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後死亡養老金,死亡賠償金怎麼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
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死亡賠償金是對受害人作為一個民事權利主體生命權的喪失(死亡)作出的賠償。
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而生命權則是一切權利的基礎和前提,任何生命權的喪失都是公民民事權利能力的喪失。
因此,死亡賠償金實質是以受害人民事權利能力的喪失為給付條件。死亡賠償金的性質,傳統上有「撫養喪失說」和「繼承喪失說」兩種理論。「
撫養喪失說」認為,因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生前扶養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因此喪失了生活資源的供給來源,受有財產損害,侵權責任人應當對該項損害予以賠償。
但在很多情況下,受害人並沒有需要撫養的近親屬,為平衡利益,法律規定對受害人近親屬因受害人死亡反射性精神利益損害,侵權責任人亦應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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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計算
一、 死亡賠償金與受訴法院的經濟水平有關。
想當然的,如果受訴法院所在地的經濟水平較好的話,其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基數就會比較高,從而死亡賠償金的總數就會比較高。
二、 死亡賠償金與死者戶口有關。
同一地區,其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是不一致的,往往有時還會存在著巨大的差別,導致死亡賠償金的數額相差幾倍也有可能。
因此,法律規定了農村戶口按照城鎮居民收入標准獲得賠償死亡賠償金的條件,死者近親屬可根據條件積極爭取。但因同一侵權行為導致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三、 死亡賠償金與死者的生理年齡有關。
當受害人年齡較大時,根據生命存在的特徵,不適宜做較大的死亡賠償金賠償。
因此,國家法律把死亡賠償金的年限與人的年齡相聯系,年齡越大,所獲得的死亡賠償金就會越少,既60歲以上的,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❷ 退休後死亡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錢可以領么
退休後死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依法繼承。繼承額為死亡時個人帳戶余額本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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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撫恤費的計算辦法:
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人員非因工或因病死亡後,喪葬、撫恤費按以下標准繼承:
1、喪葬補助費標准為2個月的自治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一次性撫恤金按以下標准執行:
已達到退休年齡,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離退休(退職)人員,一次性撫恤金按其死亡時本人的月養老金標准一次性發給20個月的供養親屬撫恤金。
未達到退休年齡的在職參保人員,一次性撫恤金以其死亡前本人12個月(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的平均繳費工資基數為標准,按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支付1個月,最多一次性發給20個月的供養親屬撫恤金。
❸ 養老保險交到退休後只領了一年死了後錢怎麼辦
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用於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支出。除此之外,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還承擔參保人員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以及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病殘津貼的支付責任。
1、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是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的補助費用。遺屬撫恤金是職工死亡後給予其家屬的經濟補償和精神安慰。
個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自己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主要是為了其退休後能夠享受基本養老待遇,個人退休前和退休後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個人賬戶的余額可以作為遺產由遺屬繼續,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進入統籌基金,作為社會互濟資金,遺屬不能主張繼承權。
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這一制度最先由1951年制定的《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的。目前全國沒有統一的標准。從一些地方的規定看,喪葬補助金一般按照職工死亡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也有的按照職工死亡時當月本企業人均繳費工資的一定月數計發。
遺屬撫恤金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沒有規定撫恤金,只規定按月發給遺屬救濟費;有的規定了一次性撫恤金,還規定按月發給遺屬生活補助費。遺屬的范圍一般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依靠死者生前供養的父母,以及依靠死者生活的其他親屬。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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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Endowment Insurance)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繳費總基數的19%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參考資料:網路_養老保險
❹ 如果正式退休後的第一天就死亡了,退休工資該怎麼發
如果正式退休後的第一天就死亡了,繼承人還能享受哪些待遇?
一、退休第一個月的養老金
退休後第一天死亡的,退休後第一個月的養老金都會正常發放;
就算是還沒有辦理退休手續,或是退休手續還沒有辦完的,第一個月的養老金都會正常計發;
二、個人賬戶資金金額,包含本金和利息
雖說養老金會隨著退休人員的死亡而停止發放,但是在退休前,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也就是說,在未退休之前,個人繳納的8%的養老保險金全部歸於繼承人。而單位所繳納的養老保險是繳納到統籌賬戶里的,這部分是沒有辦法繼承的。
三、喪葬補助費
關於喪葬補助費國家沒有統一的標准,都是由各個省級政府制定的標准。
絕大多數地區都採取的是定額補助,如山東省是1000元,重慶市是2000元,黑龍江省是4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
也有一些地區採取的是掛鉤定額,一般是跟社會平均工資掛鉤,如上海、天津是兩個月的本人或者社會平均工資,寧夏是三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四、撫恤金
主要是針對生前供養的直系親屬沒有收入來源,生前需要死亡職工供養的人員領取。
這筆錢全國沒有統一的標准,一般不超過本人十五個月的養老金水平,各地的規定也是不統一的,需要咨詢當地的社保部門。
綜上所述,如果正式退休後的第一天就不幸去世的,家屬可以到參保地的社保部門申請辦理。
❺ 退休老人死亡後家屬還能領多久退休金
如果是退休職工去世則次月停發養老金,但是可以領取到喪葬費;
如果是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病故可以一次性領取到生前20個月的基本工資。
❻ 退休老人去世後退休金怎麼算
基本養老金發放到死亡當月止。
退休老人死亡,享有的民事權利終止,退休金(基本養老金回)發放到當月答止,之後不再享有退休金。
對於退休老人生前領取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和農村居民養老金,屬於重復享受,應當由遺屬選擇保留其中一份,把重復享受的另一份退還。
退休老人死亡之後,近親屬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申領喪葬費和撫恤金,具體標准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民法總則》
第十三條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
人社部規(2016)5號
五、關於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處理。《暫行辦法》實施之後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員,由本人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養老保險關系並繼續領取待遇,其他的養老保險關系應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剩餘部分一次性退還本人。
❼ 養老金退休後只享受了一年去世,剩下的給退嗎
養老金退休後復只享受了一年去世,制其個人賬戶是不會退的,但其個人賬戶余額是可以被繼承,且會從養老保險基金給予一定的撫恤金和喪葬補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7)養老金退休後死亡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❽ 退休職工,不幸去世之後,養老金怎麼辦
退休職工死亡之後,當月養老金正常發放,次月起停止發放。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大多數地區規定,在職職工醫保返還與社保繳費基準掛鉤,通常不超過2%;退休職工醫保返還與個人基本養老金或者當地社平工資掛鉤,通常介於4%~6%。
目前,個人醫保卡賬戶余額可以在參保地看病、買葯,少數地區可以取現或者用於購買商業保險。
職工去世之後,家屬是可以繼承醫保卡賬戶余額的。當前,領取的前提是賬戶余額不為0。查看的方法很多,通過APP、或者到葯房,都可以。
3、喪葬補助和一次性撫恤金。
根據規定,職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家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撫恤金。
(1)喪葬補助金。主要用於補助職工死亡後安葬和處理後事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具體金額、因地而異。比如,大連是當地上一年度3個月社平工資、南京市一次性補助6000元。
(2)一次性撫恤金。現有政策中,公務員最多發放40個月基本養老金、事退職工最多發放20個月基本養老金;企退職工,各個地區不一,比如山東是10個月基本養老金、重慶市15個月基本養老金。
綜上所述,退休職工去世之後,當月養老金正常發放、次月起停止發放。同時,還能領取其他三筆權益,如個人養老金賬戶余額、醫保卡余額、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撫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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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養老金退休後死亡本金會不會退還
退休人員死亡,已經領取過退休金,領取的退休沒到達到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金的數額,個人繳納剩餘部分可以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