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單位和自己交 的養老保險錢存到哪了,能取出來嗎
養老保險,單位的繳費全部劃入統籌基金,個人繳納的全部劃入個人賬戶,是取不出來的。要達到退休年齡滿十五年才能辦理退休,按月發放退休養老金,
2. 我們的養老金交到哪裡去了
報告指出,人口老齡化沖擊下我國養老金的統籌賬戶將給財政造成巨大負擔。 巨大的養老金缺口讓國人愕然,我們繳納的養老金到哪裡去了? 眾所周知,現行的養老金制度規定,由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兩部分構成,其中個人繳納的部分進入個人賬戶,單位繳納的部分則進入公共賬戶,被統籌使用。我國城鎮職工保險始於1991年,當年開始進行養老社會統籌的試點。也就是說,1991年以前,我們沒有養老金制度,退休職工領取的是退休工資,如果所在單位破產倒閉,退休工人則失去退休金保障。 1997年,中國接受了世界銀行的建議,決定建立養老保險多支柱模式,建立統一的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但1997年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個人賬戶中的資金被挪用去發放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個人賬戶一直處於空賬運行的狀態。也就是說我們繳納的養老金,被國家統籌了,支付給了別人。為了彌補賬面虧空,就只能繼續收取未來勞動者的養老金,這樣才能平衡養老金賬戶。 社會保險制度發源於19世紀末德國"鐵血宰相"俾斯麥之手,但是,近來《經濟學人》、《華爾街日報》等世界知名媒體開始質疑養老保險制度,直指其為龐氏騙局或老鼠會。而早在1999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米爾頓·弗里德曼就將社保斥之為有史以來最大的"龐氏騙局",實際上就是借新錢還舊債,拆東牆補西牆。
3. 養老保險單位給交了那麼以後怎麼領哪裡領
養老保險要交滿抄襲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去勞動局申請辦理退休,審批通過後由社保局計算退休待遇金額,再由勞動局復核,通過後由社保局發放退休存摺,社保局每月把退休費准時打入存摺中。你拿存摺到銀行取錢就行了。
4. 養老保險的個人繳納部門進入個人賬戶,單位繳納的部門到哪裡去了
根據國家的規定,參保人個人繳費的,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20%繳納回養老保險,其中個人答賬戶劃入8%,其餘的12%作為統籌資金,由社保部門根據國家政策統籌使用。
雖然是不屬於你個人賬戶,但是這個資金,你依然有獲得的權利,但是要根據國家政策來分配給你,你退休之後,個人賬戶只佔你退休金的一部分,並不是你退休金的全部,很大部分是由統籌資金來支付的,例如你的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以及各種調節金等等。
在你退休之後,每年調整的退休金增加的部分,發放的取暖補貼部分,個人賬戶領取完畢,參保人依然存活需要繼續發放的部分,以及退休死亡之後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等等,都是由統籌資金來支付的,當統籌資金不足時,國家會給予補助兜底。
很多人誤解為單位繳納的部分,全部做了貢獻,是錯誤的,應該說全部用在了參保人的身上,並且資金不足時,國家給予兜底解決。
5. 養老保險單位繳納部分去哪了
養老保險單位繳納部分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5)單位交的養老金最後到哪裡了擴展閱讀
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九條,凡屬於本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范圍的單位,均應當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單位和在職人員的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設立的單位應當在設立之日起1個月內辦理養老保險登記手續。
單位發生分立、合並、破產或者被撤銷以及錄用或者辭退在職人員(包括辭職、自動離職和開除、除名等情況)時,應當在1個月內向原受理登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手續。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時,應當為單位設立養老保險編碼,為在職人員設立個人養老保險賬戶,並核發《養老保險手冊》。
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十條,在職人員的個人養老保險賬戶終身不變。《養老保險手冊》記錄在職人員在本辦法實施前的連續工齡和本辦法實施後記入個人養老保險帳戶中的儲存額,作為退休時計發養老金的依據。在職人員變動工作單位時,《養老保險手冊》隨同本人轉移。
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十一條,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在職人員每月按規定期限繳納,不得逾期繳納或者漏繳、少繳。
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十二條,單位應當按本單位上一月全部在職人員工資總額的25.5%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
在職人員應當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按3%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在職人員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上一年度全市在職人員月平均工資收入200%以上的,2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低於上一年度全市在職人員月平均工資收入60%的,以上一年度全市在職人員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0%為繳費基數。
單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的計算口徑,應當與在職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的計算口徑相一致。單位和在職人員養老保險費繳納比例的調整,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報市社會保險委員會決定。
6. 企業基本養老保險金額最後的去向
1,企業繳納的進的是社會統籌賬戶,不會進你的個人賬戶的2,你個人繳納,如果專按照原來的繳屬費標准,你每月繳納的錢乘以2.5,差不多等於企業繳納的金額,換成個人繳納後,把原來的金額+企業繳納的金額,就是你目前需要繳納的費用
7. 勞動社會保險 公司繳納部分都哪去了
公司繳納的部分進入統籌基金。
統籌基金是所有單位繳費都統一放到一個公共的基金部分,然後再從這個統一的統籌基金中支出基金給那些需要享受待遇的參保人員。
統籌基金的具體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以及在起付標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用的個人負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
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新農保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新農保基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得列支管理費、銀行手續費等支出,任何部門不得擠占、挪用或平調。基金除按規定預留必要的支出外,全部存入銀行或購買國債,所得收益全部納入基金。
(7)單位交的養老金最後到哪裡了擴展閱讀:
試點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下稱「新農保」)建設指導意見中指出:「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遵循指導意見,絕大多數新農保試點地區都實施了縣級統籌。縣級政府負擔起了新農保經辦、管理、監督的主要工作。
較低的統籌層次導致基金互劑、基金保值增值、參保人員流動的困難。當前處於試點階段的新農保制度,面臨著應該由哪個行政層級來主管,以及需要在多大范圍內分散風險等問題,即統籌層次的問題。
8. 養老保險帳戶余額怎麼沒有單位繳納的部分呢單位繳納的部分去了哪裡如何使用
1、單位繳費,來進入社自會統籌賬戶了,不過這也是用於養老金待遇的,不必擔心。
2、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而基礎養老金部分就是由社會統籌賬戶支出,是占養老金待遇的主要部分。
你只要保證個人繳費狀態是正常的就行了。
9. 社保單位繳納部分去哪了
養老保險單位繳納部分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9)單位交的養老金最後到哪裡了擴展閱讀
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九條,凡屬於本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范圍的單位,均應當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單位和在職人員的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設立的單位應當在設立之日起1個月內辦理養老保險登記手續。
單位發生分立、合並、破產或者被撤銷以及錄用或者辭退在職人員(包括辭職、自動離職和開除、除名等情況)時,應當在1個月內向原受理登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手續。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時,應當為單位設立養老保險編碼,為在職人員設立個人養老保險賬戶,並核發《養老保險手冊》。
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十條,在職人員的個人養老保險賬戶終身不變。《養老保險手冊》記錄在職人員在本辦法實施前的連續工齡和本辦法實施後記入個人養老保險帳戶中的儲存額,作為退休時計發養老金的依據。在職人員變動工作單位時,《養老保險手冊》隨同本人轉移。
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十一條,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在職人員每月按規定期限繳納,不得逾期繳納或者漏繳、少繳。
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第十二條,單位應當按本單位上一月全部在職人員工資總額的25.5%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
在職人員應當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按3%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在職人員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上一年度全市在職人員月平均工資收入200%以上的,2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低於上一年度全市在職人員月平均工資收入60%的,以上一年度全市在職人員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0%為繳費基數。
單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的計算口徑,應當與在職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的計算口徑相一致。單位和在職人員養老保險費繳納比例的調整,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報市社會保險委員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