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南京養老保險如何轉移接續
南京養老保險可以進行轉存接續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八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1)南京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
(一)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後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② 南京養老保險繳納比例
南京五險一金繳納比例如下:
1、養老保險(單位繳20%,個人繳8%)
2、生育保險(單位繳,個人不繳)
3、工傷保險(單位繳,個人不繳)
4、醫療保險(北京政策為,單位繳10%,個人繳2%+3塊錢)
5、失業保險(單位繳1.5%,個人繳0.5%)
6、公積金(單位和個人分別承擔最高不超過12%的公積金)
(2)南京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繳納五險一金的好處:
1、個人繳得越多,單位為你投入也就越多。五險一金繳費是同樣的基數單位和個人承擔不同比例,單位繳費是個人繳費的約2倍左右。
2、社保公積金繳費是免稅的,不但繳納時不扣個人所得稅,待遇領取時不扣個人所得稅,而且專用賬戶也不扣利息稅;而如果作為工資發給本人,是需要扣繳個人所得稅的,存入銀行的話還會有利息稅。
3、繳納養老保險滿足最低年限,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可以一直領取到去世,而且隨著社會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只增不減」,每年會調整增資,可以使老年得到穩定可靠保障。
4、繳納醫療保險可以獲得醫療保險報銷;如果在職繳費累計滿足最低年限後,退休後能夠不用再繼續繳納基本醫療費而可以享受比在職報銷水平更高的醫保待遇。
③ 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多少
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多少?
你不用擔心,幫你分析一下:提到交納社保的標准,是跟去年國家公布的社平工資作為基數的,其公司與員工各自的比例是這樣規定的: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12%;
舉個例子,如果某人的工資為496元,那麼其需要交納的保費為:
醫療保險:496*2%=10元,單位496*8%=39元;
養老保險:496*8%=39元,單位496*12%=60元;
計算的數據可能會與實際的有出入,但計算的方式是這樣的。
另外,如果說沒有單位的情況,其養老保險交納比例是社平工資的20%,全由個人支付。
④ 南京養老金是怎麼回事
記者昨天從勞動保障部門獲悉,南京市繼連續5年上調退休人員養老金後,從2008年到2010年,每年再調升一次養老金。
據市勞動保障部門人士介紹,目前南京市退休人員的月人均養老金為1248元。其中,連續5年調升養老金的政策中,一些退休較早、月養老金低於全市平均水平的退休人員,多調了養老金,讓他們的養老金接近全市平均養老金水平。
南京市新的社會保障的目標,除逐年提高企業人員養老金水平外,還要加快建立覆蓋城鄉、人人享有的社會保障制度:1、出台並實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的難題。2、加快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做實個人賬戶;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面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設。3、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職工個人負擔每年下降1個百分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每年提高2個百分點。截至今年6月底,南京市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212.72萬人、140.38萬人、183.62萬人、122.95萬人和
1997年7月16日《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以下簡稱《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退休時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的人員,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人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支付給本人。《決定》實施前已經商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養老金,同時執行養老金調整辦法。《決定》實施前參加工;實施後退休且個人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新老辦法平穩銜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入帳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確定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從養老保險基金中解決
⑤ 如何把養老保險從外地轉到南京
1、 在回南京前,參保人員攜帶身份證、社保卡、養老保險手冊和《參保職工跨省流動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等材料到上海社保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在上海社保機構與原單位或參保人員核對繳費信息後,出具《參保繳費憑證》並且會告知轉移接續的條件;
2、 參保人員向南京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3、 南京社保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及相關資料後,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日審核完畢,若符合規定,就會向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之前所在地(上海)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的證明信息;若不符合規定,就會向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4、 上海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新單位同意接收函的十五個工作日內,會辦理好各項轉移接續手續;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傳送給南京社保機構並將資金轉出;
5、 南京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上海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同樣會在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相關手續,並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了解確認事項。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
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它的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
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⑥ 南京養老保險交滿15年,一個月能拿多少
無法計算,養老金計算需要許多個人社保數據,僅有一個繳費15年的數版據是不夠的,還得需要:繳權費平均指數、個人賬戶資金余額、法定退休年齡時的社平工資數額等,這些數據都要套進退休金計算公式進行計算,沒有這些數據是算不出退休金的。
⑦ 南京企業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6842元,下限為3368元。期間參保人員的月繳費基數大於等於3368元的,相應年度的最低繳費系數按1.0計算。
醫療、生育、失業、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按照上述標准執行,執行時間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靈活就業人員2019年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月繳費標准為340元,同時每月繳納10元大病醫療救助費;我市靈活就業人員2019年度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准為每人每月67元。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7216元,計算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86590元。
(7)南京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社保繳納基數計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⑧ 南京市養老保險個人網上怎麼查詢
1、在手機桌面上,打開箭頭所指的瀏覽器。
⑨ 南京養老保險計算方法
參加養老保險的權利和義務是對應的,即你盡的義務多,你享受的權利相應的就大,也就是說,你現在繳費多,到你退休時,你所得的養老金就高。全國的養老金的計發辦法相差無幾,我給你一個計算辦法,到時你可以自己計算,比較復雜,非專業人員得慢慢來。
一、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按本意見計發基本養老金。
二、 「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分別按下列辦法計算: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按以上公式計算過渡性養老金時,平均繳費工資指數低於1的,按1計算。
(四)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五、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養老金一次性結算,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養老金領取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一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繳費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