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
養老保險中的社會統籌是指根據國家規定,由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單位,內按照國容家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的社會統籌基金,以及通過其他方式取得的形成基金來源的收入,包括:單位繳納的社會統籌基金收入、財政補貼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
一、社會統籌基金支出:指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准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支付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個人的養老金、喪葬撫恤補助,以及由於保險關系轉移、上下級之間調劑資金等原因而發生的支出。包括:基礎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補貼、喪葬撫恤補助、其他支出。
二、盡管累計繳費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並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就能夠享受養老金待遇,但是繳費年限越長,繳費金額越多,今後的養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則少。
㈡ 誰知道養老保險是哪一年實行社會統籌的
1991年6月國務院發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提出實行養老保險,由社會統籌,費用由國家、企業、職工三方負擔,養老基金實行部分積累。
㈢ 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後企業職工分農民合同制和城鎮合同制嗎
養老保險的話,部分為農村職工還是城鎮職工,也就是不分為農民合同制還是城鎮合同制,只分為是否建立了勞動關系,如果跟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單位就應當按照國家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㈣ 養老保險和養老統籌是一個意思嗎到底交哪一個
不是一個意思,是交養老保險
統籌是養老保險的社會帳戶,就是養老保險基金帳戶
另一個是你個回人答養老保險帳戶,自己繳費是進入個人賬戶
《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㈤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什麼原則A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B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雙方負擔、共同繳納
目前,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雙方負擔、共同繳納。
㈥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什麼與什麼相結合
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
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指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下,按照個人賬戶的一定規模建立養老保險儲備金,以應對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失衡問題。
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就是將每一個參保個人按規定比例繳納的養老保險基金都記入參保人的賬戶,做到賬錢相符、賬人相符、賬賬相符,形成個人繳費的完全積累;
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模式從「統賬結合,並賬管理」向「統賬結合,分賬管理」的實質性轉變,真正落實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部分積累制度,進而為緩解經濟波動和老齡化對養老保險事業的沖擊提供基金保證。
(6)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擴展閱讀:
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上採用傳統型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的籌集模式,即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社會互濟;在基本養老金的計發上採用結構式的計發辦法,強調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激勵因素和勞動貢獻差別。
因此,該制度既吸收了傳統型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優點,又借鑒了個人賬戶模式的長處;既體現了傳統意義上的社會保險的社會互濟、分散風險、保障性強的特點,又強調了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激勵機制。
㈦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是什麼意思
什麼是「統籌」:
所謂統籌,就是在一定的范圍內,統一籌劃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和使用。每個統籌區各自負責本區域養老保險基金的平衡,結余主要歸本統籌區支配和使用,缺口一般都需要本級政府和本級財政填補。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實行省級統籌。
統籌的意義:
我國目前的養老保險模式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結合,社會統籌部分實行現收現付制,個人賬戶部分實行基金積累制。參保人員和企業為社會統籌部分繳納的保費,並不用於為個人進行積累,而是主要用於為已經退休的老年人發放養老金;同樣,參保人員退休之後所領取的社會統籌部分的養老金,不是來源於自己以前繳納的保費,而是來源於在職年輕人所繳納的保費。
也就是說,個人賬戶部分的資金屬於參保人員個人所有,而社會統籌部分的資金屬於統籌區的所有參保人員。因此,在養老保險關系跨統籌區轉移時,個人賬戶部分的資金可以順利轉移或者一次性取出,而社會統籌部分則不能轉移。
因此,可以說,某一地區的統籌直接關乎這一地區退休勞動者可領取養老金數額。
㈧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什麼
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什麼
如果是有關社保 、醫保方面的問題,可版以登錄當地權社保局、衛生局的網站。
或親自到社保局、衛生局去,進行相關政策、法規、知識和問題的了解與咨詢。
那裡的回復應該是最權威、最全面、最准確的。
㈨ 國家統籌養老保險模式
什麼是「統籌」:
所謂統籌,就是在一定的范圍內,統一籌劃養老保險基金的專征繳、管理和使用。每屬個統籌區各自負責本區域養老保險基金的平衡,結余主要歸本統籌區支配和使用,缺口一般都需要本級政府和本級財政填補。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實行省級統籌。
統籌的意義:
我國目前的養老保險模式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結合,社會統籌部分實行現收現付制,個人賬戶部分實行基金積累制。參保人員和企業為社會統籌部分繳納的保費,並不用於為個人進行積累,而是主要用於為已經退休的老年人發放養老金;同樣,參保人員退休之後所領取的社會統籌部分的養老金,不是來源於自己以前繳納的保費,而是來源於在職年輕人所繳納的保費。
也就是說,個人賬戶部分的資金屬於參保人員個人所有,而社會統籌部分的資金屬於統籌區的所有參保人員。因此,在養老保險關系跨統籌區轉移時,個人賬戶部分的資金可以順利轉移或者一次性取出,而社會統籌部分則不能轉移。
因此,可以說,某一地區的統籌直接關乎這一地區退休勞動者可領取養老金數額。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