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在單位辭職了 我養老保險交了3年了 現在工作沒有養老保險 到我補交時是否還要把單位那份也交了
單位給你繳了社保基數乘以20%,個人繳納8%,你的帳戶裡面有當年社保基數的28%金額。
你自己繳納的話只要繳社保基數的20%就可以了,便宜一點。最好是補起,因為基數每年在上漲,現在補劃得來些。
B. 2012年廣西養老金上調方案何時出台
調整方案文件已於4月28日出台,具體為每人每月增加元,按繳費年限或工齡每年加1元,每滿1周歲加0.5元,70周歲以上每滿1周歲再加8元。具體見文件桂人社發[]2012]35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駐桂中直、區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v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 5號)精神,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鼙人員范圍
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人員范圍: 巳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於2011年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含在2011年12月按規定核定了基本養老金,並在2012年1月按月發放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標准
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標准:
(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15元。
(二)按退休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按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保留1位小數點,具體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養老保險資料庫記載數據為准)計算,繳費年限每滿
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三)按退休人員年齡計算,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養老保險資料庫記載的退休人員出生時間核定,截至2011年12月31曰(含)止,每滿1周歲(不滿1周歲不計),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0.5元;對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從年滿70周歲起,每年長1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8元。
(四)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80元;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50元。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含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原自治區勞動和杜會保障廳或原自治區勞動廳)批准取得的高級技師職稱。
(五)至2011年1:2月31日('含〉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附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6元。
(六)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符合上述第(一)至第(五)點規定條件的,按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其調整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全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按全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計發。
三、 調整執行時間
本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從2012年1月1日起執行。
四、 審批辦法
本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巿直屬企業和其所轄縣屬企業,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審批,中夾駐桂企業和自治區直屬企業由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負責審批;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按現行管理體制進行審批。
五、 資金來源
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留存各地代管的結余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解決;來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可參照本通知規定調整辦法調整退休金,所需資金按原資金列支渠道解決。
六、 調整要求
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認真組織實施。2012年1月至4月因調整所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在2012年5
月隨當月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一並發放。各地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增加對養老保險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 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應及時向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財政廳報告。同時各單位要及時對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並於2012年5月18 曰前以書面形式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財政廳。
廣西獲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58個縣(市)
國務院頒布的關於建立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決定中,我區有
58個縣(市)被列入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實施范圍。具體名單如下:
南寧市:橫縣、上林縣、馬山縣、隆安縣;
柳州巿:柳城縣、鹿寨縣、融安縣、融水苗族自治縣、三江侗族自治縣;
:桂林市:全州縣、平樂縣、灌陽縣、資源縣、恭城瑤族自治縣、龍勝各族自治縣;梧州巿:蒙山縣;
防城港市:港口區、防城區、東興市、上思縣; 賀州巿:鍾山縣、昭平縣、富川瑤族自治縣;^
百色市:右江區、田陽縣、田東縣、平果縣、德保縣、田林縣、靖西縣、那坡縣、樂業縣、凌雲縣、隆林各族自治縣、西林縣; ^
河池市:金城江區、宜州巿、南丹縣、天峨縣、羅城仫佬族自治縣、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東蘭縣、鳳山縣、巴馬瑤族自治縣、都安瑤族自治縣、大化瑤族自治縣;
崇左市:江州區、大新縣、龍州縣、寧明縣、憑祥巿、天等縣、扶綏縣; 來賓巿:興賓區、武宣縣、象州縣、金秀瑤族自治縣、忻城縣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2年4月28日印發
(共印200份)
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
2012年4月28日翻印
(共印2000份)
C. 廣西退休金今年怎麼上調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
《 關於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桂人社發〔2017〕41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駐桂中直、區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2017年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人員范圍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在2016年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並從2017年1月起按月發放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8元。
(二)掛鉤調整
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增加月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退休人員按其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其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按桂人社發〔2016〕1號文件規定加發的退休補助費)的2.4%增加月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調整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在此基礎上,每年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
2.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2016年12月31日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8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305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305元計發。
三、調整執行時間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四、審核辦法
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由發放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其它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參照本通知規定調整辦法和標准進行調整,由所在單位(單位已撤銷的由主管部門)負責審核。
五、資金來源
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基本養老金的,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不屬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基本養老金的,仍按原資金列支渠道解決。
六、調整要求
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敏感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市、縣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認真組織實施。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務必在2017年7月底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各地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等措施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提高基金支撐能力。同時,積極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工作,要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
七、及時報告調整情況
此次調整工作從正式文件印發之日起,實行周調度制度。每周四12:00前,各市社保局要向自治區社保局報告落實情況,重點報告資金籌集情況和調整發放情況(報告格式見附件2)。各市人社局要及時進行總結,將調整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並填寫《2017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見附件3),於2017年8月31日前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附件:1.廣西58個縣(市)艱苦邊遠地區名單
2.2017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發放工作進展情況表
3.2017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
2017年7月19日
附件1
廣西58個縣(市)艱苦邊遠地區名單
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建立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決定中,廣西有58個縣(市)被列入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實施范圍。具體名單如下:
南寧市:橫縣、上林縣、馬山縣、隆安縣;
柳州市:柳城縣、鹿寨縣、融安縣、融水苗族自治縣、三江侗族自治縣;
桂林市:全州縣、平樂縣、灌陽縣、資源縣、恭城瑤族自治縣、龍勝各族自治縣;
梧州市:蒙山縣;
防城港市:港口區、防城區、東興市、上思縣;
賀州市:鍾山縣、昭平縣、富川瑤族自治縣;
百色市:右江區、田陽縣、田東縣、平果縣、德保縣、田林縣、靖西市、那坡縣、樂業縣、凌雲縣、隆林各族自治縣、西林縣;
河池市:金城江區、宜州市、南丹縣、天峨縣、羅城仫佬族自治縣、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東蘭縣、鳳山縣、巴馬瑤族自治縣、都安瑤族自治縣、大化瑤族自治縣;
崇左市:江州區、大新縣、龍州縣、寧明縣、憑祥市、天等縣、扶綏縣;
來賓市:興賓區、武宣縣、象州縣、金秀瑤族自治縣、忻城縣。
D. 我是上林今年60 未交過城鄉養老保險能一次性交9 萬嗎
當然不能 了。
E. 廣西的,56歲的男士還能買養老保險嗎是不是有什麼新政策
是的,不知道你爸爸是不是農業戶口?今年實施了一個政策,但只實施今年和內明年兩年內買的,如容果過了明年就會取消,如果你爸是農業戶口的話隨便去找個關系開個單位證明,證明過你爸曾經是員工,然後到勞動部門了解詳細情況,我們這邊的是交4萬幾塊,不知道你那邊是不是,55歲以後就可以領了,不用到60,一個月差不多不夠900這樣,比如這個月買了,下個月就可以領,我是廣西玉林的,已經給我爸媽買了,你爸56歲剛好可以了!
希望以上信息能對你有用!
F. 廣西機關事業養老保險政策
廣西壯族自治區退休人員年調整基本養老金,已經在2017年8月前到位。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桂人社發〔2017〕41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駐桂中直、區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2017年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人員范圍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在2016年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並從2017年1月起按月發放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8元。
(二)掛鉤調整
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增加月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退休人員按其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其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按桂人社發〔2016〕1號文件規定加發的退休補助費)的2.4%增加月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調整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在此基礎上,每年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
2.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2016年12月31日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8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305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305元計發。
三、調整執行時間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四、審核辦法
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由發放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其它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參照本通知規定調整辦法和標准進行調整,由所在單位(單位已撤銷的由主管部門)負責審核。
五、資金來源
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基本養老金的,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不屬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基本養老金的,仍按原資金列支渠道解決。
六、調整要求
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敏感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市、縣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認真組織實施。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務必在2017年7月底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各地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等措施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提高基金支撐能力。同時,積極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工作,要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
七、及時報告調整情況
此次調整工作從正式文件印發之日起,實行周調度制度。每周四12:00前,各市社保局要向自治區社保局報告落實情況,重點報告資金籌集情況和調整發放情況(報告格式見附件2)。各市人社局要及時進行總結,將調整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並填寫《2017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見附件3),於2017年8月31日前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附件:1.廣西58個縣(市)艱苦邊遠地區名單
2.2017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發放工作進展情況表
3.2017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
2017年7月19日
附件1
廣西58個縣(市)艱苦邊遠地區名單
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建立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決定中,廣西有58個縣(市)被列入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實施范圍。具體名單如下:
南寧市:橫縣、上林縣、馬山縣、隆安縣;
柳州市:柳城縣、鹿寨縣、融安縣、融水苗族自治縣、三江侗族自治縣;
桂林市:全州縣、平樂縣、灌陽縣、資源縣、恭城瑤族自治縣、龍勝各族自治縣;
梧州市:蒙山縣;
防城港市:港口區、防城區、東興市、上思縣;
賀州市:鍾山縣、昭平縣、富川瑤族自治縣;
百色市:右江區、田陽縣、田東縣、平果縣、德保縣、田林縣、靖西市、那坡縣、樂業縣、凌雲縣、隆林各族自治縣、西林縣;
河池市:金城江區、宜州市、南丹縣、天峨縣、羅城仫佬族自治縣、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東蘭縣、鳳山縣、巴馬瑤族自治縣、都安瑤族自治縣、大化瑤族自治縣;
崇左市:江州區、大新縣、龍州縣、寧明縣、憑祥市、天等縣、扶綏縣;
來賓市:興賓區、武宣縣、象州縣、金秀瑤族自治縣、忻城縣。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G. 上林村的人口衛生
截止2008年底,該村有農戶69戶,共鄉村人口280人,其中男性146人,女性134人。其中農業人口版164人,勞動力126人。該村以權漢族為主。
到2008年底,全村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12人,占人口總數的4%;享受低保4人。
低保名單:陳菲菲、楊曉林、陳麗菊、陳春華。
村民的醫療主要依靠村衛生所, 距離村委會衛生所0.6公里,距離鎮衛生院3公里。
H. 廣西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上調情況怎麼樣
廣西壯族自治區退休人員2017年調整基本養老金,已經在2017年8月前到位。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
《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桂人社發〔2017〕41號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駐桂中直、區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2017年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人員范圍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在2016年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並從2017年1月起按月發放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8元。
(二)掛鉤調整
掛鉤調整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增加月基本養老金,即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2.退休人員按其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其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按桂人社發〔2016〕1號文件規定加發的退休補助費)的2.4%增加月基本養老金。
(三)適當傾斜調整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在此基礎上,每年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
2.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2016年12月31日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8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第(一)、(二)、(三)點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305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305元計發。
三、調整執行時間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四、審核辦法
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由發放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核定;其它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參照本通知規定調整辦法和標准進行調整,由所在單位(單位已撤銷的由主管部門)負責審核。
五、資金來源
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基本養老金的,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不屬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基本養老金的,仍按原資金列支渠道解決。
六、調整要求
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敏感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市、縣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認真組織實施。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務必在2017年7月底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各地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等措施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提高基金支撐能力。同時,積極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工作,要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
七、及時報告調整情況
此次調整工作從正式文件印發之日起,實行周調度制度。每周四12:00前,各市社保局要向自治區社保局報告落實情況,重點報告資金籌集情況和調整發放情況(報告格式見附件2)。各市人社局要及時進行總結,將調整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並填寫《2017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見附件3),於2017年8月31日前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附件:1.廣西58個縣(市)艱苦邊遠地區名單
2.2017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發放工作進展情況表
3.2017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
2017年7月19日
附件1
廣西58個縣(市)艱苦邊遠地區名單
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建立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決定中,廣西有58個縣(市)被列入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實施范圍。具體名單如下:
南寧市:橫縣、上林縣、馬山縣、隆安縣;
柳州市:柳城縣、鹿寨縣、融安縣、融水苗族自治縣、三江侗族自治縣;
桂林市:全州縣、平樂縣、灌陽縣、資源縣、恭城瑤族自治縣、龍勝各族自治縣;
梧州市:蒙山縣;
防城港市:港口區、防城區、東興市、上思縣;
賀州市:鍾山縣、昭平縣、富川瑤族自治縣;
百色市:右江區、田陽縣、田東縣、平果縣、德保縣、田林縣、靖西市、那坡縣、樂業縣、凌雲縣、隆林各族自治縣、西林縣;
河池市:金城江區、宜州市、南丹縣、天峨縣、羅城仫佬族自治縣、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東蘭縣、鳳山縣、巴馬瑤族自治縣、都安瑤族自治縣、大化瑤族自治縣;
崇左市:江州區、大新縣、龍州縣、寧明縣、憑祥市、天等縣、扶綏縣;
來賓市:興賓區、武宣縣、象州縣、金秀瑤族自治縣、忻城縣。
I. 上林村的人口衛生
該村現有農戶24戶,共鄉村人口126人,其中男性58人,女性68人。其版中農業權人口126人,勞動力75人。該村以,126,壯族為主。
到2008年底,全村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0人,占人口總數的%(人員名單附後);參加農村合作醫療120人(人員名單附後),參合率 %;享受低保6人(人員名單附後)。
村民的醫療主要依靠村衛生所和鄉衛生院, 距離村委會衛生所6公里,距離鄉衛生院2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