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將社保和醫保從縣里轉到市裡
方法如下:
1、如果在縣繳納的社保已經辦理了停保,在市區參保時,填寫《洛陽市社會保險關系接續申報表》、帶勞動合同、工資表到市區用人單位參保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接續手續。
如果已經在市區重新開戶了,在辦理社保關系接續到市區用人單位後,填寫《洛陽市社會保險繳費人員重號合並申報表》,把原社保號與市區參保的社保號合並即可。
2、根據《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新就業地有接收單位的,由單位按照《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參加新就業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無接收單位的,個人應在中止原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後的3個月內到新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按當地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3、根據《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城鄉各類流動就業人員按照現行規定相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得同時參加和重復享受待遇。各地不得以戶籍等原因設置參加障礙。
(1)縣區養老保險轉移擴展閱讀:
1、參保人員跨制度或跨統籌地區轉移基本醫療保障關系的,原戶籍所在地或原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應在其辦理中止參保手續時為其出具參保(合)證,並保留其參保信息,以備核查。新就業地要做好流入人員的參保信息核查以及登記等工作。
2、參保憑證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衛生部統一設計,由各地社會(醫療)保險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統一印製。參保憑證信息原則上通過社會(醫療)保險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之間傳遞,因特殊原因無法傳遞的,由參保人員自行辦理有關手續。
3、參保人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或因沒有滿10年參保地轉移至戶籍所在地的。
㈡ 跨縣社保轉移流程
社保轉移流程: 1先在轉出地社保中心開具「社保繳費憑證」; 2.後在轉入地辦版理社保開戶並權繳納社保; 3再在轉入地填寫:「社保轉移申請」;最後將憑證和申請一並交到轉入地社保中心審核。如果沒有問題。估計在1-3月內將你的社保轉到轉入地。
㈢ 鄭州市社保跨區縣轉移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目前只有養老保險可以轉移。
養老保險轉移相關制度
一、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
(一)適用對象。按照《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的規定,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不同地區(地級以上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在辦法實施前尚未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
(二)轉移辦法。參保人在新就業地繼續參保後,應當向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索取養老保險參保憑證,交由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持續本人養老保險關系並存檔。
(三)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申領與發放。參保人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時,由最後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申領、審核手續並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年度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和死亡待遇等。
二、養老保險關系全國范圍內轉移
(一)適用對象:
適用於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二)轉移規定:
1、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基金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2、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於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的,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3、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時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三、待遇領取規定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轉移流程
1、目前政策,社保異地(跨省、跨地區)轉移,僅養老保險可向戶口地轉,而且只轉個人賬戶金額,公司交的不能轉,同時還需要是城鎮戶口。
2、符合轉移條件的,先去戶口地社保機構開戶,開具接受函及獲取相關社保轉移資料(當地社保機構名稱、開戶行名稱以及賬號等),再到轉出地社保中心辦理轉出手續,然後回戶口地辦理轉入。
申請表格式
XX社保中心:
因為XX原因,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申請辦理養老保險轉移手續,希望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特此申請
申請人
日期
㈣ 養老保險轉移是往大城市轉好還是往縣城轉好
養老保險轉移:
首先持身份證明、養老保險手冊到原來繳費社保機構開具《基版本養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然後到新參保地提出轉移申請,新單位按規定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繳費;
提供《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等材料;
經社保機構審核,由雙方社保經辦機構聯系辦理轉入手續。
㈤ 養老保險怎麼轉移縣我要把養老保險從縣里轉到令一個縣怎樣轉
先去社保機構專管員那裡辦理參保人員的中斷,專管員的電腦里就有8月份的數據了。再說了,《繳費憑證》是由社保機構出具的,不是由單位自己出的,辦理好《繳費憑證》後直接郵寄到接收地昌圖縣社保機構即可。
㈥ 本市區縣間工作調動養老保險要轉移嗎
一、不用轉移。社保轉移是對於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才需要的。
二、社保轉移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6)縣區養老保險轉移擴展閱讀
跨地區轉移養老保險的注意事項。
一、第一個環節是發憑證。就是說當一個勞動者離開一個城市,他不能肯定再回到這個城市就業的時候,或者有明確的目的地要到另外一個城市就業的時候,他一定要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一張他的參保繳費憑證。這個參保繳費憑證其實挺簡單,除了基礎信息之外,最關鍵的信息是三項:
一是這個人在當地參保的起始時間;
二是他實際繳費的月數;
三是他在本地參保期間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是多少。有了這樣一個憑證,等於參保人員,包括農民工就有了一個自己養老保險權益的存摺,裡面記錄了你累積的權益,這也是政府對以後勞動者權益的一個鄭重承諾。
二、第二個環節是接電話。我們已經在網上公布了全國2800多個縣級和縣以上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全部聯系方式。
也就是說轉移就業的勞動者本人有不清楚的問題,可以通過這個電話查詢和咨詢有關情況。在兩地之間辦理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接續事務,也可以通過這個電話進行聯系、核對等等。
三、第三個是辦手續。就是具體的流動人員要提出轉移接續申請的話,本人或者所在單位向新的就業地提出接續申請,其他的事情就由當地的社會保險機構在規定時間內來辦理就可以了。
四、最後一個環節是轉移資金。除了轉關系之外,要把前面講到的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的資金,還有企業、單位繳費規定比例的資金要轉移到新的就業地。這樣,整個轉移接續的流程就算完成了。
㈦ 縣城鄉鎮戶口遷移市裡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怎麼交
如果你繳納的是「社會勞動保險」(社保),就把社保辦理轉移手續在市裡落戶,落戶後再辦理繳費手續繼續繳費。
具體怎樣辦理,到你現在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社保服務中心查詢。
㈧ 同一市內的兩個縣之間遷移戶口,不轉移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行嗎(我是自己個人繳納社保的,沒有工作單位
職工更換工作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可按規定隨同轉移至新單位繼續回參保。
1、如答果跨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轉移,本人帶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養老保險手冊,到社保中心填寫知《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到轉移窗口辦理轉移;
2、如果在統籌地區內或同一市內,當從某單位辭職後,道只需該單位辦理退工停保手續,新單位辦理用工參保手續,社保關系自動轉入新單位。
㈨ 跨縣區養老金轉移怎樣辦理
跨區無需辦理轉移。跨縣轉移需要跟隨戶口,只要戶口不動社保不能轉移。
㈩ 養老保險跨縣轉移後社保卡需要更換嗎
同一個市的有時需要換,有時不需要。
關於如何轉移:
根據2010年1月1日出台實施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的規定,養老保險在全國將實現無障礙轉移,具體操作如下:
第一步:列印《繳費憑證》。參保人離開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鎮(街)社保辦事處列印本人在本市參保的《繳費憑證》;
第二步:申請轉移接續。參保人持《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參保地的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
參保人只需辦妥上面兩步手續就可以了,簡單地說就是「走時帶走,就業續回」,其養老保險關系將由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與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聯系辦理,這樣參保人前後參保記錄就連接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