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13號令)第二條規定
「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根據現行政策文件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不滿15年的人員,除2011年6月30日(含)前參保繳費且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其他情形不能一次性補繳不足年限,只能延長繳費至滿15年再申領養老待遇。
根據相關規定,參保單位、參保個人是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因此補繳養老保險並不可以一次性補繳!
(1)養老金繳費不足一年咋辦擴展閱讀
根據規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怎麼辦
對於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夠十五年的參保人員,新實施的《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二款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覆蓋城鎮戶籍非從業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這項制度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共同構成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城居保有兩個突出特點: 一是城居保的資金來源除個人繳費外,還有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的補貼,個人繳費越多,政府補貼也越多,而且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全部計入參保人的個人賬戶。
二是城居保的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構成,個人賬戶養老金水平由賬戶儲存額,也就是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總額來決定;基礎養老金則由政府全額支付。
2014年2月24日,人社部、財政部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將於2014年7月1日起實施。首次明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可以轉移銜接,但要在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進行。
辦理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且年滿16周歲及以上,60周歲以下的人員(全日制在校學生、參加其他養老保險、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除外);
2、2009年8月31日前年滿60周歲以上且沒有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
申報材料
1、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主頁、本人頁、增減頁);
2、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
4、如是重度殘疾人員還需提供一、二級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5、如是獨生子女家庭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計生辦出具的獨生子女資格確認表。
辦理程序
1、 每月1-20日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社保所提出申請;
2、 社保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當場予以審核。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參保登記。不符合條件的,退還資料給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3、 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月,並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後,1-20日到申報地社保所進行養老保險待遇資格初審;
4、 鄉鎮社保所對養老待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縣社保局居民養老科,居民養老科1-24日進行資格復審;
5、 縣社保局按月支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3. 如果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就到了法定退休年齡,該怎麼辦呢
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確實是普遍存在的,根據我國的現行法律規定,如果養老保險未交滿15年,但是已經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的話,那麼可以去當地的社保部門補交剩餘的幾年養老保險,只要交滿15年就可以享受退休的待遇。
因為到了退休年齡,會按照我們所交養老保險年限的比例與當時退休的一些數據相結合,給予我們相應的工資待遇,這會比只交15年的養老保險要高出很多。隨著養老保險不斷改革和增加各種優惠,對我們繳納養老保險的這類人來說交的時間越長對我們就越有利,所以我們還是應該不止交滿15年而是應該把這種養老保險一直交到我們的法定退休年齡。
4. 養老保險不足15年可以補交嗎
職工達到來退休年齡,但養老保險自累計不足15年,需職工個人補交餘下養老保險,補足其中所差年限。補交養老保險一共有2種方法:一種是一次性補交滿15年,退休後即可享受養老金;另外一種是按月補交養老保險,補交滿15年後享受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金,即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
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
5. 退休時養老保險不足年限怎麼辦
這種情況是可以延遲退休,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直至繳費年限滿15年為止,再辦理退休就行。退休後可以正常按月領取養老金,不影響。具體的延期繳費方式可以咨詢51社保網,這種互聯網社保代理公司操作起來更迅速。
6. 養老保險交不夠15年怎麼辦
三種辦法供選擇,最好延長繳費
一是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後,按月領腮本養老金;
二是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三是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保經辦機構會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返還。
建議盡量採取第一種做法。
7. 養老金交不夠十五年到退休年齡怎麼辦,能補交嗎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7)養老金繳費不足一年咋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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