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的養老保險會計分錄
公司養老保險的會計分錄是:
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內位部分)
貸:應付容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 (實發數)
3、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⑵ 事業單位A向B調出財政撥款收入交繳A單位養老保險,如何做會計分錄
A單位只要支付出去,
交了養老保險,
就算費用支出。
會計分錄:
借:業務活動費用
貸:財政撥款收入
借:事業支出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⑶ 按差額繳納養老金的事業單位怎麼做賬,會計分錄
支付養老金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企業應設置「其他應付款」賬戶進行核算。該賬戶,屬於負債類賬戶,貸方登記發生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借方登記償還或轉銷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月末,余額在貸方,表示企業應付、暫收的結存現金。本賬戶應按應付、暫收款項的類別設置明細賬戶。
(3)事業單位借養老保險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企業發生各種應付、暫收或退回有關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管理費用」等賬戶,貸記「其他應付款」賬戶;支付有關款項時,借記「其他應付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採用售後回購方式融入資金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
應在售後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按照合同約定購回該項商品等時,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1、為了核算和反映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款,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應設置"銀行存款"科目,該科目的借方反映企業存款的增加,貸方反映企業存款的減少,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期末存款的余額。
企業應嚴格按照制度的規定進行核算和管理,企業將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現金"等有關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時,借記"現金"等有關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銀行存款日記賬"應按開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存款種類等,分別設置,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展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
月份終了,企業賬面結余與銀行對賬單余額之間如有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應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調節表",調節相符。
與其他存款不同,活期存款利息按存入日的對應月對應日進行計算日期,其中,按每月30日,每年360日計算利息。例如:
1月1日存入,2月1日計算利息天數為30日,利息=活期存款利率×30/360
1月15日存入,2月18日計算利息天數為33日,利息=活期存款利率×33/360
1月15日存入,2月10日計算利息天數為25日,利息=活期存款利率×25/360
同時,與其他存款不同,是根據支取日的利率水平計算利息,活期存款利息隨央行利率調整而及時調整。
⑷ 事業單位收到機關養老退費單位部分的,怎麼作賬務處理
原屬企業單位調入形成的繳費年限,和改革之後的繳費合並計算繳費年限,對於原屬機關事業單位繳費的,其本人改革前參保繳費形成的個人賬戶本息,劃轉至改革後的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
退還范圍
(一)改革時(2014年10月1日)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行政類和公益一、二類事業單位在職的編制內工作人員,其符合以下情形的個人繳費本息原則上一次性退還本人:
1、改革前(2014年10月1日前,下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改革時在職的編制內工作人員(含按合同制管理的原固定工,不含其他合同制工人),其改革前視同繳費年限對應時段的個人繳費本息;
2、改革前參加本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繳費的,改革時在職的編制內工作人員(含按合同制管理的原固定工,不含其他合同制工人),其改革前視同繳費年限對應時段的個人繳費本息。
(二)工作人員因工作調動等其他情況符合粵府〔2015〕129號文規定的,退還其改革前個人繳費本息。
(三)對於編制管理不規范的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清理規范、明確工作人員編制身份後,改革時符合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其改革前視同繳費年限對應時段的個人繳費本息一次性退還本人。
(4)事業單位借養老保險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各參保單位應如實填寫《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改革前個人繳費本息申領單位信息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改革前個人繳費本息申領人員名冊表》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改革前個人繳費本息申領人員信息表》;
同時查閱申領人員的人事檔案,核對申領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段及用工形式,核對信息無誤後蓋章確認交回社保經辦部門。參保單位對其填報及提供的證件、資料和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參保單位有上級主管部門的,其申請退費材料須加蓋上級主管部門意見及公章。上級主管部門對下屬單位填報的材料進行復核確認並負監管責任,發現有誤的,及時糾正。
⑸ 行政事業單位交的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應該進那個會計科目
單位交的養老保來險金自和醫療保險金計入人員支出:社會保障繳費下面相對應的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欄;
職工的工齡賠償金和工傷賠償金應計入"其他日常支出"下面的"賠償費"欄;
給學校的捐款應計入"其他日常支出"下面的"捐贈支出"欄中,
觸電線賠償應計入"其他日常支出"下面的"賠償費"欄;你可以在賠償費下設置二級科目」事故賠償」;
⑹ 事業單位繳社保後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我參考了一些資料,不知道這樣回答對不對
計提時:借:事業支出——保險費(單位負擔版部分)
其他應收款——權保險費(個人負擔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保險費(全額)
交納時:借:其他應付款——保險費(全額)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費(個人負擔部分)
銀行存款(單位負擔金額)
⑺ 事業單位交養老保險,交錯賬戶了,我應怎麼做會計處理,退回後我又應怎麼做賬務處理,請問我這么做對嗎
可以。
沒有疑問。
如果是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專戶退回的話,你的第二個分錄就要借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