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保險斷了幾年可以把之前的提出來嗎
社會保險如果中斷,之前的錢不能取出來。主動中斷繳納社保的情況,多地均有規定,如果社保中斷超過一定時間,則無法補繳,且社保繳納時間要重新計算。也就是之前交的錢不能取出來了。
社保一旦斷繳,除了會對參保人的繳費年限核算、社保待遇領取等「長線」結果產生影響,在一些城市,對參保人短期內的買房購車和落戶計劃的影響則更為直接。
在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社保的連續繳納年限直接與購房、買車搖號、落戶資格等掛鉤。以北京為例,非京籍居民要取得購房資格,需連續繳納社保或納稅滿5年。
(1)養老保險段了能接上嗎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在中斷繳納後,如果日後補交,並繼續繳納,可以接續計算。
根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對於因某種原因單位或個人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視為欠繳。欠繳月份無論全額欠繳還是部分欠繳均暫不記入個人帳戶,待單位或個人按規定補齊欠繳金額後方可補記入個人帳戶。
職工所在企業欠繳養老保險費用期間,職工個人可以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用,所足額繳納的費用記入個人帳戶,並計算為職工實際繳費年限。
出現欠繳情況後,以後繳費採用滾動分配法記帳:即繳費先補繳以前欠繳費用及利息後,剩餘部分作為當月繳費。
⑵ 養老保險如果中間停了幾個月然後在接著交的話可以連起來嗎
養老保險如果中間停了幾個月,然後在接著交的話是可以連起來的。
根據社會回保險法的規定答,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如果停交的,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仍然在,如果接著交,會繼續加入到你的個人賬戶中,以後也會根據你個人賬戶中的金額來確定能領的養老金。
《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⑶ 前幾年交了養老保險中途斷了現在能接上嗎
可以補繳,也可以不用補繳。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版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權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⑷ 養老保險中間斷了,還用補交嗎
失業抄的這幾個月,可以補也可以不補。
如果不補交的話,等你找到工作的時候可以續保。
養老金、保險時間和交費的多少有關。
一般情況下,養老保險需要繳納一定年限,退休後才能領取相應的退休金,因此對於沒有交夠養老保險年限的人來說如果想領取養老保險金就需要補交養老保險。
(4)養老保險段了能接上嗎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補繳對象
1、個企業職工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
2、未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
3、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個人身份補繳養老保險。
⑸ 先買了4年的養老保險又斷了5年沒買能接上繼續買嗎
現在可以補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回險的個人,達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5)養老保險段了能接上嗎擴展閱讀:
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如今,中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4、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5、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6、以上兩項A+B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⑹ 社保斷了之後再交能算接著以前的嗎
社保斷了之後再交能算接著以前的。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6)養老保險段了能接上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
對於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對於不願意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不願意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⑺ 養老保險中間斷了1年後面又繼續交費年限能累計起來嗎
前面的繳費年限是可以累計的。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
對於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對於不願意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不願意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7)養老保險段了能接上嗎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全國接續轉移
政策: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在跨省就業時隨同轉移;在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同時,還轉移部分單位繳費;參保人員在各地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對農民工一視同仁。
解讀:「這是全國統一的政策和操作實施辦法,以保證參保人員在哪裡就業就在哪裡參保繳費,其養老保險關系可轉移接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時能夠如期享受養老待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養老保險司相關負責人介紹說。
社保關系歷來是牽絆勞動者自由流動的尷尬之一:能帶走的只是不多的「個人賬戶」,單位繳的「統籌基金」部分是帶不走的。這次「大一統」的轉接方案明文結束了養老保險「各自為政」的局面。
持繳費憑證就能異地轉續
政策:為避免參保人員因辦理轉續關系而在兩地往返奔波,暫行辦法規定了統一的辦理流程,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地,由社保經辦機構發給參保繳費憑證;在新就業地參保,只需提出轉續關系的書面申請,轉入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協調辦理審核、確認和跨地區轉續手續。
解讀:通過近幾年的努力,目前各省(區、市)已全部出台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辦法——城鎮職工和農民工在本省內各個城市間流動就業,基本可以實現養老保險關系的「互認」。此次明確了跨省接續養老保險的「操作手續」,無疑可以保證勞動者流動就業的權益。
⑻ 養老保險斷交了 怎麼辦
養老保險中斷期間費用可以選擇不補繳。建議您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量現在補繳。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繳費總基數的19%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8)養老保險段了能接上嗎擴展閱讀: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一般為8%)。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基數:
所謂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般則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一般來說,職工繳費工資如果高於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00%的,以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職工繳費工資低於工資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40%的。
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最高和最低繳費基數的計算比例,各城市可能不同,以各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計算比例和基數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