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北京社保交10年算北京還是
分析一下吧:
1、目前我國社保中,養老保險是可以轉的,公積金不能轉,只能提現,醫回保的個人賬戶答是不能轉的;
2、養老保險轉移後,在所在地同時參加醫保,重新開始繳費及享受待遇;
3、你既然在北京安家,當然應該把社保轉過來,否則很多待遇享受不到,至少,總不能看個病還回老家吧;
4、39歲,到退休還有很多年,當然要參保;
㈡ 在北京養老保險交夠10年,剩下的5年可以一次性交齊嗎
不可以。《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社部令第13號)第二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所以剩下的5年必須按月繳納,繳滿15年時,辦理退休手續。
㈢ 請問,如果我在北京連續繳納養老保險10年,又回到戶籍所在地工作直至退休,養老金可否依照北京標准發放
養老金是按照你辦理退休手續的地方來決定養老金標準的。
我給你個建議
北京版這邊10年你可以先不權要動,不在北京繳納了沒關系,但是不要把北京的保險轉移到戶籍地。
就停繳然後放在北京就可以了。這個記錄北京會一直留著的。
你在外地工作快到退休的時候可以把外地的保險記錄停掉,然後來北京找可以辦理退休的代理公司繳納。激活北京賬戶之後你可以把外地繳納保險的記錄轉移合並進北京。這樣的話,你養老保險滿足累計滿15年的條件就可以在北京退休了。養老金發放的標准也是北京地區的標准。
㈣ 我在北京市已經交滿了十年的養老保險 ,現在我不想上班了,請問保險該怎麼辦
可以暫時不去管他,但是要在退休年紀之前累計交滿15年才能享受退休待遇,否則只退還個人賬戶的本息。如果你是京籍戶口也可以把關系轉到人才,按自由職業人員以比較低的基數繳納保險。
㈤ 我以前是在北京上的養老保險超過10年了但我給轉到河北了,而且又交了一年了,現在還可以再回北京交嗎
不可以再回北京交了,因為你以前在北京交了10年,但是你已經把養老保險轉到回河北了答,又連續在河北交了一年,以後你只能在河北交,除非你把關系再倒到北京,以前你在北京交的保險是可以跟在河北交的算在一起的,相當於你已經累計繳費11年了。
㈥ 北京五險交了10年,老家的養老保險交了10年
首先,國家只允許個人享受一份退休金。也就是說不管你交了多少份保險,只能有一份辦理內退休手續。容
如果你北京和老家繳納的保險是同一類的,都是城鎮職工類保險。那麼臨近退休前,你可以把這兩個保險合並。如果兩個保險時間不沖突的話,那麼這兩份保險他們的繳納時間會累加在一起。這樣還可以提高你領取養老金的額度。如果兩個保險時間沖突了。原則上都是留一個,退一個。如果是老家合並到北京,那留的是北京退的是老家那份。北京合並到老家,那就是北京退費,老家的留著。退的那份,是只會退給你個人繳納部分。單位繳納部分是直接充公的。
如果你北京和老家繳納的保險不是一類。一定要做城鎮職工類養老保險的退休。這樣養老金會多拿。
㈦ 北京連續繳納十年社保可以申請在北京退休嗎
1,只要累計繳費滿15年就可以到年齡辦理退休,但是退休費要參考繳費金額和年限,內可以把外地的繳費轉到北容京來。2,外地人員在京工作,在京的實際繳養老保險費累計滿15年後,當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以在北京領取養老金。
㈧ 在老家交19年養老保險又在北京交了十年應在那裡辦退休
兩邊同時繳費的年限只計算一邊,不重復計算。放棄一邊的話,那邊的保險關系就回要清理,然後把你的個人賬戶答儲存額退還你本人。
但是還是有兩種處理方法:
1、如果你在北京累計繳費社保滿10年以上,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社保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15年,你可以申請在北京工作地辦理退休手續,也可以遷移回老家辦理退休手續。在哪裡辦理退休手續,就享受哪裡的職工退休待遇。
2、如果你在北京累計繳納社保不滿10年,到法定退休年齡,你只能將在北京參保繳納的社保帳戶遷移回戶籍社保帳戶合並,再申請辦理退休手續,遷移合並的社保,不影響你的累計繳費年限。
具體的可以咨詢社保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