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委、辦、廳、局,各中央駐晉企業: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3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3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
二、調整標准
(一)每人每月增加9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4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繳費年限不滿1年部分按1年計算。
(二)在上述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符合兩個條件的人員,可以同時享受。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離休條件或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建國後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3、退休前按規定獲得高級職稱資格(含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並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一年以上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80元。
(三)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在上述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四)軍隊轉業幹部退休人員按上述標准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低於2060元的,補齊到2060元。
三、資金渠道
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承擔。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企業按原資金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各市要切實將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作為當前一項重點工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抓好落實。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養老保險基金征繳,加大財政補助力度等措施,落實此次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盡快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職)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2013年4月24日
B. 湖北武漢的企業退休職工2013養老金如何調整具體是什麼方案
各地2013年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增資文件都還沒有出台,誰也不知道具體標准。最快也要到下個月啊。建議你留意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政府網站首頁——通知公告公示。
C. 2013年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
山東。尚未得到具體消息,僅據齊魯網2013年1月13日訊,山東衛視《山東新聞聯播》報道說,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山東今年將繼續提高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水平。在研究今年的養老金調整方案時,進一步加大「公平因素」所佔的比重,在提高待遇總水平的同時縮小不同群體的待遇差距。山東省從2005年開始已連續八年對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進行調整,全省符合條件的退休職工288.3萬人2012年調整後人均養老金達到1923元/月,比8年前增長約1.5倍。
D. 2013年雲南養老金調整方案
此次調整的范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2012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以及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具體調整標准如下:
一是普遍調整。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40元;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發基本養老金1元;艱苦邊遠地區一類地區(文山市)每月增加20元,二類地區(硯山縣、丘北縣、廣南縣、富寧縣、西疇縣、麻栗坡縣、馬關縣)每月增加30元。
二是按政策向部分群體傾斜調整。除普遍調整外,對以下退休(退職)人員再給予政策傾斜:
退休前具有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政工師和高級技師。於2000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具有正高級職稱的每月增加480元,具有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每月增加440元;於2001年1月1日以後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具有正高級職稱的每月增加440元,具有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每月增加400元。
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退職)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退職)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
通過以上幾項調整待遇,對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本次調整待遇後全省平均基本養老金60%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但不超過本次調整待遇後全省平均基本養老金的60%;通過以上幾項調整待遇,對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本次調整待遇後全省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調整到全省基本養老金水平。
E. 上海市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根據國家關於2013年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總體要求,本市從2013年1月1日起,對2012年底以前已按城鎮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且確定為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以及按 「鎮保」、「城居保」、「新農保」規定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人員增加養老金。
城鎮企業退休人員,2013年養老金增長水平按照月平均增加310元左右安排。增加的養老金由四個部分組成:一是按絕對額增加,每人每月增加140元;二是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增加,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三是按本人養老金增加,以本人2012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3%;四是按特定年齡檔增加,對2012年12月31日前女年滿60周歲及以上、男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另外,對上述人員中2012年當年內女年滿60周歲(1952年出生),男年滿65周歲(1947年出生),以及當年內年滿70周歲 (1942年出生)、75周歲(1937年出生)、80周歲(1932年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全市約321萬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可按規定增加養老金。
「鎮保」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30元。全市約45萬「鎮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可按規定增加養老金。
「城居保」和「新農保」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全市約45萬「城居保」和「新農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可按規定增加養老金。
上述各類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將自1月25日起通過相關銀行、郵局全部發放到領取養老金人員的賬戶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醒:為方便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請退休人員盡量避開高峰時段,通過銀行ATM機等自助設備,按各自需求前往銀行、郵局營業網點領取。市民如需咨詢,可撥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12333。
F. 四川省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四川養老金調漲方案,工齡部分未作調整仍為每年按3元算,普調部分從2012年的115元人均減少為85元,實際凈減少14.6%。以30年工齡來算2013年月漲175元(85+30*3),12年為205元。
G. 吉林省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是什麼
簡單的說,就是在原有退休金的基礎上,提高10%.
H. 上海市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調整方案
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13年12月27日發布的2013年上海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全文如下:
各委、辦、局、控股(集團)公司,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切實保障本市城鎮企業退休(職)人員的基本生活,經研究,自2014年1月1日起調整本市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2013年底以前已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企業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人員,按照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補足到30元。
(三)以本人2013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為基數,增加3%(增加額尾數不足一角的,見分進角)。
(四)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滿60周歲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滿65周歲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3年當年內女年滿60周歲(1953年出生),男年滿65周歲(1948年出生),以及年滿70周歲(1943年出生)、75周歲(1938年出生)、80周歲(1933年出生)的人員,可按照2012年年滿60周歲(男年滿65周歲)、70周歲、75周歲、80周歲人員已享受的標准(本通知實施前的標准)先進檔,再增加。
二、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滿60周歲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滿65周歲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員,按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後,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增加後的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不超過1500元。
三、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原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兩航起義人員、持有中國海員工會核准頒發起義船員證書的招商局駕船起義人員,按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後,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四、按本通知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所需費用由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列支。
I. 請問誰知道武漢今年【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報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近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印發《關於全省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鄂人社發〔2013〕20號),決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為我省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根據國家批復,今年我省調整水平按2012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辦法為:
一、對2012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6元;在此基礎上,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每滿一年增加3元。
二、對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以下標准分別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三)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四)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五)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並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職稱且被單位按規定聘用為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60元;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並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職稱且被單位按規定聘用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10元。
2000年12月31日後退休,並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職稱且被單位按規定聘用為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10元;2000年12月31日後退休,並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職稱且被單位按規定聘用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60元。
對同時符合本條所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增加一項。
三、對高齡退休人員,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四、對符合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五、對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六、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和鄂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
七、按照《湖北省試點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04〕121號)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行鄉鎮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發〔2005〕28號)精神,參加鄉鎮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比照本辦法執行。
據了解,這是自2005年以來,在國家的統一部署下,湖北連續第九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涉及近350萬企業退休、退職人員。目前,全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正按照有關要求,加緊落實,確保5月底前發放到位。
J. 2013年國企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出台了嗎
對在2012年之前退休的企業退休人員,全國統一對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10%,由2012年1月1日起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