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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養老保險能補交嗎

發布時間:2021-02-04 18:00:52

⑴ 五十歲在寧波己交八年養老保險,能不能一次補交

可以去當地社保窗口補交的。

⑵ 寧波養老保險可以補交嗎

養老保抄險可以補交。
社會保襲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⑶ 寧波城市戶口,到退休年齡,養老保險不到十五年,可以一次性補繳嗎

首先寧波城市戶口到了退休年金養老保險不到15年的必須繳滿15年才能夠,退休是不可專以一次性補繳的,現在屬國家的政策不允許個人進行補繳,但可以補繳到15年。比如說你差三年就可以到15年了,那麼就要等三年期滿以後才能夠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了。現在只有一種,也就是單位補繳可以補繳一次性。也有高額的滯納金。

⑷ 寧波地區 養老保險,只能一次性補繳10年,

搜一下:寧波地區
養老保險,只能一次性補繳10年,

⑸ 寧波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補繳去那補交謝謝

奉化的戶籍,在寧波市區是肯定可以辦理的,補繳養老保險款項應該去寧波市社保局,社會保障中心有專門的窗口,去後再詢問一下。靈活就業人員需要帶上戶口本,待業證或執業證明等相關資料。

⑹ 我在寧波打工有兩個月養老保險沒交想補上去哪裡交

●申報條件

適用於社會保險登記在市本級的用人單位的職工及參保個人。

●申報材料

對申報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和失業人員,要求填寫一式兩份的《寧波市社會保險費補繳表》(05表),《寧波市外來務工社會保險補繳申請表》(08表),並提供相關資料。

一、用人單位

(1)應繳未繳補繳

應提供勞動合同和相對應年份的工資單、人民法院判決書、勞動仲裁裁決書、勞動監察部門簽發的行政改正指令書等補繳依據;

(2)中斷補繳

養老:應出具補繳人的寧波市戶籍證明;其中低標准養老保險中斷補繳,對06年5月以後的中斷繳費年限可選擇按基本或低標准補繳;

醫保:參保人員因用人單位等原因辦理中止繳費手續後,要求續保並連續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須在辦理中止繳費手續當月23日前辦理續保手續,因各種原因未在當月23日前辦理的,可在次月23日前補辦相關手續,同時補繳1個月的醫療保險費,可連續享受醫保待遇;

失業:未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憑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清單,補繳基數以補繳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屬農轉非農的,應出具補繳人的戶籍證明或戶口簿復印件,從其戶籍變化的當月起開始補繳,並填寫《寧波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參保類型(戶籍)變更表》(05表)。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後,失業保險費不得補繳。

(3)繳費基數不足補繳

經監察或雙方協商後提出的歷年繳費基數不足的補繳,可由用人單位出面辦理。

(4)醫保異地轉入補繳

從統籌地區外轉入的職工被本統籌地區用人單位(除個體工商戶外)錄用,用人單位在為其辦理參保及轉入手續時,該職工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期間中斷醫療保險關系在3個月內的可以補繳。

(5)醫保在職轉退休補繳

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因其醫保繳費年限不足,要進行一次性補繳時,需填寫《寧波市城鎮職工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核定申請表》(06表)。

(6)特殊補繳

1)低標准養老保險先補後延

本市戶籍人員,可憑待遇核准部門核準的申請表到社保申報窗口辦理先補後延補繳手續。

2)養老異地轉入補繳

參保人員從外地轉入寧波後,到退休年齡時在寧波實際繳費年限不足7年的,在辦理退休手續時要補足7年。

3)雙低先補後延,要求改辦基本

雙低先補後延人員中因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延長繳費條件的,要求改辦基本,需填寫《寧波市低標准養老保險轉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

4)參加低標准養老保險轉基本養老補繳,轉移補繳

參保人員要求將低標准養老保險轉基本養老補繳或轉移時,需填寫《寧波市低標准養老保險轉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參保人員要求將低標准養老保險轉移出本市的則要將除個人不繳費賬目和先補後延外的所有參加低標准養老保險賬目全部一次性補成基本。填寫《寧波市低標准養老保險轉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

5)參加外來務工養老保險轉基本養老補繳

外來務工人員在到達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前取得寧波市城鎮非農戶籍的,由本人申請並填寫《寧波市外來務工人員養老保險轉為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

二、個人身份參保人員

1.中斷補繳

(1)養老:提供補繳人的身份證,填寫《寧波市社會保險費補繳申請表》

05表,其中低標准養老保險中斷補繳,對06年5月以後的中斷繳費年限可選擇按基本或低標准補繳,屬低標准養老保險「先補後延」的,應提供《寧波市職工低標准養老保險先補後延申請表》;

(2)醫保:因中斷繳費等原因中止醫療保險關系的個體工商戶(含僱工)、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在辦理恢復參保手續時,中止醫療保險關系未超出6個月的,可同時按正常繳費標准辦理一次性足額補繳的手續,自補繳次月起恢復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中止醫療保險關系超過6個月,或中止未超過6個月但不願補繳的,設置6個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即須按月連續繳納醫療保險費滿6個月後,恢復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2.在職轉退休補繳

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因其醫保繳費年限不足,要進行一次性補繳時,需填寫《寧波市城鎮職工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核定申請表》(06表)。

●辦理程序

1.在一樓取號機上取社會保險申報業務號;

2.在二樓社會保險申報窗口受理;

3.對申報證件、資料核對並錄入申報系統;

4.在申報材料上加蓋申報專用章,列印相關表格。

●受理時間及承諾時限

每月1-23日受理。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如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即時辦理。

⑺ 寧波2020年9月份退休社保已經延交5年能一次性補交嗎

可以補交的。
但是,補交的標準是按照現在的,
比正常繳納要多支付一些錢。

⑻ 寧波社保中間中斷可以補交嗎

寧波社保中間中斷是可以補交的。

一、社保是可以補繳的,從補繳之日起一年版之內都權是可以的。

二、盡管累計繳費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並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就能夠享受養老金待遇,但是繳費年限越長,繳費金額越多,今後的養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則少。

⑼ 寧波市養老保險斷過6個月一定要補交才能續交嗎

養老保險中斷的抄可以襲自己去社保中心補交,也可以等找到新工作時新單位幫忙處理,直接找人事處理就行。
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0/25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現在的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性55歲。當然從事高風險工種,失去勞動能力等特殊情況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並領取養老金待遇。
因此當事人可以選擇補,也可以不補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
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比如A地社平工資為20000元,那麼養老保險交納額為20000*20%=4000左右/年,醫療為20000*10%=2000左右/年。

⑽ 寧波社保養老金補交需要帶什麼

●申報條件

適用於社會保險登記在市本級的用人單位的職工及參保個人。

●申報材料

對申報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和失業人員,要求填寫一式兩份的《寧波市社會保險費補繳表》(05表),《寧波市外來務工社會保險補繳申請表》(08表),並提供相關資料。

一、用人單位

(1)應繳未繳補繳

應提供勞動合同和相對應年份的工資單、人民法院判決書、勞動仲裁裁決書、勞動監察部門簽發的行政改正指令書等補繳依據;

(2)中斷補繳

養老:應出具補繳人的寧波市戶籍證明;其中低標准養老保險中斷補繳,對06年5月以後的中斷繳費年限可選擇按基本或低標准補繳;

醫保:參保人員因用人單位等原因辦理中止繳費手續後,要求續保並連續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須在辦理中止繳費手續當月23日前辦理續保手續,因各種原因未在當月23日前辦理的,可在次月23日前補辦相關手續,同時補繳1個月的醫療保險費,可連續享受醫保待遇;

失業:未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憑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清單,補繳基數以補繳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屬農轉非農的,應出具補繳人的戶籍證明或戶口簿復印件,從其戶籍變化的當月起開始補繳,並填寫《寧波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參保類型(戶籍)變更表》(05表)。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後,失業保險費不得補繳。

(3)繳費基數不足補繳

經監察或雙方協商後提出的歷年繳費基數不足的補繳,可由用人單位出面辦理。

(4)醫保異地轉入補繳

從統籌地區外轉入的職工被本統籌地區用人單位(除個體工商戶外)錄用,用人單位在為其辦理參保及轉入手續時,該職工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期間中斷醫療保險關系在3個月內的可以補繳。

(5)醫保在職轉退休補繳

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因其醫保繳費年限不足,要進行一次性補繳時,需填寫《寧波市城鎮職工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核定申請表》(06表)。

(6)特殊補繳

1)低標准養老保險先補後延

本市戶籍人員,可憑待遇核准部門核準的申請表到社保申報窗口辦理先補後延補繳手續。

2)養老異地轉入補繳

參保人員從外地轉入寧波後,到退休年齡時在寧波實際繳費年限不足7年的,在辦理退休手續時要補足7年。

3)雙低先補後延,要求改辦基本

雙低先補後延人員中因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延長繳費條件的,要求改辦基本,需填寫《寧波市低標准養老保險轉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

4)參加低標准養老保險轉基本養老補繳,轉移補繳

參保人員要求將低標准養老保險轉基本養老補繳或轉移時,需填寫《寧波市低標准養老保險轉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參保人員要求將低標准養老保險轉移出本市的則要將除個人不繳費賬目和先補後延外的所有參加低標准養老保險賬目全部一次性補成基本。填寫《寧波市低標准養老保險轉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

5)參加外來務工養老保險轉基本養老補繳

外來務工人員在到達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前取得寧波市城鎮非農戶籍的,由本人申請並填寫《寧波市外來務工人員養老保險轉為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

二、個人身份參保人員

1.中斷補繳

(1)養老:提供補繳人的身份證,填寫《寧波市社會保險費補繳申請表》05表,其中低標准養老保險中斷補繳,對06年5月以後的中斷繳費年限可選擇按基本或低標准補繳,屬低標准養老保險「先補後延」的,應提供《寧波市職工低標准養老保險先補後延申請表》;

(2)醫保:個人(含個體工商戶)中止醫療保險關系未超出3個月的,在辦理重新申報手續的同時,可申請補繳中止醫療保險關系期間未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在按正常繳費標准一次性足額補繳後,自次月起恢復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中止醫療保險關系超過3個月,或中止醫療保險關系雖未超過3個月,但不願按規定補繳的,在按月連續繳納醫療保險費滿6個月後,恢復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2.在職轉退休補繳

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因其醫保繳費年限不足,要進行一次性補繳時,需填寫《寧波市城鎮職工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核定申請表》(06表)。

●辦理程序

1.在一樓取號機上取社會保險申報業務號;

2.在二樓社會保險申報窗口受理;

3.對申報證件、資料核對並錄入申報系統;

4.在申報材料上加蓋申報專用章,列印相關表格。

●受理時間及承諾時限

每月1-23日受理。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如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即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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