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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個人養老金查詢

發布時間:2021-02-13 23:44:31

❶ 廣東佛山社保養老金

交滿15年社保退休能領多少錢的計算公式: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回
其中:基答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1997年12月31日以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4%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❷ 佛山2020年50歲退休個人賬戶31000能領多少錢一個月

很多具體數據不確定,無法計算當事人退休可拿多少基本養老金。勞動者退休基本養老金的計算,涉及繳費年限、繳費工資指數、個人賬戶儲存額、退休年齡、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諸多因素,很多具體數據不確定,是無法計算當事人退休可以領取多少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❸ 查廣東佛山南海2020年15年工齡4月份退休應該有多少退休金

養老金計算中,要用到累計繳費年限、個人賬戶總額、退休年齡、這些年每年繳費基數、這版些年每年社會平均工資、權這些年每年個人賬戶記賬利率、這些年每年每筆繳費的時間。
所以,一般來說,除了在退休時由當地社會保險計算之外,其它人基本沒可能計算出來。

❹ 在廣東佛山市二十五年社保退休了能領多少錢一個月

如果你是25年一直在佛山買的,退休後按當地的基本退休金計算。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本養老金=全省上年月平均工資*(1+養老金指數)÷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工資*0.08*12*繳費年限

❺ 在廣東省社保查到我有廣東省、廣州市、佛山市的養老保險

可以合並,算工齡。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六條跨省流動內就業的參保人容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❻ 佛山養老保險

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

(年9月18日廣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自1998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勞動者年老退休後的基本生活,維 護社會安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 、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我省行政區域內下列單位和 人員(以下統稱被保險人):

(一)所有企業、城鎮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 動關系的勞動者;
(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 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
國家機關、財政拔款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 員的養老保險基金計征和發放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 定。

第三條 社會養老保險實行法定基本養老保險、地 方補充保險和單位補充保險等多層次的保險。政府鼓勵 有條件的地方、單位為被保險人建立補充保險。

第四條 社會保險部門主管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實 行系統管理。

第五條 社會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 結合方式,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合理 負擔。養老保險待遇同被保險人的繳費工資和繳費年限 掛鉤,並建立合理調節機制,使之與國民經濟發展和人 民生活水平相適應。

第六條 人民政府必須保證養老保險基金的徵集和 待遇的給付。

養老保險基金及其收益、各項養老保險待遇按國家 規定免徵稅費。

第二章 養老保險基金的徵集

第七條 社會養老保險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 證號作為被保險人唯一和終身的社會保障號。

第八條 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

(一) 單位和被保險人繳的養老保險費;
(二) 養老保險基金的銀行存款利息;
(三) 基金收益;
(四) 滯納金;
(五) 地方財政撥款;
(六) 社會捐贈;
(七) 其他收入。
第九條 單位和被保險人必須按規定的標准逐月繳 納養老保險費。被保險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全部計入個 人帳戶;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一部分計入個人帳戶, 其餘計入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屬於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 全體被保險人共同所有。

第十條 被保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一定 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由省人民政府根據職工 工資收入水平和個人帳戶積累的情況決定。單位按所屬 被保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養老保 險費,具體比例由社會保險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測定,經 上級社會保險部門審核後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執行。

被保險人月工資收入超過所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 工資百分之三百部分,不計征養老保險費,低於所在市 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的,按所在市上年度職工月 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計征。

第十一條 單位繳納養老保險費按財稅法規規定列 支。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在徵收個人所得稅前扣繳。

第十二條 單位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開戶銀行 憑社會保險部門工具的托收單向單位扣繳,任何單位不 得拒付。被保險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在工資中 代扣繳。

第十三條 欠繳養老保險費、又沒有能力補繳的單 位,可用固定資產或實物變現抵繳。

第十四條 單位破產、終止或因其他原因中止經營 清產核資時,清算人、單位必須分別通知單位所在地的 社會保險部門,養老保險費應按工資同等順序清償。 分立、合並(兼並)單位要承擔原單位的養老保險 責任。

第三章 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五條 被保險人經社會保險部門資格審查,符 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按月領取養老金,直到死亡:

(一)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工作,達到法定退休年 齡,繳費年限累計滿十五年;
(二)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參加工作,達 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累計滿十年。 按月領取養老金的被保險人(含出境定居人員), 必須每年提供生存證明。
第十六條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指單位和被保險人都 按規定標准繳費的年限。繳費年限按實際繳納養老保險 費的月份累計計算。

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被保險人已參加社 會養老保險的年限計算為繳費年限。國有和縣級以上集 體所有制單位的原幹部和固定職工,在當地實施《廣東 省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規定》前,按照國家原規定計 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第十七條 符合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的 被保險人,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 分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所在市上年度職 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准為 個人帳戶儲存額(含利息,下同)除以120。

基礎養老金從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帳戶 養老金從個人帳戶中支付。養老金每年7月調整,所在 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負增長時不調整。

第十八條 符合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的 被保險人,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和過 渡性養老金組成。退休時每月領取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 帳戶養老金的標准、養老金的調整以及來源按前條規定 執行。過渡性養老金從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具體計 發辦法由實施細則規定。

第十九條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被保險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滿十五年的,不得領取基 礎養老金,只能一次領取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同時終結 養老保險關系。

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參加工作的被保險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滿十年的,不得領取 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只能一次領取個人帳戶儲 存額和一次性老年津貼,同時,終結養老保險關系。一 次性老年津貼從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其標准由實施 細則規定。

第二十條 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已經離退 休的被保險人,保持原養老金水平,統一按基礎養老金 和過渡性養老金調整。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人退休前出境定居,個人帳戶 儲存額退還給被保險人,同時終結養老保險關系。被保 險人退休後出境定居,由社會保險部門繼續支付養老金。 被保險人死亡,個人帳戶儲戶額退還給其法定繼承 人,無法定繼承人的,轉入社會養老保險基金。

第二十二條 被保險人退休後死亡的喪葬費、供養 直系親屬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由社會保險部門按國 家和省有關規定發給。

第四章 養老保險管理

第二十三條 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按國家規定執行。 養老保險基金按照國家規定的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同 期利率計息,利息全部轉入養老保險基金。

第二十四條 單位在取得營業執照或獲准成立後的 三十日內,必須向社會保險部門辦理養老保險申報手續 ;單位變更、終止或人員增減、變動時,必須在十五日 內向社會保險部門辦理變更、終結養老保險關系手續。

第二十五條 社會保險部門必須為單位和被保險人 建立社會養老保險檔案。被保險人跨統籌范圍變換工作 單位時,必須辦理養老保險關系和基金轉移手續。

第二十六條 養老保險基金必須實行全額徵收、全 額拔付,任何單位不得挪用、截留。

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

第二十七條 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全省統一核算。在 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全省統一核算前,各市(地級及地級 以上的市,下同)、縣(含縣級市、區,下同)按養老 保險基金徵收總額的一定比例向省、市社會保險部門上 繳調劑金,用於對養老金發放困難地區和企業進行調劑 。各地應上繳的調劑金,由省或市社會保險部門開具繳 款通知書通知開戶銀行扣繳,各地不得拒付。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八條 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是養老保險基金 的監督組織,由人民政府代表、單位代表、被保險人代 表三方等額組成,依法對養老保險行政執法與基金管理 、使用進行社會監督。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的活動方式 由章程規定,其章程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九條 國家審計機關依法對養老保險基金收 支和單位繳納養老保險費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各級社會 保險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基金預算、決算和會計、 統計及內部審計制度。

第三十條 社會保險部門實行公開辦事制度,向單 位和被保險人公布養老金發放情況,提供個人帳戶有關 信息和社會養老保險的咨詢、查詢服務。

第三十一條 單位必須向被保險人如實公布養老保 險繳費情況。被保險人和工會組織有權監督單位按規定 繳納養老保險費,監督社會保險部門按規定發放養老金。

第三十二條 社會保險部門有權對單位和被保險人 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及養老金發放等有關情況進行 稽查。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社會保險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 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同級人民政府或上級機 關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 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 事責任:

(一)違反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規定,未將養老保 險基金及利息全部存入養老保險基金帳戶或未按規定向 被保險人計發養老金的;
(二)擅自更改被保險人養老保險檔案,利用職權 營私舞弊的;
(三)挪用、貪污養老保險基金的;
(四)違反基金管理規定,造成基金損失的;
(五)擅自增加或減免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滯納 金的。
拖欠被保險人養老金的,應將拖欠期間的利息連同 本金一起補發。

第三十四條 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單位挪用、截留 養老保險基金的,應責令其改正,並由其上級機關對主 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分別追究行政責任,對單位法定 代表人,可由社會保險部門處以二千元至五千元的罰款 ;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欠繳養老保險 費,瞞報人數和工資總額的,由社會保險部門責令其限 期繳納,並按日加收應繳額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仍 未如數繳納者,社會保險部門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並可對單位法定代表人處以二千元至五千元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 單位拒不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由社會 保險部門責令其限期參加,並追繳其應參加社會養老保 險之日起的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按日加收應繳額千分之一 的滯納金。逾期仍不執行者,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暫 扣單位營業執照,或者由社會保險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 制執行,並可對單位法定代表人處以二千元至五千元的 罰款。

第三十七條 被保險人或其供養直系親屬在享受養 老保險待遇條件變更或者失去領取條件時,應立即向社 會保險部門報告。被保險人或其親屬以非法手段獲取養 老保險待遇的,應追回其全部非法所得,並可處以非法 所得三倍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 責任。

第七章 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單位與被保險人之間因社會養老保險 事項發生爭議,依照勞動爭議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單位或者被保險人對社會保險部門的 行政行為有異議的,可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該行為之日起 十五日內提請上級社會保險部門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 的,可在復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單位或者被保險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不提起訴 訟,又不履行義務的,社會保險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 強制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條 社會養老保險由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部 門統一管理。中央、省屬和軍隊駐穗單位由省社會保險 部門直接管理;駐其他市、縣的,可委託所在市的社會 保險部門管理。

第四十一條 省、市、縣補充養老保險辦法由省、 市、縣人民政府制訂。單位補充養老保險辦法由單位根 據有關規定製訂。本條例除特指補充保險的條款外均為 法定基本養老保險條款。

第四十二條 省人民政府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三條 本條例自1998年11月1日起施行。

❼ 佛山社保,如何領取退休金

所謂檔案補回工齡,是指1993年之前廣東省經勞動人事部門辦理招工錄用手續的國企和縣以上集體企業職工的連續工齡,行政事業單位當地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個人繳費制度實施之前的連續工齡,可以視同繳費年限。
不能找回檔案的,可以向人社局申請補辦檔案,可以通過當年辦理招工手續的勞動部門及其所在地檔案館查找「招工錄用通知書」、原單位或者主管部門文書檔案或者會計檔案查找工資介紹信存根、職工花名冊、工資表等能夠證明職工身份的材料,復印並加蓋印章,作為證明材料,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視同繳費年限確認,經確認後在辦理退休手續。

❽ 我個人想在佛山買社保、怎麼買

佛山市個人社保現場參保手續:

1、填寫表格《XX市社會保險參保登記、變更申請表》

2、戶口本(驗原件收復印件);

3、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4、已辦理金融社保卡請提供金融社保卡;尚未辦理金融社保卡請提供參保人本人在本市工、農、中、建、招商銀行、交通銀行開具的存摺或借記卡(驗原件收復印件);

5、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隨遷入戶本市且沒有按月領取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申請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一檔的人員,另需提供原戶籍地社保部門出具的沒有按月領取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有效證明(收原件)。

網路參保方式:

佛山市戶籍居民可通過「居醫網申系統」申報參加社會保險,當提交申請時,業務自動生效。以醫保參保為例進行說明,其它保險操作類似。

一、系統登錄入口

第一步,登錄「佛山市社保信息網-個人社保信息查詢」,見下圖:

二、系統使用須知

「居醫網申系統」中附詳細操作指南,此外還須注意3點:

(一)操作「居醫網申系統」提交業務時,需要驗證登錄者手機號。登錄者更換號碼後,須前往屬地社保前台變更預留的手機號碼;

(二)經「居醫網申系統」提交的年度申報業務,其扣費賬戶須從登錄者的社保卡金融、醫保賬戶和此前已在社保前台登記的銀行賬戶中選擇,因此登錄者無法通過「網申系統」登記新的銀行賬戶進行扣費;同時需注意,「居醫網申系統」不適用於下一年度由村居、民政、學校等單位申報、扣費的參保人;

(三)當需要取消已申請業務時,須在申請期內按各區指引到業務前台辦理停保;當收到扣費失敗提示簡訊時,參保人應立即充值扣費賬戶,或到業務前台變更扣費賬戶。註:扣費提示簡訊,由扣費賬戶所在銀行提供;參保人變更預留號碼的,須前往所在銀行。

❾ 廣東佛山退休工資

沒有抄具體數據,無法計算當事人退休可拿多少基本養老金。

勞動者退休基本養老金的計算,涉及繳費年限、繳費工資指數、個人賬戶儲存額、退休年齡、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諸多因素,具體數據不確定,是無法計算當事人退休可以領取多少基本養老金的。

《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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