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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業免交養老保險

發布時間:2021-02-07 05:57:45

⑴ 6人以下的小微企業可以不交養老保險

6人以下的小微企業不可以不交社保,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保法八十六條規定專在我國境內注冊的企業屬、事業、機關、社團等都應參保,沒有對企業規模作出規定,所以既然是企業就必須按要求給職工登記參保。

至於有無扶持或相關優惠政策要看當地政府有無相關政策,即使有,那也是政府出資替企業繳納部分社保費用的。

(1)中小微企業免交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⑵ 小微企業社保減免政策到年底老闆還讓個人交對嗎

小微企業社保減免真的到年底老闆還讓個人交對嗎?這個肯定是不對的,他因為講話,姐個人所得不應該惹的社保是一種減免的,這個部門交。

⑶ 2020年7月至12月中小微企業社保費減免大連有何新政策

醫保是減免企業的一半兒。養老保險,是企業部分全免。

⑷ 北京中小微企業2至6月社保單位繳費免徵是真的嗎

北京中小微企業2至6月社保單位繳費免徵是真的。


3月8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聯合發布《關於做好北京市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工作的通知》,明確自今年2月起,本市階段性減免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這一政策將惠及全部參保單位(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預計全年將減負500多億元。市社保中心同時印發了《關於階段性減免三項社會保險費和辦理緩繳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了辦理流程。


1、大型企業三險單位繳費減半


對本次國家制定出台的社會保險費用階段性減免政策,本市將頂格執行。在2020年2月至4月,對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均減半徵收。也就是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單位繳費比例,分別由16%調整為8%,以及由0.8%調整為0.4%;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按照現行費率的50%計算。三項社保費用個人繳費部分不減。


2020年2月至6月,對中小微企業(包括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特殊類型單位,三項社會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將全部免徵,個人繳費部分不免。


需要提醒大家,減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單位或人員中,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以及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



這三類單位(人員)應繳社保費將按照正常的業務流程扣繳。其中,因春節假期調整和疫情影響,未成功扣繳1月社保費的靈活就業人員(包含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無須申請,均可以延長至3月底繳費。


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間出現因繳費不成功導致繳費中斷的人員,可以補繳,不視為斷繳。


2、企業類型劃分無需用人單位操作


據了解,為提升服務效率,符合條件的企業無需申請,自動享受減免政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將協作配合,以統計和稅務數據為依據,共同做好企業類型劃分工作。部分無法劃型的企業,將依據參保人員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進行類型劃分,無須企業進行操作。


企業可於3月9日起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查詢適用減免政策的情況。如果對劃型結果有異議,應在3月底前向所屬區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變更申請,同時提交2019年本單位所屬行業、營業收入、資產總額、2019年12月實際從業人數等材料,按規定進行復核確認。


原則上,參保企業類型一旦劃定,政策執行期間不做變動。

⑸ 小微企業社保減免還用去社保大廳辦手續嗎

不用。直接抵減次月的應繳社保。

⑹ 小微企業免交社保那部分是國家給交了還是占時不用交,以後個人用補嗎,是不是國家也沒有拿錢去給交

免繳納部分是企業承擔的部分,跟個人沒啥關系,所以不用個人補繳的。國家直接給企業免了。

⑺ 2020中小微企業免徵3項社保費嗎

關於2020年的中小微企業是否免三項社保費用,這個具體的你要和你們當地的社保單位的工作人員聯系才知道。

⑻ 2020年社保減免優惠政策

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可根據受疫情影響情況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徵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

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徵收,減征期限不超過3個月。

二、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徵各類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

三、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四、各省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確定減免企業對象,並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不增加企業事務性負擔。

五、要確保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權益不受影響,企業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社保經辦機構要做好個人權益記錄工作。

六、各省級政府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加快推進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確保年底前實現基金省級統收統支。2020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比例提高到4%,加大對困難地區的支持力度。

七、各省要結合當地實際,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減免范圍和減免時限執行,規范和加強基金管理,不得自行出台其他減收增支政策。各省可根據減免情況,合理調整2020年基金收入預算。

(8)中小微企業免交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2020年2月至6月期間,中央決定對疫情重災區的湖北省所有參保用人單位(除機關事業單位以外)免徵三項社會保險費的單位繳費部分。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以用人單位方式參保的,參照執行上述政策。上述政策累計為我市統籌范圍內參保用人單位減少社會保險繳費成本約101億元,其中,養老保險約94億元。

在實施社會保險費延期繳納政策的基礎上,對於受疫情影響而無法正常復工復產或生產經營遇到暫時性困難的企業,實施社會保險費緩繳政策,緩繳期限最長為6個月,實施截止時間至2020年底。在延繳和緩繳期間,不影響職工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在延繳和緩繳期結束後按規定補繳的,不予徵收滯納金。

⑼ 2020小微企業減免的社保以後還需要補嗎

不需要補的,這個是屬於政策減免,對單位部分的補助,個人部分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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