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個人買的養老保險,要是沒有到年限.可以退款嗎
可以辦理暫停繳費,但不能退費。只有在參保人員死亡、出國定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足15年本人又不願延長繳費的等情況下才可退費。
② 養老保險沒到年限,年歲到年限了,能領退休金嗎
養老保險申請條件
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是達到回法定退休年齡答,並已辦理退休手續;二是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三是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③ 一直交養老保險,但沒到年限人死了,能是嗎
能退,但只能退個人賬戶資金余額(這部分只佔投保總額的約1/3),另外根據繳費年限給予一定喪亡補助
④ 養老保險不夠年限的問題
今年7月1日生效的社會保險法規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未交滿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時間5年,延長5年後還達不到15年的可一次性補齊到15年。根據你的情況你還要延長3年繳費時間到63歲退休。
⑤ 養老保險沒到年限可以退嗎
養老保險從10年1月起就已經不允許退了。
⑥ 養老保險沒有交夠年限的,到了年限的能不能領養老額
不能,以前的可以一次性補交差的,然後就可以開始領,現在基本不給補交,只能繼續交,直到交夠年限再辦理手續開始領取,也可以直接不要了退保,不過這樣就只能那會個人繳費部分
⑦ 養老保險繳費退休時年限不到15年怎麼辦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回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達到答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2、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⑧ 養老保險繳納不夠年限怎麼辦
你好,
如果繳納不滿15年的,那麼不享受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必須繳納滿15年的才能享受。
你要是想取出來,除非自己死亡(養老保險沒繳滿)可以取出來。
⑨ 養老保險沒有交夠年限怎麼辦
養老保險的意義
養老保險的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有利於保證勞動力的再生產。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2、有利於社會的安全。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3、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繳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此外,由於養老保險涉及面廣,參與人數眾多,其運作中能夠籌集到大量的養老保險金,能為資本市場提供巨大的資金來源,尤其是實行基金制的養老保險模式,個人賬戶中的資金積累以數十年計算,使得養老保險基金規模更大,為市場提供更多的資金,通過對規模資金的運營和利用,有利於國家對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
⑩ 養老保險年限多長,要交夠多少年
以前一直有人認為交納養老保險要15年就夠了,其實相關規定是對繳費滿15年但未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仍應繼續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如中斷繳費,在達到退休年齡確定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基數只能按本人中斷繳費上年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確定;多次中斷繳費的,扣減中斷繳費的全部年份,推算出累計繳費年限,並按推算後的繳費年限和上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基礎養老金。
(10)養老保險沒到年限擴展閱讀: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考資料:網路_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