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們公司是異地的,現在想在本地給本地員工辦理養老保險,不知道具體怎麼辦理。
以單位的形式買養老來保險,只能在單自位所在地買養老保險。
你如果想在本地給員工買養老保險的話,就只能以個人的方式在本地買。然後你單位補貼錢給他,
但是不建議這樣操作。
要是你補貼了錢給員工買社保,但員工沒有買社保的話,以後員工沒在你單位工作了,他再告你沒給他買社保,你還得出錢給他以單位的形式買社保。
Ⅱ 職工養老保險異地如何辦理
一、養老保險異地轉出
(一)參保職工向開發區離職單位提出異地轉出申請,並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二)參保單位審核後下載《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表》填寫,並粘貼身份證復印件;
(三)由企業經辦人員攜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表》到分中心登記部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以下簡稱繳費憑證);
(四)將《繳費憑證》交付參保職工,由職工轉交到轉入地社保機構。
幾點注意事項:
1、2008年7月前離職的員工及個人繳費人員,由本人帶身份證原件(或戶口本原件)直接到社保登記部辦理。
2、身份證地址與戶口簿地址不一致的,以戶口簿地址為准。粘貼戶口簿首頁及本人登記卡的復印件
3、《繳費憑證》不作為支取住房公積金的憑證,具體經辦流程另行通知。
二、養老保險異地轉入
(一)參保職工到轉出地社保開具《繳費憑證》;
(二)由開發區接收單位在社保網下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並依據對方社保提供的《繳費憑證》填寫相關信息;
(三)單位經辦人員需攜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繳費憑證》、職工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外省市戶籍人員只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開發區錄用登記花名冊》原件及復印件(2010年以前入職人員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到分中心登記部辦理;
(四)分中心依據單位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對不符合轉入條件的人員,將在15個工作日內在通知相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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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想給異地員工購買養老保險,以現金方式發放可以嗎
這樣不合法,因為法定是你必須給員工交,而不能給現金補償讓他們自己交
但是,這樣做其實比較合適,省了異地轉移的麻煩
盡量跟員工協商解決吧
Ⅳ 企業如何為的異地辦事處員工買當地社保具體怎麼操作
用人單位應在工商營業執照上登記的住所地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所以駐異地工作辦事處可以在總公司所在地給駐異地工作的員工辦理保險。
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社會保險關系應由用人單位辦理,只有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個人辦理社保關系。
駐異地工作的員工辦理社保兩種方式:
1、按當地的工資標準的比例,折算成工資一並發給員工(需在勞動合同中明確且最好經當地勞動部門社保門同意),由員工在當地的個人流動窗口交納。
2、與當地的人事代理公司簽訂社保代理合同,由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以人事代理形式交納異地員工的社保,建議企業最好考慮員工需求、用人成本後覺得需要代理首推紅海社保雲。
(4)員工異地購買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公司幫駐異地工作的員工辦理社保的方法:
1、可以直接到當地社保局辦理;
2、按當地的工資標準的比例,折算成工資一並發給員工,由員工在當地的個人流動窗口交納;
3、與當地的人事代理公司簽訂社保代理合同,通過人力資源(社保代理)公司辦理。
相關法律規定:
1、《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Ⅳ 異地可以自己交養老保險嗎
可以。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
1、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後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2、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5)員工異地購買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2009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在29日轉發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辦法》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包括農民工在內所有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
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在跨省就業時隨同轉移,在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同時,還轉移12%的統籌基金(單位繳費)。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1、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2、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
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3、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辦法
Ⅵ 企業為員工在異地繳納的社保和公積金如何處理
異地工作社保處理方式:
一、1、原單位將《個人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養老保險手冊回》及其《單位答職工養老保險繳納增減人員登記表》一並提交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中心將你的個人賬戶做減員,即從該公司的社保賬戶里將你減去。減員後,單位會將你的《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減員表》等相關手續交還於你。
2、當你辦理轉移手續時,與解除勞動合同期間肯定有一段間隔,此期間所欠繳費用,必須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所轄的社保中心窗口繳費。提供《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減員表》等相關手續以自謀職業者的名義辦理續保手續。這樣你才能辦理轉移手續。
3、辦理轉移手續前必須提供,所需轉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詳細地址、單位名稱、開戶行名稱、銀行帳號等相關手續給以自謀職業者繳費的服務中心,這樣他們就能准確地把你的養老保險個人悵戶金額及期間利息一並轉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續接。這樣你的保險關系就續接清楚了;
二、公積金的處理方式是:公積金在離職的時候不能提取,但可以轉移到你原來的工作單位的。
Ⅶ 公司怎麼給員工在異地買社保
公司辦理社保的原則是「屬地原則」即公司注冊地點在哪裡,就在哪裡購買社保。
給員內工繳納社保需容要看公司和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上地點是哪裡,如果是當地則購買保險需要在當地,如果是異地,則購買保險需要去異地。
但是保險的購買都是公司人力資源部的事情,員工個人是不需要為此費心的。
Ⅷ 單位可以為員工在異地繳納社保嗎
單位不可以為員工在異地繳納社保,員工可以辦理社保轉移。
Ⅸ 如果在異地工作買了養老保險,怎麼才能與本地的養老保險一起會合
那得把異地的轉移回來,想與哪裡的匯合,就往哪裡轉,不過中間不可以有斷檔,必須連續上,否則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