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養老保險 > 恢復養老金的規定

恢復養老金的規定

發布時間:2021-01-26 10:59:15

A. 退休人員獲刑期滿後如何恢復養老金

1如果是已經退休後被判刑的,不影響
2如果是還沒有退休時被判刑服役,刑滿後已經過了退休年齡的,要先確定被判刑時原單位是否給你停了社保
3如果被停了社保,到社保養老窗口申請補繳法定規定的可以領退休金年限的差額,手續辦好後,按月領取
4如果原公司沒有給你停保,保留了你的保險關系,對方應該在到了法定退休年限時和你聯系的。
5領退休金是有申報和認定的環節的,是要辦理相關手續的。建議你到所在地設養老窗口確認具體材料。不同地區,有的材料要求不同。

B. 國家養老保險的政策和規定

2018年養老保險政策及規定:

1.繳交比例方面: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目前為8%);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

2.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帳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帳問題。

3.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

其中:繳費比例分作以企業參保和以個體勞動者參保兩類:各類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0%繳費,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8%繳費。職工應繳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

4.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按繳費基數的18%繳費,全部由自己負擔。核定繳費基數則以本省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簡稱省社平工資)為基準。

5.企業職工凡工資收入低於省社平工資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高於省社平工資60%的,按實際工資收入核定繳費基數,但是最高不得高於省社平工資的300%。

6.個體勞動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資以上至300%的范圍內,自主確定繳費基數。

7.單位必須按照規定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不繳納屬於違法行為。

(2)恢復養老金的規定擴展閱讀

中國社會養老保險體制構架按照人口類型可分為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三大部分。中國最初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即是城鎮養老保險制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中分離出來的,其後,在制度變革過程中又經歷了合並和分離的過程。

2014年12月23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關於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中明確,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與城鎮職工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養老金「雙軌制」矛盾將從制度和機制上得以化解。

C. 退休人員服刑期滿後怎樣恢復退休工資待遇

我國目前實行的是「養老金雙軌制」的退休制度,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實行由企業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公務員及部分沒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金全部由國家財政統一發放。公務員及部分沒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人員與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退休前犯罪刑滿釋放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退休後違法犯罪的退休待遇存在相當大的差別。
一、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退休前犯罪刑滿釋放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退休後違法犯罪的退休待遇;
1、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退休前犯罪刑滿釋放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如果在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如果在1998年7月1日(包括當日)後參加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如果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或15年的,可以補繳至滿10年或滿15年,享受養老金待遇。不受所犯何罪、是否正處於被剝奪政治權利處罰當中之影響。
2、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退休前犯罪服刑期間(不包括緩刑、假釋或監外執行)或被勞動教養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暫緩辦理退休手續,待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3、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退休前犯罪被判處刑罰緩刑期間,假釋或暫予監外執行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金待遇,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若緩刑被撤銷收監獄服刑的、被撤銷假釋繼續服刑的、撤銷暫予監外執行繼續服刑的,從撤銷之月起停止發放基本養老金。緩刑期滿被宣告原判刑罰不再執行、假釋期滿被宣告原判刑罰執行完畢、暫予監外執行至刑罰執行完畢的,繼續按原來的標准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下一年度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4、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期間,其基本養老金暫停發放;如果法院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予以補發。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若被判處刑罰緩刑,假釋或暫予監外執行的,可以按被判刑前的標准繼續享受養老金待遇,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若緩刑被撤銷收監獄服刑的、被撤銷假釋繼續服刑的、撤銷暫予監外執行繼續服刑的,從撤銷之月起停止發放基本養老金。緩刑期滿被宣告原判刑罰不再執行、假釋期滿被宣告原判刑罰執行完畢、暫予監外執行至刑罰執行完畢的,繼續按原來的標准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下一年度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二、公務員、沒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人員在退休前犯罪刑滿釋放後達到退休年齡或退休後違法犯罪的退休待遇:
1、公務員在退休前犯罪,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的規定,公務員凡是在退休前犯罪被開除的,不再享有公務員退休待遇。
2、沒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人員在退休前犯罪,目前中央沒有出台《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條例》,只有各省出台的相關管理辦法,但各省的管理辦法都相應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緩刑除外),給予開除處分;被判處其他刑罰或者被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因此,如果沒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人員在退休前犯罪被開除的,不再享有由國家財政統一發放的退休待遇。
3、公務員在退休後違法犯罪的退休待遇或沒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人員在退休後違法犯罪的退休待遇
(1)對於被勞動教養、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強制收容教育、強制戒毒、羈押、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刑的,停發基本退休金,其受行政、刑事處罰期間的生活費按照《關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處理意見的復函》(人函〔1999〕177號)辦理。
(2)退休的公務員在任職期間或退休後觸犯刑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自判處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費和其它退休待遇。沒有規定刑滿釋放後可以繼續發放,從2001年人事部所制訂的紅頭文件用「取消」而不是用「暫停發放」來理解,公務員退休後凡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退休待遇被取消,刑滿釋放後不再享有退休待遇。不過,對此各省有相關的規定,例如浙江省人事廳《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後有關生活待遇問題的通知》規定,退休人員在職期間或退休後觸犯刑律,並被判處有期徒刑的,自判處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費和其它退休待遇。刑滿釋放後其基本生活保障可按當地政府規定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標准發給。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按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辦理。離休人員觸犯刑律被判處有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後的生活待遇,參照退休人員辦法執行。
(3)沒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人員在退休後違法犯罪的退休待遇目前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各省在實際操作中參照公務員在退休後違法犯罪的退休待遇處理。

D. 如何辦理職工養老保險恢復參保和接續

職工因各種原因在原工作單位停保後又找到新的用人單位時,新的用人單位就及時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並由新的用人單位勞資專管員到市社會保險機構所屬業務窗口辦理職工恢復、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其業務程序是: (1)新的用人單位勞資專管員攜帶職工原工作單位《鄭州市職工社會保險關系停保登記表》、職工繳費情況查詢表等相關資料到相應的業務主管人窗口進行審核。 (2)主管人審核後,符合要求的,發給《鄭州市職工恢復繳納社會保險費登記表》一式三份。 (3)勞資專管員按照《鄭州市職工恢復繳納社會保險費登表》各項要求認真填寫並報業務主管人進行審核。 (4)業務主管人審核後,符合要求的加蓋業務主管人辦公印簽和私人印簽並註明辦理日期。 (5)按照規定的業務辦理時間進行輸機,打入計劃,進行征繳。

E. 養老保險因為個人原因撤銷了,如何重新恢復

你可以去當地的社保局從業申請。如果說可以補交的話,可以把你以前養老保險都補交一下,具體的你還是問一下社保局看是什麼?處理。

F. 關於養老金的補辦問題

一、個體參保人員管理
(一)個體人員參保范圍
1、在省、市人才服務中心、市勞動力市場、市雙利勞動保障事務所及其他勞動保障代理機構存檔人員;
2、企業改制領取一次性補償金和下崗失業領取失業救濟金的自謀職業人員;
3、辭職、辭退等原因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自謀職業,並自己保管檔案人員;
4、城鎮個體工商戶僱主及其僱工;
5、自由職業者和靈活就業人員;
6、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
7、軍隊退役幹部及士兵退役後自謀職業人員;
8、原城市下鄉知青「農轉非」後一直未就業人員。
(二)個體人員參保規定
1、凡是以個體人員身份參保、續保的,必須委託一個社會保障代理服務機構為其保管檔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由檔案保管機構為其辦理退休手續。
2、個體人員參保、續保時,必須出示與我局簽訂代理養老保險業務服務協議的省市勞動人事代理機構及其他社會保障代理服務機構的存檔證明。未簽訂代理養老保險業務服務的,不予受理。
3、下崗失業人員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本人自願可以個體人員身份繼續繳費。
4、原在單位參保職工,因故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均可以個體人員身份繼續參保繳費。
5、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城鎮戶口,年滿16周歲,有一定經濟收入者,在沒有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期間,都可以城鎮自由職業者的身份到其戶口所在地社會保險機構參保。
6、軍隊幹部退役時領取一次性安置費自謀職業的;城鎮士兵退役後領取一次性經濟補助金自謀職業的,都可以自謀職業者身份到當地社會保險機構參保,但檔案必須委託社會保障代理機構保管,其在軍隊的軍齡視同繳費年限。軍隊轉業幹部自主擇業的(已在部隊領取退休金),則不允許其參保。
(三)個體人員首次參保
1、辦理參保手續
個體人員首次參保時,由檔案保管機構按本人檔案填寫《石家莊市個體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登記表》,出具存檔證明。個體人員攜帶有關證件資料到個體參保處辦理參保手續。
2、個體人員首次參保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⑴石家莊市個體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登記表;
⑵存檔機構出具的存檔證明;
⑶個體工商戶需提供個體經營《營業執照》;
⑷石家莊市居民戶口簿;
⑸部隊幹部退役後自謀職業的,提供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自謀職業證明;
⑹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3、建立個體參保人員基本信息檔案
個體參保處審核無誤後,辦理參保手續,建立個體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給定個人編號。
(四)個體人員續保
1、個體人員續保時,由存檔機構出具存檔證明,個體人員攜帶相關證件資料到個體參保處辦理續保手續。
2、個體人員續保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⑴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及個人帳戶對帳單;
⑵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接續卡;
⑶檔機構出具的存檔證明;
⑷失業職工自謀職業證明;
⑸轉入的還需提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
⑹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個體參保處審核無誤後,做個體人員由中斷繳費恢復為正常繳費業務處理。
(五)繳費
1、個體人員首次參保或續保時,先到市社會保險局個體參保處辦理參保、續保手續,由市社保局個體參保處為其辦理建立或恢復個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每月6日至8日(節假日順延)為業務結算時間,不辦理參保、續保、繳費等養老保險業務。
2、個體參保人員攜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及現金,到市地稅局指定的交通銀行網點繳費。繳費時由個人提出繳費起始時間、繳費月數、補繳月數,防止重復繳費。
3、繳費後銀行開具《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費收據》,交繳費者作為個人繳費憑證。繳費人員要認真核對繳費人姓名、繳費月數、補繳月數、繳費金額與實際繳費情況是否相符,有否重復繳費。《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費收據》由本人妥善保管,作為個人帳戶對帳的依據。
4、根據省勞動保障部門公布的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繳費基數每年7月1日進行一次調整。個體參保人員上半年繳納1-6月養老保險費;下半年繳納7-12月養老保險費(可按月繳費,也可一次性繳費),下半年繳納上半年或補繳以前年度養老保險費的,按調整後的新標准繳納。不得跨半年度預繳。
(六)退費
在辦理繳費過程中,因繳費人員申報失誤或收費人員操作失誤等原因造成多繳或重繳養老保險費的,按下列程序辦理退費手續:
1、繳費人員攜帶《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費收據》、《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到市社保局個體人員參保處申請退費。
2、個體人員參保處專管員審核後,出具退費證明,報處長審核,並加蓋個體參保處業務公章。
3、繳費人員持加蓋個體參保處業務公章的退費證明,到市地稅一分局辦理退費手續。
4、繳費人員退費後,持重新開具的繳費收據,到市個體參保處核對繳費時間及繳費金額。
(七)個人帳戶對帳
1、個體參保處每年下半年為個體參保人員列印上年度《個人帳戶對帳單》(以下簡稱《對帳單》),發給個體參保人員。
2、個體參保人員以《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費收據》為憑證,與《對帳單》進行核對,對《對帳單》記錄有異議的,從個體參保處發放《對帳單》之日起,在60日內到個體參保處申請復查。在60日內沒有申請復查的,視為已經對帳無誤,今後不再受理。平時可到二樓業務大廳利用觸摸屏查詢個人繳費情況。
3、個人帳戶修改調整
個體參保人員對《對帳單》有異議的,持個人繳費收據,填報《石家莊市個體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調整申請表》。業務員進行審核,確需修改調整個人帳戶的,經處長復核,報主管局長批准後,由個人帳戶修改專管員進行修改調整。
(八)個人帳戶一次性支付審核
1、個體參保人員因死亡、出國(出境)定居等原因終止養老保險關系時,向個體參保處提供下列證件資料:
(1)死亡的,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民政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2)出國(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國(出境)證明及戶口注銷證明;
(3)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及歷年個人對帳單;
(4)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待遇審核
個體參保處業務員受理並審核個人帳戶一次性支付有關證明資料,證明資料齊全,符合一次性支付條件的,計算一次性支付金額,列印《個人帳戶一次性支付結算單》,報主管局長審批後,到基金管理處辦理個人帳戶一次性支付手續。
(九)養老保險關系轉移
個體參保人員實現再就業或調入單位工作,憑再就業或調動證明,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符合轉出條件的,個體參保處為其辦理轉出中斷手續。之後攜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調動證明,到二樓業務大廳「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窗口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手續。
個體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在市本級范圍內及與市本級業務聯網的縣(市)區范圍內(不含區機關事業單位)轉移,只需個體參保處辦理中斷繳費手續,不需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由調入單位到參保的社會保險機構辦理恢復繳費手續。轉出人員養老保險費需繳納到轉出之月,欠費的不辦理轉出手續。
調入單位未參加養老保險的,暫不辦理轉出手續,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予以保留,繼續計息。待調入單位參加養老保險後,再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手續。
(十)辦理退休手續
個體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個體參保處應及時通知本人並為其辦理退休中斷手續,在《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上加蓋「退休中斷專用章」。由個體參保人員把《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送交本人檔案保管機構,由檔案保管機構填寫《退休審批表》,並攜帶本人《檔案》、《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歷年《個人帳戶對帳單》、《居民身份證》等證件資料,到離退休職工管理處為其辦理退休待遇審核手續。審核後,攜帶《退休審批表》、本人《檔案》及有關資料,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處辦理退休待遇審批手續。審批後,攜帶《退休審批表》,到離退休職工管理處辦理新增退休人員增加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手續。

二、離退休人員管理
(一)退休待遇審核、審批
1、辦理職工退休中斷手續
⑴辦理退休中斷手續
參保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參保單位攜帶《石家莊市中斷(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報告表》、《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身份證復印件等證件資料,到在職職工管理處辦理職工退休中斷手續。
⑵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中斷手續
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符合提前退休條件時,參保單位先到市勞動保障局養老保險處辦理特殊工種崗位認定。而後,再按認定的退休時間,辦理退休中斷手續。
⑶辦理病退(退職)中斷手續
職工因病退休(退職),必須由企業先申請病退(退職)指標,並經市和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逐級鑒定,經鑒定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攜帶《職工因病與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表》及病退指標等證件資料,到在職職工管理處辦理病退(退職)中斷手續。
⑷判刑、勞教人員緩辦退休手續
參保職工被判處拘役及以上刑罰或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暫緩辦理退休手續,待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按規定再辦理退休手續。
2、辦理職工退休待遇審核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⑴擬退休職工檔案;
⑵退休審批表;
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及經本人簽字的個人帳戶對帳單;
⑷企業職工退休公示情況報告和企業職工退休公示名冊;
⑸企業從事特殊工種人員花名冊和石家莊市企業職工從事特殊工種情況核定表;
⑹職工因病與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申報表及病退指標;
⑺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3、 退休待遇審核
離退休職工管理處對擬退休職工的基本情況及退休待遇進行審核、復核,無誤後在《退休審批表》內加蓋「養老金審核專用章」,並在《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上加蓋「已辦退休(職)審批手冊停用存檔」終止章。
退休待遇計發公式:
(1)"新人"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①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職工退休時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
②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准為職工退休時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20個月。
(2)"中人"的養老金由四部分組成:
①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職工退休時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
②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准為職工退休時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20個月;
③過渡性養老金:以本人退休前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乘以過渡性養老金計發比例(1.4%),再乘以1995年底以前的繳費年限求得。
④一定比例的補貼和調節金:用本人建立個人帳戶前的工作年限,除以本人參加工作至退休全部年限(含中斷繳費年限),求出"一定比例",再乘以111元求得。
(3)因病、破產等提前退休人員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的提前退休年限,每提前一年減發2%的基本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不減發)。計算公式: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一定比例的補貼及調節金)×(1-提前退休年限×2%)+個人帳戶養老金。
(4)中斷繳費人員退休時按以下辦法計發:
①基礎養老金=中斷繳費時的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20%;
②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准為職工退休時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20個月。
③過渡性養老金=中斷繳費時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1993年至本人退休前平均繳費工資指數×1995年底以前繳費年限×1.4%。
④一定比例的補貼和調節金:用本人建立個人帳戶前的工作年限,除以本人參加工作至退休全部年限(含中斷繳費年限),求出"一定比例",再乘以111元求得。
(5)退職人員退職生活費計發公式:
①個人帳戶養老金:退職時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20個月;
②過渡性養老金:按其在1995年底前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計發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0.7%;
③基礎養老金和一定比例的補貼、調節金:按正常退休人員計發標準的半數發給。
4、退休待遇審批
參保單位攜帶加蓋「養老金審核專用章」的《退休審批表》及職工《檔案》等資料,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處審批退休待遇。
(二)離退休人員增加
1、新增退休人員增加
參保單位攜帶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的《退休審批表》等資料,向離退休職工管理處申報新增退休人員增加。經離退休職工管理處審核、復核後,列印《石家莊市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發通知單》,參保單位持此單到發放養老金銀行辦理銀行存摺,並從次月起發放養老金。
2、原離退休人員增加
新參保單位和成建制轉入單位如有離退休人員,應攜帶離退休人員《檔案》、《離退休審批表》、離退休人員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先到離退休職工管理處進行離退休人員退休待遇復核。復核無誤的,參保單位按照新增參保規定到在職職工管理處辦理建立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關系手續。而後向離退休職工管理處上報《離退休審批表》,離退休職工管理處經審核無誤後做離退休人員增加。
(三)離退休人員減少
1、申報離退休人員減少
參保單位離退休人員因死亡、被判刑及成建制轉出等原因減少時,攜帶相關證件資料,到離退休職工管理處辦理離退休人員減少手續。離退休職工管理處審核,符合監守條件的辦理減少手續。
2、辦理離退休人員減少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⑴石家莊市企業離退休人員費用減少報告表;
⑵離退休人員死亡的,提供派出所或醫院開具的死亡證明或民政部門開具的火化證明;
⑶離退休人員被判刑的,提供法院判決書或證明;
⑷成建制轉出的需提供成建制轉出批文;
⑸離退休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四)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停發與恢復
1、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停發
企業離退休人員未按期進行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的,或人民法院宣告失蹤的,參保單位或社區應及時向離退休職工管理處上報《石家莊市企業離退休人員費用減少報告表》,離退休職工管理處審核後,辦理離退休人員減少手續,並從下月停發其養老金。
2、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恢復
離退休人員進行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失蹤人員回歸、判刑人員刑滿釋放後,並符合繼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單位或社區應及時向離退休職工管理處上報恢復待遇相關證明和《石家莊市企業離退休人員恢復(轉入)報告表》,離退休職工管理處審核後,辦理離退休人員增加,恢復並補發其養老金。

三、參保職工管理
(一)在職新增
1、申報在職新增
參保單位如有新招工、安置轉業退伍軍人、從機關事業單位調入、在省級統籌范圍內跨地市轉入和跨省級統籌范圍轉入的職工,攜帶有關證件資料,於當月11日至次月5日前向在職職工管理處申報在職新增。在職職工管理處審核,符合在職增加條件的辦理在職增加手續。
2、辦理在職新增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1)企業職工參保登記表;
(2)石家莊市企業職工從事特殊工種情況核定表;
(3)職工勞動手冊;
(4)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5)跨統籌范圍轉入的還應提供轉出地社保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核發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單位辦理參保手續後領取《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要求填寫職工基本情況、社會保障號碼(公民身份號碼)和個人編號。由在職職工管理處加蓋《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專用章(鋼印)。職工繳費記載由單位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由單位負責保管。
5、補辦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1)申請補辦手冊
參保單位丟失或損壞《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以下簡稱《手冊》)後,攜帶有關證件資料,向在職職工管理處申請補辦《手冊》。
(2)申請補辦手冊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①石家莊市補辦《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審批表;
②職工檔案;
③歷年個人帳戶對帳單;
④1995年底前市社會保險局列印的各年度繳費基數核定表或單位原始工資發放表等有效資料;
⑤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二) 在職減少
1、申報在職中斷減少
參保職工因解除勞動合同、參軍、上學、調動、辭職、辭退、除名、開除、勞教、判刑、死亡、出國(出境)定居、農民工回原籍自願退保等原因中斷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參保單位攜帶有關證件資料,於當月11日至次月5日前向在職職工管理處申報在職減少。在職職工管理處審核,符合在職減少條件的辦理在職減少手續。
2、辦理在職減少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1)中斷(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報告表;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職工勞動手冊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4)出國(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國(出境)定居證明;
(5)在職死亡的,提供醫院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民政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6)農民工回原籍退保申請及社保機構批復。
(三) 在職恢復
1、申報在職恢復
中斷繳費職工因再就業、在市本級業務范圍內調動等原因恢復養老保險繳費時,參保單位攜帶有關證件資料,於當月11日至次月5日前向在職職工管理處申報在職恢復。在職職工管理處審核,符合在職恢復條件的辦理在職恢復手續。
2、辦理在職恢復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1)石家莊市恢復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報告表;
(2)個人信息不全的,填報《企業職工參保登記表》;
(3)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4)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四)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
職工在省級統籌范圍內調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個人帳戶基金;跨省級統籌范圍(含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調動的,除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外,還應轉移個人帳戶基金。
職工養老保險關系在市本級范圍內及與市本級業務聯網的縣(市)、區范圍內(不含區機關事業單位)轉移,不需辦理轉移手續,只需調出單位在原參保的社會保險機構辦理中斷養老保險關系手續;由調入單位持《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等有關資料到屬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恢復職工養老保險關系手續。
調入單位未參加養老保險的,暫不辦理轉移手續,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予以保留,待調入單位參加養老保險後,再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手續。
1、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1)職工跨省級統籌范圍轉入、從機關事業單位轉入及在省級統籌范圍內跨地市轉入的,轉入單位應攜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企業職工參保登記表》、《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身份證復印件等證件資料,到在職職工管理處辦理轉入職工參保新增手續。
(2)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①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或歷年繳費明細表;
②職工調動通知單(調令或調函);
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
④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3)單位為轉入職工辦理參保新增手續後,攜帶上述證件資料到「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窗口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手續。
2、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出
(1)職工在統籌范圍內跨地市轉出或跨省級統籌范圍轉出以及轉入機關事業單位的,轉出單位攜帶《中斷(終止)職工養老保險關系報告表》、《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社會保險卡片》、《職工勞動手冊》等證件資料,到在職職工管理處辦理在職減少手續。
(2)轉出單位如有欠費,應到基金管理處辦理補繳手續。由基金管理處開具《石家莊市單位補繳養老保險費通知單》,單位持補繳通知單到市地稅局繳費。補繳後單位將繳費憑證報基金管理處,基金管理處登記個人帳戶。而後,單位再到「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窗口辦理轉出手續。不補繳欠費的,不予辦理轉出手續。
(3)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①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及歷年個人帳戶對帳單;
②社會保險卡片;
③職工勞動手冊;
④職工調動通知單(調令或調函);
⑤調入單位參保機構名稱和開戶銀行及銀行帳號;
⑥轉往省、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並按機關事業單位繳費的,還需提供省人才市場的《回執》、市機關事業社保局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介紹信》。
(4)轉出單位攜帶上述相關證件資料,到「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窗口辦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手續,列印《石家莊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一式兩聯,第一聯送交基金管理處作為轉移個人帳戶基金的付款憑證,第二聯由調出職工轉交調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四、參保單位管理
(一)參保單位拆分
1、企業因改制等原因將集團或總公司分為幾個具有獨立法人的子公司時,或在市本級統籌范圍內,因工作需要一部分職工統一由一家企業調入另一家企業時,企業可申請做「單位拆分」處理。由接收單位和被接收單位共同向在職職工管理處上報相關批文復印件和《單位拆分申請》。
2、符合拆分條件的企業,由接收單位向專管員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拆分參保職工花名冊》
3、被拆分單位人員被拆分到新建單位的,新建單位應先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4、被拆分單位如有欠繳養老保險費的,必須將欠費一次性補繳。如暫無能力償還欠費的,應出示「償還欠費協議」。
(二)參保單位合並
1、企業因改制、破產等原因被兼並時,企業可申請做 「單位合並」處理。由接收單位向在職職工管理處上報企業改制批文復印件和加蓋單位公章的《單位合並申請》。
2、符合合並條件的企業,由接收單位向專管員提供《被接收單位參保職工花名冊》
3、被接收單位如有欠繳養老保險費的,應將欠費如數補繳,如暫無能力償還欠費的,應出示「償還欠費協議」。
4、被接收單位如有離退休人員,應先到離退休職工管理處辦理離退休人員「單位合並」手續。而後,再到在職職工管理處辦理「單位合並」手續。
(三)參保分戶立戶
1、企業改制或其他原因由集團(廠)或總公司分為幾個具有獨立法人、獨立核算的子公司(分廠)時,企業可申請分戶立戶,向在職職工管理處上報《石家莊市參保單位分戶立戶申請表》。符合分戶立戶條件的,經主管局長批准後,攜帶《石家莊市參保單位分戶立戶申請表》,到社會保險登記處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2、辦理分戶立戶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1)營業執照;
(2)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
(3)上級主管部門關於分戶立戶有關批文;
(4)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單位成建制轉入
1、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單位跨省級統籌范圍轉入和在省級統籌范圍內跨地市轉入及從機關事業單位轉入的,應攜帶成建制轉入資料和《社會保險登記表》等證件資料,到市社會保險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2、辦理參保開戶手續
轉入單位攜帶社會保險登記處審核蓋章的《社會保險登記表》和《石家莊市企業職工參加養老保險登記表》及《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等證件資料,到在職職工管理處辦理參保開戶手續。
(五)單位成建制轉出
1、辦理停保、待遇停付手續
參保單位成建制轉出的,轉出單位攜帶《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等證件資料,到在職職工管理處辦理停保手續。無欠繳養老保險費的,在職職工管理處在《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中簽署停保意見,加蓋「在職職工管理業務專用章」。
轉出單位有離退休人員的,到離退休職工管理處辦理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停付手續。離退休職工管理處列印《石家莊市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信息表》,並註明養老金已發至月份,加蓋「養老金審核專用章」。
2、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轉出單位攜帶簽署停保意見的《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和《石家莊市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信息表》到「社會保險登記」窗口辦理社會保險注銷登記手續。
3、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手續
轉出單位攜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轉入地社保機構名稱,開戶銀行名稱及帳號等資料,到「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窗口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出手續。

五、社會保險登記
(一)參保登記
1、申請參保登記
用人單位到市社會保險局業務大廳「社會保險登記」窗口申請參保登記。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一式二份),並在封面加蓋單位公章。從原參保單位分戶重新立戶的單位登記時,需提供在職職工管理處核準的《石家莊市參保單位分戶立戶申請表》。登記處審核無誤後加蓋「社會保險登記專用章」,給定登記證編號,辦理參保開戶手續,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
2、辦理參保登記時需提供以下證件資料:
(1)石家莊市社會保險登記表;
(2)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執業證件;
(3)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4)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5)人事代理開戶證;
(6)職業介紹許可證。
(7)成建制轉入的單位還需提供轉出地社保機構開具的參保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介紹信和單位及參保人員相關信息。

G. 由於請產假取消養老保險,再申請恢復養老保險的申請書怎樣寫

產假與社保沒有必然聯系的,為什麼請產假要取消養老保險呢?養老保險不是可以取消的,版是用人單位必權須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可以與單位交涉請其按規定補繳養老保險,不用寫什麼申請書。如果單位自行規定可以到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申訴。

H. 如何恢復發放農村養老保險待遇

答:已按月享受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被判處拘役及其以上刑罰或勞動教養的,停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拘役、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由本人提出申請,按照規定程序核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I. 社保局已經停發了退休金,我該怎麼主張權力要求恢復發放退休金

這要看看社保為什麼要停發你的退休金,如果你違反了法律,那就沒辦法了

閱讀全文

與恢復養老金的規定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黃石市2017年平均退休工資 瀏覽:116
耶夫長壽 瀏覽:221
2015內蒙古退休漲工資 瀏覽:652
關於老人從養老院走失賠償 瀏覽:78
自己交養老保險15年 瀏覽:186
標准養老金每月多少 瀏覽:983
是很中老年人玩的手機游戲 瀏覽:999
當教師體檢查什麼 瀏覽:654
老年人不翻身注意什麼 瀏覽:55
武威老年大學的專業有幾種 瀏覽:253
經道養生王洪剛哪裡人 瀏覽:189
敬老院建設中央文件 瀏覽:352
老人斑是白色的怎麼辦 瀏覽:206
挖掘寶寶的藝術細胞父母要如何做 瀏覽:115
背部發熱老年人 瀏覽:934
體檢中心電話怎麼聯系 瀏覽:616
老年人膝關節置換 瀏覽:100
長壽湖景區農家樂 瀏覽:474
兒女孝順娘 瀏覽:82
送70歲老人什麼禮物好 瀏覽: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