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
失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執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的原則。
1998年12月31日前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農民,個人參保和集體補助繳納當期繳費標準的60%、政禪返府補貼40%;1999年1月1日以後至試點方案實施以前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農民,個人參保和集體補助繳納當期繳費標準的70%,政府補貼30%;試點方案實施後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農民,個人參保和集體補助繳納當期繳費標準的80%,政府補貼20%。
年齡不同繳費年限不同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一確定最低繳費年限不同的是,試點方案中,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人繳費年限與參保人年齡有著直接關系,分為3個標准。男60周歲、女55周歲及以下人員參保,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男60周歲、女55周歲以上至男70周歲、女65周歲人員參保,最低繳費年限以15年計,每增加1周歲減繳1年;男70周歲、女65周歲以上人員參保,最低繳費年限為5年。
(1)失地農民養老保險一次性繳費擴展閱讀: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成為熱點問題,對於各地出台的失地養老保險政策,許多農民存在疑問,以下是該政策的相關熱點問題解讀。
因非依法征地導致失去土地的人員不屬於失地農民范圍;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轉租者也不屬於保障范圍;失地農民被錄用彎襲鋒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軍入伍後轉為軍官、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也不在保障范圍。
2007年12月18日以前,征地時享有第二輪土地承包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本著自願的原則,可參照本細則以村(居)為單位,經市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定後,按參保時當地繳費標准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享受相應待遇。
被征地農民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標准以征地方案批准當日當地城鎮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准。
遵循自願參保,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個人、集體共同負擔與政府扶助相結合的原則。
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參保人員在到達規定年齡的當月,本人持《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手冊》及公民身份證、銀行存摺(工行、農行、郵政)到社保處辦理相關手續,新參保的村由社保處統一下村發放。
1、退休死亡,埋晌由辦理人員攜帶辦理人身份證原件、殯儀館火化發票原件、所在村委會證明(需寫明死亡時間和辦理人姓名)。
2、在職死亡,由辦理人員攜帶辦理人身份證原件、殯儀館火化發票原件、所在村委會證明、《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手冊》。
3、戶籍遷出,由遷出者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障手冊》、遷出地村委會證明、遷入地派出所戶籍證明或戶口冊。
4、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本人攜帶《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身份證原件、《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手冊》辦理退還手續。
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且符合辦理規定條件的,按以下程序辦理參保手續。
被征地農民參保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由各被征地村(社區)提供征地協議及土地補償合同;
(二)被征地農民身份證及戶口本等證明;
(三)填報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花名冊》、《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申請表》及《被征地農民待遇審批表》;
(四)由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後的《征地情況及保障資金明細表》。
經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放《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手冊》或《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證》。
已經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轉入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辦理終止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手續;
(二)本人提出參加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的申請;
(三)各被征地村(社區)為其辦理增員手續;
(四)個人補繳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費;
(五)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辦理參保手續。
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關系向外省市轉移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由本人提出申請並提供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接收證明;
(二)市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應為其辦理轉移手續,並將其個人帳戶本息額轉出或一次性退還給本人;
(三)終止其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關系。
參保人員達到享受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年齡時,各被征地村(社區)攜帶參保人員身份證及《被征地農民待遇審批表》,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核定待遇。
『貳』 農村戶口可以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嗎
農村戶口的養老保險不可以一次性補交。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2)失地農民養老保險一次性繳費擴展閱讀:
基本作用:
養老保險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為指標的,通過再分配手段或者儲蓄方式建立保險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費用。它的實施具有以下作用:
1、保證勞動力再生產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2、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3、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
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激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叄』 失地農民一次性繳納15年養老金後發生意外怎麼辦
如果發生意外,只能將所繳納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里,剩餘的錢退還。
『肆』 65周歲失地農民一次性補交養老要多少錢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需要根據你的年齡來看,如果你已經到達領取養老保險金年內齡繳費標准和接容近領取養老保險金年齡繳費標準是不一樣的,繳費還分為很多檔次,每個地方的繳費也會有所差異,一起來看看吧!
1.已到領取養老保險金年齡每月交多少錢?
(1)第一檔次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繳納9240-27720元,財政給予補助3960-11880元,每月你可以領取220元的養老金。
(2)第二檔次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繳納11544-34632元,財政給予補助4056-12168元,每月你可以領取260元。
(3)第三檔次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繳納13860-41580元,財政給予補助4140-12420元,每月你可以領取300養老金。
『伍』 我內江的失地農民(45歲)聽說現在失地農民買養老保險一次性繳付只要8000元 請問我自己以前交付的可以退
您好!根據《內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征地農轉非人員社會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內府辦發〔2010〕3號】文件和內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內江市被征地農民老年基本生活保障辦法(試行)》的通知【內府發〔2008〕43號】的規定你可以參照以下購買:
1、養老保險。批准征地時年滿16周歲以上的征地農轉非人員,必須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0%(其中個人繳費比例為8%),以批准征地時間全省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征地農轉非人員按照批准征地時從16周歲開始,實際年齡每增加2周歲增加1年繳費年限的辦法,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最多不超過15年。征地農轉非人員在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應按規定繼續參保繳費,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並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批准征地時,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征地農轉非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按規定參保繳費後,從批准征地時間的次月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並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
征地農轉非人員按照實際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時間確定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時間。批准征地時間明確為批准被征地農轉非人員補償安置方案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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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辦發〔2008〕15號文件下發以前的老征地農轉非人員,現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可以按個體勞動者身份在戶籍所在地自願申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9年12月31日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老征地農轉非人員,可以自願申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以2007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20%,由本人一次性繳納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在辦理參保手續的次月起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費。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老征地農轉非人員,可參照川辦發〔2008〕15號文件規定的不同年齡段相應繳費年限,以2007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20%,一次性由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在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應按規定繼續參保繳費。老征地農轉非人員按時足額繳費後,在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
具體的金額,你可以自己計算或者去當地區縣社保局咨詢。
『陸』 失地農民五十三歲可一次繳納養老金嗎
先從繳土保開始。也可以土保轉高保。但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需要一筆可觀的資金。
『柒』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補償金能一次性打入個人養老金帳戶嗎
可以, 但是不建議。根據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女居民,到50歲時就可以領取養老金,如果參加居民養老保險,則要60歲才能享受。因此,如果由職工轉為居民,要少領10年養老金,不劃算。
『捌』 我是失地農民今年55周歲還能一次性補交15年養老保險嗎
你對這個問題建議你還是咨詢一下當地的社保局吧。因為你已經55歲到了退休年齡。一般情況下到了退休年齡就不能再交養老保險了。
『玖』 2019新政策被征地農民一次性可以買養老保險嗎
只要在國家規定的年齡里被征地的農民都能一次性買養老保險,沒有到年齡的只能看當時的協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