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農村養老保險保險人去世後是否退錢
可以繼承,且遺屬可領取喪葬補助和撫恤金。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1)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死亡結算擴展閱讀:
參保人員在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期間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應在1個月內到戶籍所在地社保所辦理繼承手續,其個人賬戶的剩餘部分,一次性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無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街道社會保障事務所(村委會)應在1個月內辦理相關手續,參照城鎮職工的標准支付喪葬費。
喪葬費標准高於個人賬戶余額的,按個人賬戶余額支付喪葬費;喪葬費標准低於個人賬戶余額的,按標准支付喪葬費,個人賬戶的剩餘部分並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
Ⅱ 農村養老保險中途死亡怎麼賠償
農村養老保險中途死來亡是沒自有賠償的,但是遺屬辦理退保。
Ⅲ 農村養老保險人死後有安葬費的嗎
農村養老保險人死後是由安葬費的,具體安葬費的發放標准,以當地政府規定為准。
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 按月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死亡後,其生前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提出申請,村(居)民委員會持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鄉(鎮)辦事處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其中,繳費滿15年且在死亡次月起2個月內申報的,發給喪葬補助費1000元;未按時申報或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不發放喪葬補助費。
(3)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死亡結算擴展閱讀:
《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 按月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養老金人員出國(境)定居的,由本人持出國(境)定居證明或轄區派出所戶口注銷證明等相關材料,到所屬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結算手續。其個人賬戶中個人賬戶余額(不含政府補貼部分)一次性退還本人,同時終止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養老金人員死亡的,由其生前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提出申請,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在參保人死亡次月起2個月內持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屬的鄉(鎮)、辦事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結算的相關手續。繼承額為其個人賬戶余額(不含政府補貼部分),同時終止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Ⅳ 農村養老保險人死亡多長時間退到錢
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戶上的儲存款,由其繼承人一次性領取。
Ⅳ 農村養老保險死亡領取標准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於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1)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的補助費用,目前全國沒有統一標准。從某些地方規定來看,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如大連,喪葬補助費為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2)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如大連,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的標准發給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外,供養直系親屬還可以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領取親屬救濟費。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的社保待遇: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病殘津貼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對前述特殊參保人員給予的經濟補償。病殘津貼屬於新制度,目前還沒有相應的津貼標准,需要出台相應的配套規定。
Ⅵ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投保人正常死亡有安葬費嗎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了一年意外死亡的的政策是投保人在交費專期間身亡者,個人屬交納的全部本息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指為了保障農村勞動者年老時的基本生活,由政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和管理,農村經濟組織、集體事業單位和各行業勞動者共同承擔養老保險費繳納義務,勞動者在年老時按照養老保險費繳納狀況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