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村老人贍養問題
北京博融律師事務所
老大私自使用老人的財物,不能作為免除其他子女贍養義務的法定理由!
以上回答僅根據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斷,僅供參考。
❷ 現在農村又流行起了「輪流養老」,你們家是怎樣贍養老人的呢
現在很多人都跑到城市裡去發展了,但是很多老人過不慣城市裡的生活,還是會選擇留在農村,他們年紀大了,家裡人也都不放心,一般都會找個在家裡面的親戚照顧著,大家一起出錢,當然了,還有就是一個月輪流照顧的「輪流養老」,我認為這樣也挺好的,畢竟每個子女都有責任去贍養老人。
贍養這個問題真的特別苦惱,你想要照顧,可是心有餘而力不足也沒有辦法,我家就是這種情況,也只能採用輪流照顧的辦法,要不然老人沒照顧好,再把我爸媽的身體拖垮了,我這個做女兒的也會特別心疼的,都是最親的人,舍了誰都不行。
❸ 如何解決農村老人的贍養問題
要解決農復村贍養老制人的問題,是一個社會問題,需要全社會來關注、研討,出政策,讓老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依。人都會衰老的時候,老人是自己的重要親人,是一筆重要的親情財富。
所謂子欲養而親不在,就是一件讓人傷感的事情,所以,就不能存在遺憾,當父母年邁的時候,要在精神和物質上進行關心愛護,讓父母、老人能度過一個幸福快樂的晚年。
要在全社會大力宣傳和營造養老愛老的良好氛圍,在社會形成養老光榮,不養老可恥的良好氛圍,通過小組會、村村響廣播、屋場會,以及有關養老敬親的喜聞樂見的文藝演出進行展演,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宣傳氛圍。
(3)農村贍養老人怎麼養比較好擴展閱讀
隨著中國步入老年化階段,農村養老問題開始凸顯出來,如何更有效、更科學解決農村養老問題,是一個值得深思和研究的話題。總之,農村老人的贍養,需要在制度上、人文關懷、就業、宣傳、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去下功夫。
國家、社會、家庭,三位一體,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在制度上進行保障,各方給力,機制、體制以及人文關懷上下足功夫,完善農村老人養老各種機制,讓農村老人能快樂養老,幸福一生!
❹ 在農村贍養老人就上不了班,上班就照顧不了老人,怎麼辦
在農村來說,幾乎所有的成年人都面臨著這樣的選擇,能做的也就是盡力協調好工作和贍養老人之間的關系。因為不能不上班,因為上班才是薪資來源。同時也不能不贍養老人,這是社會道德的要求,依據法律的規定。
在我看來主要有以下幾種解決方案:
3.在老人身體健康,不需要隨身照顧的時候,外出打工掙錢。
這種模式,在農村也非常的常見,所以農村有了很多的空巢老人。在老人身體還足夠自給自足健康的時候,家裡的勞動力沒有後顧之憂,所以年輕人可以選擇外出就業,掙錢。但是如果老人身體出現什麼問題的時候就很麻煩了,年輕人需要辭掉工作回家照顧老人。這也確實是無奈之舉。
贍養老人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承擔的義務,不能夠因為贍養老人和自己工作之間存在著沖突與矛盾,就拋棄老人於不顧。
❺ 當前農村老人贍養問題的幾點思考
我國婚姻法第抄二十一條規定襲: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這種贍養義務,是不會考慮子女性別差異的,只要是子女,都要應贍養老人的法定義務.雖然農村有養兒防老之說,但從法律上講,兒子與女兒都要對老人盡贍養義務.
至於談到的賠償費用問題,由於死者沒有成家,也就沒有配偶與子女,因此,該賠償款應當由老太太獲得.由於這部分賠償款已經是老太太的個人財產,那麼無論她怎麼處分,將錢給誰都是可以的.錢由誰來代管,老人也可自己決定的.
子女對老人進行贍養,是因為老人曾經對子女進行撫養教育,這是基於血緣關系而形成的,是一種法定義務,並不存在公不公平的問題啊.
不能說老人將財產給某一子女,那麼其他子女就可以不盡贍養義務,從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
❻ 農村老年人如何養老
在我國的農村地區,主要有以下幾種養老方式:
1、家庭養老
這是我國農村最主要、最普遍的養老方式,也是我國傳統文化中「孝」的集中體現,它具有其它養老方式無法比擬的優越性,在短時期內不會被其它養老方式取代,仍然是我們主流養老方式。但是在現代化的進程中,這種傳統的養老方式正受家庭規模縮小、人口流動、失地、老齡化等因素的挑戰,目前這種養老方式的質量有下降的趨勢。
2、集體養老
這是一種在農村很常見的養老方式,它是由集體經濟組織對年老多病、無依無靠的老人進行贍養的制度。其主要形式有五保制度和養老院制度。這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一部分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但是適合這種養老方式的,只是農村老年人口中很少的一部分人,並不能成為解決農村老年人養老問題的主要形式。
3、養老保險
隨著農村老年人口數量增多及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養老保險也是一種好的養老制度來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
4、儲蓄養老
這種養老方式只有少部分的農村老年人採用,他們依靠平時的積蓄用來防老,在農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場。一些農村居民對養兒防老已喪失信心,他們認為只有錢財是可靠的,因而盡可能省吃儉用,節約儲蓄以備老年需要時用。
拓展資料:
養老制度的變化:
改革開放前
改革開放之前,城鎮家庭的養老功能強大,家庭和單位合力使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資源得到很好的發揮,盡管資源有限,但各盡其力。在農村,政府和集體合力為「五保」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而其他農村居民只有靠家庭,有時需要求助親戚和鄰里來照顧。中國社會的二元結構特徵在養老服務領域也表現得淋漓盡致。
改革開放後
改革開放以後,隨著市場經濟的介入,「單位人」演變為「社會人」,企業辦社會的現象消失了,單位的福利待遇越來越少了。很多企業在轉軌後,職工已經完全失去了享受單位福利待遇的機會,退休後實行社會化管理。迄今為止,依靠單位提供各種養老服務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取而代之的是由社區和企業以及各種組織提供的養老服務。
綜上所述,隨著人口、經濟、政治文化等社會結構的急劇變動,原有的養老服務賴以存在的社會基礎已經不復存在,為適應時代要求,重構養老服務體系、制度成為當務之急。
❼ 農村沒有自理能力的老人怎樣贍養
如果自己忙著掙大錢沒有時間照顧老人,可以為老人聘請幾個老人滿意的保姆咯。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❽ 農村老年人贍養問題~~~急!!!
第一 不管財產是怎麼分配的,你和你的妹妹仍舊有贍養母親的義務。專
第二 由於你的弟弟和老人住的比屬較近,而且又分得了老人的財產,那麼從理論上說,應該負有更多的贍養義務。
我覺得比較好的解決辦法是,你和妹妹每年拿出一些贍養費用,母親由三個弟弟輪流照顧,或者是固定在一個家裡,其餘的兩個弟弟拿出比你和你妹妹更多的贍養費用!
如果弟弟不同意,那麼可以把爸爸的遺產由母親繼承,然後幾個子女公平負擔贍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