費的時間不計作繳費年限。試舉例做比較:假設繳費基數每月為1000元(不考慮繳費基數調整和利息等因素),繳費年限30年計算的個人帳戶養老金每月為:[1000元×11%×12(月)×30(年)]÷120=330元。如果繳費年限為15年,則計算的個人帳戶養老金每月為165元。兩者相差一半,如果考慮利息等因素,則差額更大。
4.看看最新的養老保險政策會更清楚些:國務院2005年12月3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文件規定: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都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為與做實個人賬戶相銜接,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同時,進一步完善鼓勵職工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相應調整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本決定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銜接、新老政策平穩過渡的原則,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制訂具體的過渡辦法,並報勞動保障部、財政部備案。
本決定實施後到達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這是目前計算養老待遇的最新規定.
9. 養老金換工作單位時應該怎麼樣
原單位停保後到原單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辦理保險轉出,應該是有社保和醫保的繳費憑證給你的(可能各地政策不一樣,據當地政策來),拿到現單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辦理社保轉入
10. 單位職工變更單位養老保險變更是不是需要本人簽字
只要員工未達到退休年齡,那麼單位就必須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是不能給員工停止繳納社保的,就算員工本人同意也是屬於違法行為。而員工已經達到退休年齡,單位是否還要給員工繳納是由雙方進行協商的。
《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