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三類人員可補繳養老保險
你好,是在執行的。
第一類人員可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2011年7月1日(社保法實施之日)之前與現存續勞動關系單位發生的應保未保年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二類人員可以個人身份補繳2011年7月1日前的養老保險費。其中,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補繳年限不得超過10年。且補繳時間不得早於所在市實施「統賬結合」時間(我市1994年10月);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可一次性補繳15年,領取基本養老金。
第三類人員可以個人身份補繳領取個體工商執照至2011年7月1日前的養老保險費。補繳時,以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上經營者姓名為准,不包括個體工商戶家人及其僱工。
Ⅱ 三類人員補交養老保險現在還執行嗎
你好,是在執行的。
第一類人員可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2011年7月1日(社保法實施之回日)之前與現存續勞動答關系單位發生的應保未保年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二類人員可以個人身份補繳2011年7月1日前的養老保險費。其中,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補繳年限不得超過10年。且補繳時間不得早於所在市實施「統賬結合」時間(我市1994年10月);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可一次性補繳15年,領取基本養老金。
第三類人員可以個人身份補繳領取個體工商執照至2011年7月1日前的養老保險費。補繳時,以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上經營者姓名為准,不包括個體工商戶家人及其僱工。
Ⅲ 威海農村養老保險交9萬多的具體情況
沒有農村養老保險。只有職工醫療保險~
補繳通知》明確規定,三類人員可以進行補繳。第一類是我市企業中仍與單位存續勞動關系、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人員。這一類人員可以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前應保未保年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第二類人員是具有我市戶籍,曾在我市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男滿45周歲、女滿40周歲的人員,可憑有效原始資料,以個人身份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第三類是具有我市戶籍, 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身份補繳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2011年7月1日(含)以後,發生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情形的,按照《社會保險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符合補繳條件的人員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和戶口簿,本人原始檔案、《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工資台賬,以及個體工商戶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等證明其工作經歷的相關原始資料,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按照規定,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符合補繳條件的應將欠費或中斷部分一次性補齊。補繳比例按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歷年繳費比例執行。補繳基數統一按照我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和計發待遇執行的歷年社會平均工資的60%。
如果屬於從未參保人員,需到戶口所在地辦理。如果是參保中斷人員,則在已參保地辦理。在2014年底前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補繳人員,符合補繳15年以上條件的,補後即可辦理退休手續,次月領取養老待遇。
Ⅳ 國務院下達人社部三類人員補交養老保險等政策出台是全國各地區都出台政策嗎
國務院、人社部均沒有出台三類人員補交養老保險的政策。
關於補繳的費用,一般以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標准,補繳20%,滿45歲的男性、滿30歲的女性農名,最高能補繳10年;而滿60歲的男性滿55歲的女性農民,則能夠補繳15年。
雖然在2018年已經不能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了,所以,建議大家最好是按月進行繳納養老保險費,等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年齡後並累計繳費滿15年,即可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領取養老金。
養老保險的政策是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用,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滿60周歲是交費年限未滿15年,無論何時參保,都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可見,這項補繳政策對於參保人員來說是非常好的。
而在2018年1月1日起,這些政策開始停止執行。即2018年1月1日以後達到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發放老年人生活補助,年滿45歲周歲不滿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居民,不再允許一次性躉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
按月享受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報酬的前提
一、參保職員切合下列前提之一的,自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報酬:
1、《城鄉住民養老保險步伐》施行之日,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2、《城鄉住民養老保險步伐》施行之日,男已年滿45周歲、女已年滿40周歲的職員(不含本步實施之後外埠遷入本市戶籍的職員),每年憑證劃定的繳費尺度不中斷繳費的。
二、《城鄉住民養老保險步伐》施行之後,外埠遷入本市戶籍的職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憑證上一年度最低繳費尺度,一次性補足差額年限保險費的。
三、參保職員到達領取年數時繳費年限不切合本條第一款第1、2項劃定的,本人自願,可以延期繳費,最長延期繳費5年,在延遲繳費期內到達劃定的;延遲繳費5年累計繳費年限仍不切合本條第二款劃定的,憑證不低於上一年度最低繳費尺度,一次性補足差額年限保險費的。
Ⅳ 2018三類人員補交養老保險現在還執行嗎
你好,是在執行的。
第一類人員可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2011年7月1日(社保法實施之日)之專前與現存續勞動關系單位發屬生的應保未保年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二類人員可以個人身份補繳2011年7月1日前的養老保險費。其中,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補繳年限不得超過10年。且補繳時間不得早於所在市實施「統賬結合」時間(我市1994年10月);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可一次性補繳15年,領取基本養老金。
第三類人員可以個人身份補繳領取個體工商執照至2011年7月1日前的養老保險費。補繳時,以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上經營者姓名為准,不包括個體工商戶家人及其僱工。
Ⅵ 三類人可補繳養老保險
三類人員可補繳養老保險:
第一類人員可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2011年7月1日(社保法實施之日)之前與現存續勞動關系單位發生的應保未保年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二類人員可以個人身份補繳2011年7月1日前的養老保險費。其中,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補繳年限不得超過10年。且補繳時間不得早於所在市實施「統賬結合」時間(我市1994年10月);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可一次性補繳15年,領取基本養老金。
第三類人員可以個人身份補繳領取個體工商執照至2011年7月1日前的養老保險費。補繳時,以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上經營者姓名為准,不包括個體工商戶家人及其僱工。
Ⅶ 國家人社部三類人員補交養老保險等政策出台是在全國各地區人社保局辦理嗎
妥善處理參加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人員被判刑後的養老保險問題,根據專市勞動保障局《關於參加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人員被判刑後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泉勞社[2008]155號)精神,現就參保人員被判刑後的養老保險問題提出如下處理意。
Ⅷ 社保三類人員有何不同
養老保險要交到退休的年齡,一般是男的必須年滿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退休,女工50周歲退休,並且必須繳納滿15年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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