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4年社會養老保險有哪些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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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貼對象暫不作調整
包括以下對象:即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要安置的人員,城鎮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城鎮「低保戶家庭」和「零就業家庭」中的失業人員。
(二)政策調整情況
1、取消審批時間限制
原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政策規定城鎮下崗失業人員達到符合「4050」年齡條件的審核時限為2007年底。
新政策取消了年齡審核的時間限制,符合條件對象隨時達到「4050」年齡條件,隨時可以申請享受補貼政策。
2、延長補貼享受期限
原社會保險補貼政策規定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新政策對補貼享受期限進行延長:一是對2009年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期滿、仍未能實現穩定就業的靈活就業人員,一次性延長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這一條是由於金融危機而臨時增加的一個優惠政策。舉例,如2009年6月到期的,享受時間就延長到2010年6月。二是從國發〔2008〕5號文件發文之日(即2008年2月3日)起,對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未滿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從2009年起延長至退休。這里有兩成意思:一是2008年2月3日以前到期的,即使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也不再享受補貼;二是即2008年2月3日以後到期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時間是從2009年起開始補貼,舉個例,比如有個人是是08年6月到期且符合條件的,08年餘下的月份我們是不補的,而是從09年起再補貼。
(三)兩個問題
1、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如何認定:對靈活就業人員,由本人將其檔案交社保所,由社保所統一報社保局認定;用人單位吸納的,由用人單位統一將符合條件人員的檔案交社保局認定。
2、新增人員申報補貼日期:
對因取消審批時間限制而新增的人員,比如08年和09年才滿「4050」,請告知這部分人員在明年1月份到各社保所申報。(由於這部
2. 2014年城鎮養老保險有什麼新的政策
從社保法出台以後以前的省市政策只要是和社保法相違背的就都不執行了。你母親這種已經超齡的人員,現在還真沒有什麼特別的社保政策。
3. 2014年社保有什麼新政策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4. 2014年社保新規定
一、社會保險的參保人員如何規定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與職工建立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就必須按規定為職工參保和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哪些人員不能參保社會保險 下列人員不在社會保險參保范圍之內: 1、外方人員(不含德籍和韓籍)和港澳台人員 2、再就業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 3、參加勞動實習的大中專、技工學校的學生 4、承包本單位工程或運輸業務等,勞動力不由本單位直接組織安排,如農村搬運隊、建築隊人員; 5、招用的因原單位停產、放長假、下崗等原因尚未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 外來務工人員的社保處理,出境定居人員還有社保嗎 一外來務工人員的社保處理 外來務工人員與企業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後,重新就業的勞動保險處及時為其接續和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未重新就業的外地農村戶口務工人員,可根據本人申請,將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申請領取個人帳戶時應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戶籍證明和本人簽字、所在單位加蓋公章的以後不在我區就業繳納保險的保證書。 二、出境定居人員還有社保嗎 出境定居:在職職工出境定居並辦理了戶口注銷手續的,其養老保險基金個人帳戶儲存額按規定退還本人。職工與原用人單位在領取(代領)個人帳戶金時,應向社保機構出示下列材料:《出境卡》、《護照》、移民簽證及入境檔案、戶口注銷證明、《養老保險手冊》。
記得採納啊
5. 養老保險40.50人員2014年有新政策嗎
(一)補貼對象暫不作調整
包括以下對象:即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要安置的人員,城鎮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城鎮「低保戶家庭」和「零就業家庭」中的失業人員。
(二)政策調整情況
1、取消審批時間限制
原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政策規定城鎮下崗失業人員達到符合「4050」年齡條件的審核時限為2007年底。
新政策取消了年齡審核的時間限制,符合條件對象隨時達到「4050」年齡條件,隨時可以申請享受補貼政策。
2、延長補貼享受期限
原社會保險補貼政策規定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新政策對補貼享受期限進行延長:一是對2009年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期滿、仍未能實現穩定就業的靈活就業人員,一次性延長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這一條是由於金融危機而臨時增加的一個優惠政策。舉例,如2009年6月到期的,享受時間就延長到2010年6月。二是從國發〔2008〕5號文件發文之日(即2008年2月3日)起,對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未滿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從2009年起延長至退休。這里有兩成意思:一是2008年2月3日以前到期的,即使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也不再享受補貼;二是即2008年2月3日以後到期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時間是從2009年起開始補貼,舉個例,比如有個人是是08年6月到期且符合條件的,08年餘下的月份我們是不補的,而是從09年起再補貼。
(三)兩個問題
1、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如何認定:對靈活就業人員,由本人將其檔案交社保所,由社保所統一報社保局認定;用人單位吸納的,由用人單位統一將符合條件人員的檔案交社保局認定。
2、新增人員申報補貼日期:
對因取消審批時間限制而新增的人員,比如08年和09年才滿「4050」,請告知這部分人員在明年1月份到各社保所申報。(由於這部
6. 2014年養老保險新政策有哪些
國家並未出台新的養老保險政策,依然按照現行規定辦理
7. 2014年最新養老保險多少歲可以領
目前沒有延期退休的細則出台。所以還是原來的政策。男士60歲,女幹部55歲,女工人50歲正常退休。病退、特殊工種退休看行政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