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有企業員工辭職如何領取養老金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共同負擔。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內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容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二是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三是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個人繳費滿15年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市(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繳費不滿15年的,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一次支付給本人。 應發給基礎養老金的,基礎養老金由社會統籌基金按月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基金支付,月發放標准根據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賬戶基金用完後,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養老金;1997年統一全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其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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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辭職後養老金領取
辭職抄後並不能領取養老金,養老金只有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累計繳納15年兩個條件都滿足才能領取,其餘情況養老金是不可以領取也不可以取出的。
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現在的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性55歲。當然從事高風險工種,失去勞動能力等特殊情況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並領取養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