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地區不同,那麼標准也是不一樣的。
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北京市養老金的調整,將繼續向退休時間早、年齡較大、養老金水平偏低的人員傾斜。與去年相比,此次養老金增加幅度為10.92%。此外,最低養老金的底線將提高100元,達到1000元。
其《通知》內容摘要如下: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
企業退休人員、退職人員、佔地農轉工人員、原臨時工養老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由兩部分組成:
(一)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滿10年以上的,在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基礎上,按其滿10年以上的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按滿年計算)增加1.5元。
(二)按退休時間調整基本養老金。1990年4月30日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90年5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三)上述退休人員中:
1、1953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1990年4月30日以前退休的人員,在按上述(一)、(二)款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2、1990年4月30日以前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在按上述(一)、(二)款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其調整額度不足80元的按80元調整。
3、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在按上述(一)、(二)款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高級工程師,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正高級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按上述(一)、(二)款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4、退休人員按本通知調整基本養老金身份有交叉時不重復計算,待遇水平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調整。
B. 北京市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2012年北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政策出台本報訊: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198萬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將按人均月增230元的標准進行調整,調整後的月人均養老金水平將從目前的2280元提高到2510元。這是本市第20次調整退休養老金。
1.向低於平均水平者傾斜月增30-45元
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而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同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2.根據退休人員2011年基本養老金水平,按絕對額再次普遍增加養老金
2011年低於養老金平均水平2280元的人員 增70元/月/人
2011年月養老金2280元(含)至4000元的人員 增40元/月/人
2011年月養老金4000元以上的人員 增20元/月/人
3.向特定群體傾斜
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群體,此次按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00元到440元不等。
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按專技職務增120-220元/月/人;低於2510元補足到251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低於2510元補足到2510元
4.65歲及以上所有退休人員月增90-150元
65-69周歲 增90元/月/人
70-74周歲 增110元/月/人
75-79周歲 增130元/月/人
80周歲以上增150元/月/人
C. 北京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
2012年北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政策出台本報訊: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198萬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將按人均月增230元的標准進行調整,調整後的月人均養老金水平將從目前的2280元提高到2510元。這是本市第20次調整退休養老碧枝金。
1.向低於平均水平者傾斜月增30-45元
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而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同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和陵增加52.5元。
2.根據退休人員2011年基本養老金水平,按絕對額再次普遍增加養老金
2011年低於養老金平均水平2280元的人員 增70元/月/人
2011年月養老金2280元(含)至4000元的人員 增40元/月/人
2011年月養老金4000元以上的人員 增20元/月/人
3.向特定群體傾斜
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群體,此次按參加革命工作喚慧戚時間進行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00元到440元不等。
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按專技職務增120-220元/月/人;低於2510元補足到251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低於2510元補足到2510元
4.65歲及以上所有退休人員月增90-150元
65-69周歲 增90元/月/人
70-74周歲 增110元/月/人
75-79周歲 增130元/月/人
80周歲以上增150元/月/人
D. 2011年北京市社保繳費基數及繳費比例
關於統一2011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通知
京社保發〔2011〕25號
各區(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各社會保險代辦機構,各參保單位:
根據北京市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和市統計局公布的2010年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50415元),現就統一2011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凡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4201元。
二、凡是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12603元。
三、凡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2941元。
四、凡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2521元。
五、凡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1680元。
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農民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農民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確定;參加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農民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按照1%繳費的農民工,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繳費基數;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按照12%繳費的農村勞動力參照城鎮職工標准進行繳費。
七、個人委託存檔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金額:
(一)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
1.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840.2元、失業保險費50.41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504.2元、失業保險費30.25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336元、失業保險費20.16元。
(二)醫療保險
1.不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205.88元,其中基本統籌191.17元、大額互助14.71元。
2.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 個人月繳費為29.42元,其中基本統籌14.71元、大額互助14.71元。
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E. 北京市退休金怎麼算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2006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7月1日後申領基本養老金計發月數參保人,再計發地方養老金:地方養老金=(本市2005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全省2005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2×本人2006年6月30日前繳費年限×1%。
註:關於a的取值,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大於等於0.6時,a=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小於0.6時,a=本人平均繳費指費除以0.6.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企業職工退休工資主要是由基本養老金組成,其中基本養老金在計發時又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地方養老金等主要三部分組成。
F. 北京市歷年養老保險繳納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1%,你自己繳納8%;
醫療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9%,你自己繳納2%外加10塊錢的大病統籌(大病統籌主要管住院這塊);
失業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你自己繳納1%;
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
住房公積金: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8%,你自己繳納8%
以上,這么算下來,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的社保比例應該是21%+9%+2%+0.5%+0.8%+8%=41.3%
你自己每個月為你繳納的社保比例應該是8%+2%+10塊+1%+8%=19%+10塊
暫時去掉你交的10塊錢不談,單位繳納的比例和你繳納的比例應該為413:190,這就是說如果你每個月為自己的社保繳納了190塊錢,那麼單位會往你的社保帳戶上打進去413塊錢,每個月你的社保帳戶上增加的錢就應該是413+190=603塊錢。
所以公司給員工買社保的比例就是413:603,大約是2:3....
G. 北京市的退休金是多少
北京市各職業養老金領取標准:
1、軍隊轉業幹部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355元/月的,補足到3355元/月。
2、原工商業者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355元/月的,補足到3355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3、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355元/月的,補足到3355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4、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 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80元。
5、在按照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2018年12月31日(含)前年滿 65周歲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再按照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40元;年滿80周歲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
6、作為享受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每年增發1-3個月生活補助費的基數。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執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額發給。
H. 北京市退休金怎麼算
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僅限1998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人員、之後參工的視同繳費年限人員)。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北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98年6月30日前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工資指數(為1)×視同繳費年限×1%)+(退休時上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實際繳費工資指數×被保險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實際繳費年限×1%)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關於貫徹實施<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有關問題的具體辦法》
京勞社養發[2007]21號
二、關於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基本養老金按以下標准計發: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被保險人的全部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一年發給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被保險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見附表1);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為: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與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之和。其中:
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被保險人的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
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與其本人繳費工資指數的乘積為基數,按1998年6月30日前被保險人的實際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
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計算公式見附件一。
附件一:
1、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
J =(C平+C平×Z實指數)÷2×N實+同×1%
2、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
G = G同 + G實
其中:G同 = C平×Z同指數×N同×1%
G實 = C平×Z實指數×N實98×1%
3、基本養老金計算公式中有關指標解釋
(1)J 為「基礎養老金」;
(2)C平 為被保險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保留兩位小數);
(3)Z實指數(實際繳費工資指數,計算結果保留四位小數)=(Xn/Cn-1 +……+X1993/C1992+X1992/C1991)/N應繳;
(4)Xn , ……,X1993 , X1992為被保險人退休當年至1992年相應年度各月本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5)Cn-1,……,C1992, C1991為被保險人退休上一年至1991年相應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見附表2),其中Cn-1為被保險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除以12再乘以當年的應繳費月數,C1991為1991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除以12再乘以3;
(6)N應繳 為被保險人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
(7)C平×Z實指數 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8)N實+同 為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之和;
(9)G 為「過渡性養老金」;
(10)G同 為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
(11)Z同指數(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工資指數)=1;
(12)N同(視同繳費年限)為實行個人繳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
(13)G實 為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過渡性養老金;
(14)N實98 為被保險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實際繳費年限。
以上涉及的繳費年限,均計算到月,保留兩位小數。
以上涉及基本養老保險金的計算,以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
I. 2012年北京市養老金
人保部門正在就2012年養老金的調整政策作出安排。
按照計劃,北京市2012年還會繼續上調養老金水平,目前補貼標准正在測算中,調整幅度不會低於近年平均水平,預計從2012年1月開始調整。
J. 北京市基本養老金的計算
183號令 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養老金計算實例
某女幹部2007年3月55周歲,繳費年限全部共是37年,個人帳戶儲存額23000,歷年繳費基數見下表。其中實際繳費年限N實是從統一規定的「界限」1992年10月起,至2007年3月,共14年零6個月,即14.5年;而視同繳費年限N同是22.5年
用來算「過渡性養老金」的N實98,是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前的實際繳費年限,共5.75年。
經過計算後,此人的Z實指數是1.0250,其繳費基數C平是2006北京職工月平均工資,即3008.
基礎性養老金=(C平+C平×Z實指數)÷2×N實+同×1%=3008+3008*1.0628)/2*37*0.01=1147.909291
個人賬戶養老金=全部個人賬戶儲存額/55歲計發月數=23000/170=135.2941176(元)
過渡性養老金=C平×Z同指數×N同×1%+C平×Z實指數×N實98×1%
=3008*1.0628*22.5*0.01+3008*1.0628*5.75*0.01=860.6226(元)
養老金合計=基礎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147.90+135.29+860.62=2143.823(元)
按過去2號令的老辦法計算 ,所得為1400多元,按183號令,個月的基本養老金多600多元,
超額百分比在50%左右,所以按2007年不應超過40%走,最後養老金為1960左右.
個人覺得除了z實指數其他都還是比較好算的,因此帶入一個人算了一下,過程如下
社平工資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2877 3402 4523 6540 8144 9579 11019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12285 13778 15726 18092 20728 24045 28348
2005年 2006年
個人繳費基數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2100 2300 3200 4900 6500 8300 13000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17000 20300 19600 28000 27000 22000 20000 19600 4800
比值 X1992/C1991 X1993/C1992 X1994/C1993 X1995/C1994 X1996/C1995 X1997/C1996 X1998/C1997
0.73 0.676073 0.707495 0.749235 0.798134 0.866479 1.17978
X1999/C1998 X2000/C1999 X2001/C2000 X2002/C2001 X2003/C2002 X2004/C2003 X2005/C2004
1.383801 1.473363 1.246344 1.547645 1.302586 0.914951 0.705517
X2006/C2005 X2007/C2006
0.597415 0.531915
z實指數=歷年系數和÷應繳年限=15.4106/14.5=1.0628
抱歉,公式帶錯了一個,這下是對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