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寧夏幾時補發養老金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版知》,總權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目前,寧夏自治區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調整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等待一段時間,但都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
② 寧夏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什麼時間發
2018年寧夏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方案還沒有出台。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的規定,從2018年1月1日起,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增加基本養老金,增加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8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
寧夏2018年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辦法還在制定報批中,可能在7月份前後具體實施,請耐心等待。
③ 寧夏回族自治區2020年養老保險資格認證啥時候開示
寧夏回族自治區2020年養老保險資格認證啥時候開示?
如果是指退休人員年度認證,各地大致都是從每年4-10月間,為認證時間。
④ 寧夏這個月養老金怎麼多了六百
現在都是特別的照顧,所以多了600塊錢。
⑤ 寧夏今年起上調退休人員養老金,快看你漲多少
寧夏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
《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寧人社發[2018〕76號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保障)局、財政局,區直各有關單位,各中央駐寧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經自洽區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我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一是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每滿1年按2元調整(不滿1年按1年計算,15年以下按15年計算);對因工傷殘已辦理退休手續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因企業破產辦理退休的5-6級工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按30年計算。二是與養老金水平掛鉤。按企業辦法計發養老金的人員,以本人2017年12月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月養老金1500元以下(含1500元)的按30元調整;1500元以上的,在調整30元的基礎上,養老金每增加100元(不滿100元的按100元計算),再調整2.5元。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養老金的人員與同類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掛鉤。
(三)適當傾斜。一是高齡人員在定額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年滿70周歲以上人員適當傾斜,即: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5元,年滿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二是在定額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艱苦邊遠一類區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對艱苦邊遠三類區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三是企業軍轉幹部低於3855元的調整到3855元。
三、資金列支渠道
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四、組織實施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調整工作結束後,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負責將調整情況匯總後,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財政廳。
(二)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和政府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確保今年7月底前將調增的養老金足額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請各地於8月底前將發放情況以書面形式報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2018年6月29日
⑥ 寧夏養老保險新政策
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老人」「中人」「新人」各不同 據國家勞動保障部測算,目前,我國退休人員退休後一般要生活25年以上(生命周期表),按現行計發辦法,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領取10年後就沒有錢了。因此,這種不夠合理的養老金計發辦法應當改變。此次計發辦法改革,是以參保繳費年限為基礎,以計發基數、計發比例和計發月數調整為重點,採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辦法、中人逐步過渡」的方式來改革。「新人」指1996年1月1日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制度以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和調節金;「中人」指1995年12月31日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制度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在發給基本養老金和調節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是對「中人」1995年底以前沒有建立個人賬戶或個人賬戶積累額很少,導致個人賬戶養老金缺失的補償;「老人」指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參保人員,他們仍然按照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同時隨基本養老金調整而增加養老保險待遇。新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從2006年1月1日起執行。對文件出台前,2006年已經辦理退休的人員,先按老辦法計發養老金,待新辦法出台後,再重新計算一次,少的給補發。 繳費年限不夠15年:不發給基礎養老金 寧夏原政策規定1996年1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繳費年限滿10年退休時就可以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但新辦法明確規定,到達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參保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只能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並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再發給1個月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如果本人申請自願延續參保繳費時間的,可以延續繳費時間,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辦理延續參保繳費的人員要與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延續繳費年限協議書》,延續繳費時間以後達到滿15年繳費年限的,可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逐步增加私企繳費比例:由現行的10%調整到12% 近年來,私營企業成為寧夏經濟發展的主力軍。如何既減輕企業的繳費壓力,又調動企業參保繳費的積極性,保證寧夏私營企業的平穩發展?自治區勞動保障廳決定,逐步調整私營企業單位繳費比例。從2006年1月1日起,由現行的10%調整到12%,以後每1年提高兩個百分點,到2010年達到20%的全區企業統一費率。以2005年為對比基數,繳費比例每1年提高2個百分點,2006年增加繳費金額為560萬元左右。通過5年過渡期逐步增加企業繳費比例,既減輕了企業的繳費壓力,又保證了養老保險基金的原始積累。 個體工商戶及從業人員:參保繳費比例調整為20% 國務院規定,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為20%%,繳費基數統一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而目前,寧夏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繳費比例僅為18%%。根據自治區勞動保障部門統計,2005年寧夏共有8.39萬名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其中選擇以自治區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作為繳費基數的有7.84萬人,占參保總人數的93.4%%,人均月繳費為132元。也就是說,寧夏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完全有能力接受繳費比例的調整。 個人賬戶規模: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 目前,我國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既要發揮社會統籌的當期共濟作用,又要實現個人賬戶的未來積累。為了調整基本養老金的結構,使其更加合理。在當前的經濟發展水平下,寧夏決定將個人賬戶的規模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經過改革,以寧夏職工繳費年限35年退休為例,改革前基本養老金的目標替代率是58.5%,其中20%為基礎養老金,38.5%為個人賬戶養老金;改革後目標替代率將達到59.2%,其中基礎養老金替代率增長為35%,個人賬戶養老金替代率調整為24.2%,減輕了個人繳費的壓力。 新老辦法過渡期為5年:基本養老金按比例逐年遞增 自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為新老養老保險政策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退休的人員實行新辦法與老辦法對比。按老辦法計算的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的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基數截止到2005年底。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於按老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過渡期內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高於按老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的高出部分予以封頂限制,分年度按一定比例逐年遞增,即:2006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10%%,2007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30%%,2008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50%%,2009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70%%,2010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90%%。2011年以後退休的不再實行新老辦法對比,直接按新辦法計算基本養老金。 新辦法實施後,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轉制為企業的事業單位,在轉制過渡期內,先按轉制的有關規定計算基本養老金,再與本計發辦法進行銜接。事業單位的原固定職工因單位轉制為企業、由機關事業單位調入企業工作或辭職、辭退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其參保前原有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工資指數,按每一年指數1.0×視同繳費年限確定。按國家規定辦理的因病或非因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和破產企業以及按國家政策提前退休人員,在按本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時,不再實行扣減基本養老金2%%的政策。但在過渡期內,新計發辦法與原計發辦法進行待遇對比時,按原計發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仍然執行扣減2%的政策。
⑦ 寧夏企業退休養老金什麼時候上調
寧夏《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方案》第一次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同步調整。此次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范圍包括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人員,調整時間自2016年1月1日起。按照國家人社部、財政部「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的要求,寧夏調整總水平按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加權月人均養老金2770元的6.8%左右確定,人均調整189元。其中,企業退休人員按其月人均養老金水平7%調整;機關事業單位按其月人均養老金的
6.28%調整。
咸輝指出,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是黨中央、國務院保障民生的重要舉措,對於改善群眾生活具有重要意義。此次調整統籌兼顧了國家規定和寧夏實際,進一步增強了制度的普惠性。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帶著對群眾的濃厚感情,周密安排、精心組織,扎實做好這項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工作,把黨和政府的關心和溫暖落實到每位退休人員的身上。同時要做好資金籌集等准備工作,耐心細致向群眾解讀政策,確保及時發放到位。
2016年寧夏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關於自治區精準扶貧「脫貧保」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提出,從2016年起,對全區58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小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和優勢特色產業保險4種產品。採取政府補助和貧困戶個人自籌相結合的方式,補助資金從自治區切塊下達到縣的「雙到」、「以獎代補」或其他扶貧資金中列支。原則上政府補助80%,個人承擔20%,試行一年脫貧任務完成後,逐步降低補助比例。
咸輝指出,寧夏率先在全國開展精準扶貧「脫貧保」試點工作,這是我們打好扶貧攻堅戰的一項利好政策,要把這項惠民工作做成可借鑒、可推廣、可復制的示範工程,兜住因病、因災、因意外返貧的底線。要加大宣傳力度,確保讓這項利好政策在貧困戶中家喻戶曉。相關部門要緊密配合,加強監管力度,嚴格規范管理,做好調查研究,進一步完善試點工作的體制機制,充分發揮好政策「四兩撥千斤」的作用,讓這項惠民工程持續健康發展,為建檔立卡貧困戶構築牢固的安全
「防火牆」。
會議還研究了2016年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選、《關於開展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送審稿)》《關於進一步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送審稿)》《關於2016年自治區對市縣均衡性轉移支付分配方案(送審稿)》《關於2016年市縣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安排方案(送審稿)》等事宜
⑧ 寧夏2o2o年養老金上調與養老金水平掛鉤怎麼算
2020年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2020年基本養老金上漲5% 實現16連漲
經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近日印發《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20年1月1日起,為2019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
此次調整,繼續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抓緊組織實施,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2020年養老金怎麼計算的方法
一、養老金計算方法與公式
計算養老金其實質就是如何計算養老保險待遇計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算公式是:
(一)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其中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l+a2/AZ+....+an/An)/N
公式中,a1、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A1、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當地職工平均工資;N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計發月數
例如:一名男職工,2010年其60歲退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566元。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個人賬戶中有50000元,本人平均繳費指數為0.6。那麼,他的基礎養老金=(3566元+3566元*0.6)+2*15*1%=427.92元。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50000元/139=359.79元;上列兩項合並,他的月基本養老金為427.92元+359.79元=787.71元。
1、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3、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4、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2020年養老金的最新消息
調整范圍:
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按規定辦理完退休手續,並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可享受此次養老金的上調。
調整時間:從今年1月1號起提高養老金。
不過目前養老金上漲的這則通知只是指導性文件,需要等各地區制定養老金上漲的細節方案明確之後才能執行。(通知里明確指出,各地區要在今年5月31日之前制定本地的養老金調整方案,並且向人社部、財政部進行備案,備案通過之後,各地進行補發養老金。)
調整幅度:
總體調整水平為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這意味著養老金實現16連漲。
雖然養老金已經連續3年維持在5%的漲幅,但與以往不同的是今年人社部把養老金上漲進行了上限的限制。
通知里指出:「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最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也就是說,今年各地養老金上漲最高是5%,可以低於5%,但不能高於5%;而去年雖然也是漲幅5%,但大部分地區調整都是比5%高,有的甚至達到5.5%。
養老金調整標准
今年養老金調整採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調整方法。
① 定額調整
指的是同一個地區養老金上漲同樣的金額,定額調整主要體現的是「公平原則」。
例:福建省2019年養老金調整方案:定額調整每人增長55元。
② 掛鉤調整
與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進行掛鉤,主要體現的是「多繳多得、長繳長得」的激勵機制。
繳費年限:繳納時間越長,所領取的養老金也相應會比較多。
養老金水平:養老金水平高的人員會多調整。
例:調整之前,李先生的基本養老金每月是2000元,王先生是3000元。如果按照2%來增加的話,李先生調整的可能是40元,王先生則可以調整60元。
③ 傾斜調整
為了照顧弱勢群體,針對高齡和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會有適當的傾斜,這也就意味著這兩類人群可以多漲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