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廣州退休金高還是廣東省退休金高
廣東省早已實行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對同一勞動者而言,在廣東省任何一個地方辦理退休,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完全相同,不存在誰高誰低的問題。
廣東省人民政府
《關於貫徹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的通知》
粵府(2006)96號
三、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從2006年7月1日起,改革企業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和年度調整辦法。2006年6月30日前已申領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仍按原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本通知規定的年度調整。
(一) 享受基本養老金條件。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2.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保未參保,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二)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1.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辦法見附件2。
參保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低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a=本人平均繳費指數÷0.6,今後可隨我省區域經濟發展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基礎養老金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
以本人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國發〔2005〕38號文的規定執行(見附件1)。個人賬戶養老金從本人個人賬戶基金中支付。
2. 具有視同繳費權益並建立了視同繳費賬戶的下列參保人,在計發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計發過渡性養老金:
(1)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7月1日以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
(2)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前具有按國家規定的視同繳費年限,2006年7月1日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
3. 首次領取的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為:
(1)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時本人視同繳費賬戶總額除以120;
(2)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6月30日前已具有按國家規定的視同繳費年限的,以本人視同繳費賬戶總額除以120;2006年7月1日後開始具有按國家規定的視同繳費年限的,以本人視同繳費賬戶總額除以個人賬戶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
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參保人視同繳費賬戶的核定與建賬工作。視同繳費賬戶的建賬與管理辦法見附件3。
附件3
視同繳費賬戶建賬和管理辦法
一、視同繳費賬戶建賬對象
為所有按規定享受視同繳費權益的人員建立視同繳費賬戶。
二、視同繳費賬戶建賬辦法
(一)對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享受過渡性養老金的參保人,補計1993年前視同繳費年限、補齊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前個人繳費不足8%部分的視同繳費賬戶。
1. 1993年底以前的視同繳費賬戶建賬辦法
截至2006年6月30日時本人1993年底前的視同繳費賬戶總額=1993年所在地職工月平均工資×8%×12×1993年底以前視同繳費年限×(1+10%)12.5
1993年底前沒有視同繳費年限但有實際繳費年限的參保人,也按上述辦法建立視同繳費賬戶。
1993年底前所在地職工平均工資,用全市或縣(市、區)職工平均工資,由所在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決定。
㈡ 廣東省養老保險待遇
你好,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文件第七條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在本意見印發之日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本意見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也就是說,在你們本地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參保人距待遇領取年齡(60歲)不足十五年的,應當逐年繳費,包含到齡當年的保費。制度實施時,參保人距待遇領取年齡(60歲)超過十五年的,可選擇不繳,但是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十五年,否則無法申領待遇。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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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廣東省職工養老保險金 哪些人有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過渡性養老金=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享受比例。
計算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一)計算每月繳費指數:取員工參加工作起至退休時的每月繳費工資,除以當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計算平均繳費指數:將員工自參加工作起至退休時繳費年限的每月繳費指數相加,除以其繳費年限的月數,得出平均繳費指數。
(三)計算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將平均繳費指數乘以退休時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得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享受比例
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不超過25年者,其享受比例為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1.2%;
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超過25年者,其享受比例為30%+(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25)×1%。
(3)廣東省基礎養老金擴展閱讀:
計算內容
方法
計算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一)計算每月繳費指數:取員工參加工作起至退休時的每月繳費工資,除以當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計算平均繳費指數:將員工自參加工作起至退休時繳費年限的每月繳費指數相加,除以其繳費年限的月數,得出平均繳費指數。
(三)計算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將平均繳費指數乘以退休時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得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享受比例
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不超過25年者,其享受比例為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1.2%;
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超過25年者,其享受比例為30%+(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25)×1%。
過渡性養老金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享受比例。
㈣ 我問的是2020年的廣東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而不是2019年的
我問的是2020年的廣東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而不是2019年的案例,愛你,你這個要去那個,嗯,養老保險中心去問啊,辦證中心問。
㈤ 廣東職工 退休金 是怎麼計算的
城鎮職工中人的養老保險分為三個部分來領取,分別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這一部分來自大家所在的企業(單位)的繳費,你要是自由職業者,沒有企業給你繳費,那這一部分就得你自己繳費,總之都要交進當地的統籌賬戶,從裡面去領取。
基礎養老金的計算方式: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加上你自己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兩者相加之和除於2,求一個平均數,然後用所得的平均數乘以你自己的繳費年限的百分比,得到的結果就是你的基礎養老金。
公式=(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x繳費年限ⅹ1%。
比如你退休時上年度2017年平均工資是5000元,而你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也是5000元,那麼兩者相加除以2還是5000,而你繳費了30年,5000元乘於30等於150000元,150000x1%等於1500元,這就是你第一部分的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這是我們自己繳費,不斷累積起來在自己個人賬戶里的錢。
領取方式是等到退休時,整個繳費的本金和利息的累積額就確定了,用這個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即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內養老金儲存額÷計發月數。
計發月數和你的退休年齡相關,比如60歲退休就是139個月。假設你在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是20萬元,每個月領多少,就是20萬除以139等於1438.85元。
公式=200000÷139=1438.85元
過渡性養老金是針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參巳參加工作,卻要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才退休的這一大批「中人"。這批人改革前的工作年限沒有繳費,也沒有建立個人賬戶,而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儲存額又是計算養老金的主要因素,所以國家在政策上對中人進行補貼,就是過渡性養老金,另外還有一個視同繳費年限。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限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x指數化視同繳費基數ⅹ視同繳費年限x1.3%或者是1.4%。
公式=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x指數化視同繳費基數x視同繳費年限ⅹ1.3%(1.4%)。
(5)廣東省基礎養老金擴展閱讀
退休金(Pension Plan) ,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企業制訂的退休辦法,應有利於提高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使其老有所依,對社會的安定和提高企業效益均有益處。
以上三個部分就是基本養老金的組成部分。通過養老金計算的三項公式,我們可以看出影響養老金的主要原因:
1、退休時的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工資越高,計算的養老金越高;
2、個人的繳費年限,繳費年限越長,計算的養老金越多;
3、個人的繳費基數,繳費基數(檔次)越高,計算的養老金越多;
4、個人的繳費工資,工資總額越高,繳費越多,繳費越多,個人賬戶儲存額越高;
5、個人賬戶內養老金儲存額,個人賬戶儲存額越多,計算的養老金越多;
6、退休年齡,退休年齡越大,計發月數就更少,計算出的養老金就更多。
㈥ 企業退休養老金怎麼計算 廣東企業退休養老金是多少
廣東省企業職工退休基本養老金計算方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是指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給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指根據參保人員退休時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計發月數不是指某個退休人員實際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數(因為在退休時無法預計),而是根據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測算出來的一個假定的指標。個人賬戶養老金 = 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3、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至規定退休年齡為止。參保人員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從1995年起(這個是我省的,其它省可能不是1995年)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參保人員當年繳費工資指數為本人當年繳費工資額與當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
(6)廣東省基礎養老金擴展閱讀
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調增幅度
自2013年1月1日起,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企業退休高工、高齡人員等群體適當再提高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有關規定予以傾斜。
為保障企業退休人員生活,2005年至2012年,我國已連續8年較大幅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2012年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達到1721元,與2005年調整前月人均700元的水平相比,8年累計月人均增加1021元。
㈦ 2017廣東中山養老金發放標准
你好,我幫你找了下,這個是最簡單容易懂的,你可以參考下,也內可以自己搜下,容希望可以幫助到你哦
(一)基礎養老金。中央確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建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長期繳費的,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具體辦法由省 (區、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中山市自2016年7月1日起每人每月110元。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目前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例如:「老王」從25歲開始繳納養老金,60歲退休,一直按照2000元/年標准繳納城鄉養老保險。他退休後每個月可以領取的養老金如下:
基礎養老金:110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2000*35/139=504元
每月領取的養老金=110+504=614元
具體的養老金政策,建議工作日時候具體咨詢中山社保中心
㈧ 廣東省沒買社保的居民怎樣辦理領基礎養老金
填寫相關材料。
由單位相關負責人告知退休職工需要填寫的相關表格信息,比如養老保險待遇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養老保險手冊,銀行卡或社保卡等,提前退休相關證明這樣都要准備好。
如何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
申請前核對信息。
首先是職工單位社保經辦人負責核對職工繳費情況的基本信息,比如是否夠滿15年,是否累積或連續繳存,是否需要補差等,然後再由社保局征繳科核對個人的繳存相關信息是否有誤,即初審。
如何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
進行復審。
工作人員初審後再進行復審,復審主要是由另一工作人員再次核對申請材料是否有誤,確認無誤後再在相應的地方進行加蓋公章表示審核通過。
如何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
繳納管理費。
現在除了機關事業單位退休是直接由社保局發放到醫保卡外,其餘的退休職工大部分是自己去社區進行登記,這就要到相應的銀行去登記繳納社區管理費,即你的檔案會回到社區被管理。
如何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
開戶銀行。
按照社保局養老保險科的政策要求,去指定的銀行辦理開戶手續,最好將銀行卡做一個復印件留底,如果有醫保卡可以直接打到醫保卡上,再取出來或轉賬出來。
如何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
領取結算養老保險待遇。
待所有手續辦完後,社保局會在發放養老保險待遇前核算你的所有個人信息,若確定無誤會在每個月月初發放你的養老金,到時候就可以取出來用了。這樣整個養老保險待遇領取的流程就完成了。
如何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
7
總之,養老保險待遇的領取需要交納一定的年限才能領取,即使達到了年限要求,但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也是不能領取的,特殊情況除外(提前退休),有一份養老金來養老也是不錯的選擇,且交的時間越長,繳費基數越高,領取的養老金也越多。
㈨ 廣東新農保基礎養老金
關於印發廣東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補充規定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政策,指導各地更好地開展新農保
工作,結合各地實踐和有關意見建議,現對我省新農保政策作出如下補充規定,請遵照執行。
一、關於子女參保情況認定問題
對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年滿
60
周歲老年農村居民子女參保情況的認定,以戶籍在同一村民小組的子女
(含外出打工者,不含外嫁女)是否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為基本認定標准,具體辦法由各地自行制定。
二、關於特殊人群參保繳費補貼問題
(一)退伍軍人軍齡視同參保年限及接續問題。
根據省政府《關於做好我省
2005
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粵府〔
2006
〕
11
號)的
有關規定精神,退伍軍人回鄉後參加新農保,如果其服役期間未參加軍人養老保險的,其軍齡應視同新
農保參保年限;服役期間參加了軍人養老保險的,應做好與新農保的銜接,軍人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
並計算,保費記入新農保個人賬戶,並按新農保規定繼續繳費。
(二)低保對象、五保對象等特困群體繳費補貼問題。
有條件的地方應資助低保對象、五保對象等特困群體參加新農保,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
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參保人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繳費補貼。
三、關於補繳、躉繳和財政補貼問題
(一)
當地實施新農保制度時,距領取養老待遇的年齡超過
15
年(含
15
年)的參保人,達到領取
待遇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少於
15
年的,應繼續逐年繳費至繳費年限滿
15
年止,從其符合申領養老待
遇條件時的次月起發放養老金,繼續繳費期間享受政府補貼。
(二)
當地實施新農保制度時,距領取養老待遇年齡不足
15
年的參保人,應逐年繳納養老保險費至
領取養老待遇的年齡,也可選擇躉繳若干年的養老保險費,但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
15
年。對躉繳部分的
財政補貼,在其達到領取養老待遇年齡前,由各級財政逐年撥付,在其達到領取養老待遇年齡後,剩餘
躉繳年限的繳費補貼按躉繳當年各級財政負擔的標准一次性劃入個人賬戶。參保人逐年繳費期間出現中
斷繳費的須進行補繳,補繳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
四、關於待遇領取問題
(一)
當地實施新農保制度時,距
60
周歲不足
1
年的參保人,選擇按月繳費的,繳費至年滿
60
周
歲的當月為止,政府繳費補貼按月計算,並在達到年滿
60
周歲的次月起發放養老金。
(二)
當地實施新農保制度時,年滿
60
周歲的農村居民按其填表申領待遇的時間作為待遇計發時
間,對以前月份不予補發。
(三)
參保人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但未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待遇手續的,由社保經辦機構
從其到齡的次月起全額補發養老金。
五、關於待遇計發月數問題
年滿
60
周歲參保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參照國發〔
2005
〕
38
號文件規定為
139
。如果待遇
領取人員年齡大於
60
歲的,其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相應減少,具體辦法參照國發〔
2005
〕
38
號
文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關於建立激勵機制的問題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通過提高政府繳費補貼標准、建立分檔次繳費補貼辦法、設立繳費年限養老金等
方式,建立健全激勵機制,鼓勵中青年農民早參保,長繳費,多繳多得。
七、關於參保人服刑期間的繳費和待遇領取問題
參保人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的,服刑期間暫停繳納養老保險費,服刑期滿後可繼續繳
費,服刑前後的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儲存額合並計算。參保人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或被假釋
的,可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並享受財政補貼。參保人因涉嫌犯罪被通緝、在押期間,養老保險費暫停
繳納;被無罪釋放的,可以補繳被通緝、羈押期間的養老保險費,並按各級財政對參保人參保補助的標
准給予補助。
對領取養老待遇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的,服刑期間停發養老待遇;服刑期滿後,
養老待遇繼續發放。對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人員,可以繼續發放養老待遇。因
涉嫌犯罪被通緝、在押的,養老待遇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羈押期間的養老待遇予以
補發。
八、關於喪葬費問題
有條件的地區,可對參保人死亡後發給喪葬費和撫恤金,具體標准由各地制定,所需資金由統籌地
區人民政府承擔。
九、關於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制度與新農保的銜接問題。
按照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基本統一的原則,將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制度並入新農保制度。新被征
地農民和已參加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制度的被征地農民,轉為按照新農保規定參保繳費和計發待遇,並
加發被征地農民基礎養老金。對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享受被征地農民養老金的人員,在原待遇基礎上,
加發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於享受老年生活津貼的人員,停發老年生活津貼,改發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和
被征地農民基礎養老金。
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辦法,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關於縣級統籌、屬地管理問題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廣東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粵府〔
2009
〕
124
號)的有關規定,認真貫徹縣級統籌、屬地管理的原則。各試點縣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保發放的職
責,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要認真做好待遇核算和發放工作。
廣東省人民政府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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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202O廣東省工作報告有沒有提到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
2020年廣東省政府工作報告有提到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