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寧波社保分幾個檔次平均每月個人繳費各是多少
1908是5月份之前的基數。
寧波社保就分2種,外來務工險和寧波基本險。
寧波市社保費用表
基本險
險種 基數 單位比例 單位金額 個人比例 個人金額 合計
養老 2166 14% 303.2 8% 173.3 476.5
醫療 2166 11% 238.3 2% 43.3 281.6
失業 2166 2% 43.3 1% 21.7 65
生育 2166 0.70% 15.2 15.2
工傷 2166 1% 21.7 21.7
合計 28.70% 621.7 11.00% 238.3 860
外勞
險種 基數 單位比例 單位金額 個人比例 個人金額 合計
養老 1470 14% 205.8 8% 117.6 323.4
醫療 2166 5.5% 119.1 1% 21.7 140.8
失業 1470 2% 29.4 29.4
生育 2166 0.70% 15.2 15.2
工傷 2166 1% 21.7 21.7
合計 23.20% 391.2 9.00% 139.3 530.5
B. 寧波社保分幾個檔次平均每月個人繳費是多少
1908是5月份之前的基數。
寧波社保就分2種,外來務工險和寧波基本險。
寧波市社保費用表
基本險
險種
基數
單位比例
單位金額
個人比例
個人金額
合計
養老
2166
14%
303.2
8%
173.3
476.5
醫療
2166
11%
238.3
2%
43.3
281.6
失業
2166
2%
43.3
1%
21.7
65
生育
2166
0.70%
15.2
15.2
工傷
2166
1%
21.7
21.7
合計
28.70%
621.7
11.00%
238.3
860
外勞
險種
基數
單位比例
單位金額
個人比例
個人金額
合計
養老
1470
14%
205.8
8%
117.6
323.4
醫療
2166
5.5%
119.1
1%
21.7
140.8
失業
1470
2%
29.4
29.4
生育
2166
0.70%
15.2
15.2
工傷
2166
1%
21.7
21.7
合計
23.20%
391.2
9.00%
139.3
530.5
C. 寧波社保養老金補交需要帶什麼
●申報條件
適用於社會保險登記在市本級的用人單位的職工及參保個人。
●申報材料
對申報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和失業人員,要求填寫一式兩份的《寧波市社會保險費補繳表》(05表),《寧波市外來務工社會保險補繳申請表》(08表),並提供相關資料。
一、用人單位
(1)應繳未繳補繳
應提供勞動合同和相對應年份的工資單、人民法院判決書、勞動仲裁裁決書、勞動監察部門簽發的行政改正指令書等補繳依據;
(2)中斷補繳
養老:應出具補繳人的寧波市戶籍證明;其中低標准養老保險中斷補繳,對06年5月以後的中斷繳費年限可選擇按基本或低標准補繳;
醫保:參保人員因用人單位等原因辦理中止繳費手續後,要求續保並連續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須在辦理中止繳費手續當月23日前辦理續保手續,因各種原因未在當月23日前辦理的,可在次月23日前補辦相關手續,同時補繳1個月的醫療保險費,可連續享受醫保待遇;
失業:未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憑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清單,補繳基數以補繳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屬農轉非農的,應出具補繳人的戶籍證明或戶口簿復印件,從其戶籍變化的當月起開始補繳,並填寫《寧波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參保類型(戶籍)變更表》(05表)。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後,失業保險費不得補繳。
(3)繳費基數不足補繳
經監察或雙方協商後提出的歷年繳費基數不足的補繳,可由用人單位出面辦理。
(4)醫保異地轉入補繳
從統籌地區外轉入的職工被本統籌地區用人單位(除個體工商戶外)錄用,用人單位在為其辦理參保及轉入手續時,該職工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期間中斷醫療保險關系在3個月內的可以補繳。
(5)醫保在職轉退休補繳
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因其醫保繳費年限不足,要進行一次性補繳時,需填寫《寧波市城鎮職工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核定申請表》(06表)。
(6)特殊補繳
1)低標准養老保險先補後延
本市戶籍人員,可憑待遇核准部門核準的申請表到社保申報窗口辦理先補後延補繳手續。
2)養老異地轉入補繳
參保人員從外地轉入寧波後,到退休年齡時在寧波實際繳費年限不足7年的,在辦理退休手續時要補足7年。
3)雙低先補後延,要求改辦基本
雙低先補後延人員中因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延長繳費條件的,要求改辦基本,需填寫《寧波市低標准養老保險轉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
4)參加低標准養老保險轉基本養老補繳,轉移補繳
參保人員要求將低標准養老保險轉基本養老補繳或轉移時,需填寫《寧波市低標准養老保險轉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參保人員要求將低標准養老保險轉移出本市的則要將除個人不繳費賬目和先補後延外的所有參加低標准養老保險賬目全部一次性補成基本。填寫《寧波市低標准養老保險轉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
5)參加外來務工養老保險轉基本養老補繳
外來務工人員在到達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前取得寧波市城鎮非農戶籍的,由本人申請並填寫《寧波市外來務工人員養老保險轉為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
二、個人身份參保人員
1.中斷補繳
(1)養老:提供補繳人的身份證,填寫《寧波市社會保險費補繳申請表》05表,其中低標准養老保險中斷補繳,對06年5月以後的中斷繳費年限可選擇按基本或低標准補繳,屬低標准養老保險「先補後延」的,應提供《寧波市職工低標准養老保險先補後延申請表》;
(2)醫保:個人(含個體工商戶)中止醫療保險關系未超出3個月的,在辦理重新申報手續的同時,可申請補繳中止醫療保險關系期間未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在按正常繳費標准一次性足額補繳後,自次月起恢復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中止醫療保險關系超過3個月,或中止醫療保險關系雖未超過3個月,但不願按規定補繳的,在按月連續繳納醫療保險費滿6個月後,恢復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2.在職轉退休補繳
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因其醫保繳費年限不足,要進行一次性補繳時,需填寫《寧波市城鎮職工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核定申請表》(06表)。
●辦理程序
1.在一樓取號機上取社會保險申報業務號;
2.在二樓社會保險申報窗口受理;
3.對申報證件、資料核對並錄入申報系統;
4.在申報材料上加蓋申報專用章,列印相關表格。
●受理時間及承諾時限
每月1-23日受理。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如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即時辦理。
D. 關於外地戶口如何在寧波辦社會養老保險
非寧波市戶籍人員在寧波靈活就業期間不能以個人名義在我市參保繳費,只能通過單位繳納社保。具體您可以咨詢勞動熱線12333。
E. 寧波自己交社保可以嗎
社保可以自己交,但是只能參加養老、生育、醫療保險三險,不能參加工傷、失業險,而且必須是本市城鎮戶口才可辦理。社保可以以公司名義交。
本地人需要購買社保的,可以直接去當地的地稅局購買,個人掛靠單位辦理社保,是以人力資源公司的名義去購買。個人與人力資源代理公司簽訂代理合同,提交相關資料,繳納社保費與服務費。(社保費:由企業繳納部分、個人繳納部分組成),個人掛靠單位購買,總的社保費都是由個人支付。代理公司就按月為個人繳納社保。
個人可以上社保局網(或者地稅網)查詢自己購買的社保明細,並在次月領取社保卡(以前是)。需要掛靠單位購買社保的人群:自由職業者,創業者,靈活就業者,暫時失業或者短期工作者。
(5)寧波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辦理完參保手續後請於2個月後領取《市醫療保險手冊》,超過6個月未領取醫療手冊的,需重新申請領取(需要1-2周時間)。每年4月開始保險基數變更,收費會有變化,可在4月底去銀行列印對帳單以了解新一年度繳費標准。保證銀行「醫保借記卡」中存款足夠劃帳且在劃帳後留有至少10元的余額。
被保險人初次繳費6個月後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方可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被保險人須連續繳費,不應間斷。
逾期三個月未繳費的,視為間斷。間斷前連續繳費滿5年並沒有報銷過大病醫療費的,其再次繳費的時間前後相加連續計算;繳費不滿5年或雖滿5年但享受了大病醫療保險待遇的,其再次繳費時,6個月以後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按本辦法的規定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
F. 浙江寧波個人養老保險
繳納比例如下:
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自己繳納的進入個人帳戶);
醫療保險:單位專10%,個人2%(自己繳納的進屬入個人帳戶);
失業保險:單位1.5%,個人0.2%;
工傷保險:單位0.5-2%,個人不繳納;
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繳納。
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比例都是5-12%,單位繳納什麼比例,個人就繳納什麼比例,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全部進入個人帳戶。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G. 浙江寧波市是否將原<社會養老保險>必須調整為<新社保>
按繳費工資為基數,個人承擔8%,單位承擔14%。
寧波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是以本人繳費工資為基數,按照個人8%,用人單位14%的比例繳納。本人繳費工資,按照本人2015年1月-12月全部工資性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各種津補貼、加班工資等)確定,本人月工資低於2878元的,按2878元確定;高於14387元的,按14387元確定。
個體勞動者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按照規定的繳費工資上下線,自行選擇繳費工資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
《關於調整省本級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的通知》
浙人社發〔2009〕60號
一、調整用人單位繳費比例
從2009年7月1日起,在省社保中心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繳費比例從20%調整為14%。
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5月4日起開始申報》
從2016年5月4日起,參加市區社會保險的各類用人單位的新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開始申報。
企業單位(含參照企業繳費的其它單位)參保人員的個人月繳費基數,按本人2015年1月-12月全部工資性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各種津補貼、加班工資等)的月平均水平據實申報,其中月平均工資水平高於繳費基數上限的,按繳費基數上限標准核定;月平均工資水平低於繳費基數下限的,按繳費基數下限標准核定。2016年度企業月繳納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14387元、下限為2878元。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H. 寧波養老保險交滿15年,每個月能拿多少啊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抄之一的,可申襲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I. 2019年-2019年寧波交養老保險表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你們好,很高心能來回答你們的問題。
2019年開始,將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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