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20年中央高層為什麼不解決養老金並軌問題
我國有兩套並行的來養老自金體系,一套是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的退休制度,個人無需繳納社保,由財政統一支付養老金;另一套是社會企業單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單位和職工本人按照一定的工資比例來繳納,這樣的比例在不斷提高。由此帶來的是,同樣是退休,因為企業與事業的「身份」差異,退休工資會相差不少。公務員的養老金高於普通職工不新鮮,在許多西方國家也如此。美國的平均養老金替代率51%,公務員也在70%到80%左右。但公務員不是吃白食,在職時同樣要繳納養老保險。美國公務員的養老保險,三分之一由企業和個人繳納,三分之一由政府補助,三分之一靠投資收益。盡早實行養老「並軌」,不僅僅事關社會公平,而且也是一個嚴峻的現實問題。2019年全國公務員及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總規模已接近一千萬。今後,公務員退休後所需要的養老金是一個不菲的數目,屆時如何化解,恐怕無法迴避。「養老金雙軌制」問題正在解決進程中。
Ⅱ 2019年兩會對農民的主要議題有哪些
1、鄉村全面振興
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明確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目標、總方針、總要求和制度保障,為做好新時代「三農」工作、實施好鄉村振興戰略指明了方向。
只有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總抓手,對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三農」工作必須完成的硬任務,才能根本上解決好「三農」問題,才能實現鄉村全面振興。
2、「三農」工作創新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三農」工作,努力推動「三農」工作各方面創新,農業農村發展取得了歷史性成就,贏得了「三農」發展的持續好形勢,對做好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工作起到了壓艙石作用。
(2)2019年兩會養老金並軌擴展閱讀:
鄉村振興是包括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的全面振興。在我們這樣一個農業大國,實現這「五個振興」是前無古人的偉大創舉,不可能一蹴而就。
許多中西部農村地區還沒有完全實現脫貧,還要同心協力打贏脫貧攻堅戰,按時按質完成脫貧攻堅任務,這就需要把脫貧攻堅、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做好「三農」工作放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來統籌謀劃和推進,也就是說,要穩打穩扎,精準發力,「一步一個腳印、一棒接著一棒往前走」;
必須更加註重遵循農村經濟發展規律和鄉村建設規律,堅持科學規劃、注重質量、有序推進,切忌貪大求快、急於求成。
Ⅲ 2019全國兩會對農民的養老保險有什麼新政策年滿六十歲每月領六十元,能養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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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農村老人已過六十歲,二0一六年還能補交農村養老保險嗎?這個問題是這樣的,如果還沒有到六十周歲,還不能辦理領取月養老金,需要在二0一六年補交農村養老保險費,補交完之後,若是六十周歲了,可以辦理月領取養老金。完全沒有問題的,祝你開心好運!
Ⅳ 2019年出台養老保險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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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也是個84歲的退休老人,年年關注養老金調整。2017年4月13日已經正式出台,人社部財政部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文號是:人社部發〔2017〕30號,全文可在網路搜索到,去看看吧,再有疑問,回來追問,不要忘記「採納」啊!
Ⅳ 2019年兩會社保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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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歷年全國兩會政協一號提案都是什麼內容
2013年
提交單位:九三學社中央
提案名稱:「關於加強綠色農業發展」的提案
提案內容:重點關注了我國農業發展存在的資源浪費和破壞、污染日趨顯現、農業生產能源利用率低等問題,並針對性提出對策建議。
2012年
提交單位:民建中央、農工黨中央和全國工商聯聯合提交
案名稱:「關於強本固基維護實體經濟堅實基礎」的提案
提案內容:建議採取有效措施緩解中小企業生存困境,支持民間投資進入鐵路、市政、能源等領域,對壟斷性行業徵收「暴利稅」,對中小企業「少取多予」,同時,引導民間資本走向「陽光燦爛」。該提案交由國家發改委、工信部、銀監會、財政部辦理。
2011年
提交單位:農工黨中央提交
提案名稱:「關於『十二五』期間加快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發展的建議」
提案內容:建議下一步切實解決影響和制約新農保制度運行的突出問題。完善適應城鄉社保一體化發展要求的基層社保機構。要盡快建立起區農保經辦機構—鄉鎮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村級新農保協管(代辦)員的管理構架。建立縱向分權、相互制約的社保基金管理模式,進一步促進社會保障資金管理的規范性、安全性和透明度。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障基金。
2010年
提交單位:九三學社中央
提案名稱:關於「關於推動我國經濟社會低碳發展的建議」的提案
提案內容:為進一步推動經濟社會低碳發展,提出幾個建議:第一、將中國特色低碳發展道路確定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第二、盡快啟動相關基礎性工作,做到心中有數。第三、實施若乾重大行動計劃。第四、大力增強科技支撐能力。低碳技術是低碳發展的重要要素,是低碳發展的核心驅動力,是支撐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第五、創新低碳發展體制和機制。瑞典的經驗值得借鑒,通過對化石能源課以重稅,引導企業主動降低能耗和尋找低成本的新能源,避免政府陷入補貼什麼節能技術、補貼什麼新能源、補多少、如何防止權力尋租的困境。第六、調動全社會力量建設低碳社會。
2009年
提交單位:致公黨中央
提案名稱:關於「解決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下我國就業問題的提案」的提案
提案內容:在長期戰略上,要確立以城鄉統籌就業為核心的長期產業發展政策;確立以靈活就業為重點的短期扶持政策,促進大學生就業;同時,確立以就地就業為重點的短期扶持政策,有效緩解農民工返鄉務工壓力。
2008年
提交單位:民建中央
提案名稱:關於「完善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稅收政策」的提案
提案內容:該提案認為,資本市場的稅收政策應以合理投資為導向,倡導長期投資、抑制短期投機、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扶持中介機構健康發展為政策取向,建立起多層次、多環節、協調征管、體現公平的資本市場稅制。
2007年
提交單位:民革中央
提案名稱:關於「政府須直接參與經適房和廉租房建設」的提案
提案內容:提出政府必須直接參與到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建設中去。提案認為政府作為住房發展商,不是為了取代市場機制和私人發展商,而是為了更充分地發揮市場的作用。提案建議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施工、建造仍由私人建造商承包,但他們必須遵守與政府簽訂的合同的規定。政府可以實行注冊會員制,將私人建築商納入發展公共住房系統,與他們結成長期的合作夥伴。
2006年
提交單位:民建中央
提案名稱:關於「盡快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度」的提案
提案內容:提出了五大理由支持盡快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一是,目前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吸引外資的必要性已顯著減少;二是,繼續實行所得稅雙軌制有違公平競爭的市場原則,也將使內資企業處於更加被動的競爭地位;第三,由於我國加強了對宏觀經濟的有效調控,使國民經濟在2002年已基本走出低谷,2004年開始進入了一個新的快速增長期,因而為實現「兩稅合一」奠定了良好基礎;第四,現實財力為「兩稅合一」提供了充分的操作空間。2005年全國稅收收入完成3萬億元以上(不包括關稅和農業稅)。嘗試實行較低的稅率是在財政預算承受能力限度之內的,既能較大幅降低內資企業的稅負,又不會對外資企業帶來太大的沖擊。雖然短期內可能對稅收收入造成一定影響,但從長期看,「兩稅合一」有利於增強內資企業的活力和競爭力,提高稅收征管效率;第五,我國已進入WTO的後過渡期,過渡期結束後,內、外資企業競爭將進一步加劇。只有「兩稅合一」,才能使內、外資企業在公平、公正的基礎上展開競爭。
2005年
提交單位:致公黨中央
提案名稱:關於「關於加快農村信息服務體系建設的建議」的提案
提案內容:該提案認為隨著信息社會的到來,農業生產經營者對信息的需求日益增長。廣泛普及信息化能為廣大農民獲得更大的經濟收入創造良好的物質條件。農業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必將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Ⅵ 2019年10月1日養老保險並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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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並軌,從2014年月開始個人交保險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同時決定,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再次提高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養老金並軌正式啟動,這意味著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將告別「免繳費」時代。
改變
人手發放一張社保卡
此次國務院明確養老金「並軌」在全國范圍同步實施,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這意味著全國所有按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體制內人員」,總數近4000萬的龐大群體都將啟動改革。
長期以來,這部分人及其單位不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後養老吃的是「財政飯」。而改革將改變這一局面:今後這些人群將參照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繳納養老金,並將發放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從單位養老轉向社會化養老。
繳費
職業年金個人需繳工資4%
改革後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領取: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職業年金
計算:
每月工資5000,得繳600
公務員小明除去津貼、補貼等,每個月繳費工資是5000元,改革前單位和個人都不用繳費,小明退休後照樣有養老金。改革後,小明每月要繳納養老保險400元。
職業年金方面,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這樣,小明又要繳200元,加上基本養老保險的400元,一共繳600元,這筆錢是從小明的月收入中扣除的,將進入小明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連同單位繳費部分,退休後按月發放。
領取
2014年10月1日是關鍵點
改革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因此10月1日成為領取養老金的關鍵點。
10月1日前已退休的
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10月1日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
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10月1日前參加工作、10月1日後退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
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指導實施。
10月1日後退休、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
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執行。也就是說,可以選擇按規定補繳一些錢,然後享受養老金;或者直接轉入一種養老保險體系,拿比較低的養老金。
注意: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說,「逐步過渡」政策主要是兩條:一是他們在改革前的沒有實行個人繳費的工作年限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將來退休時在發給基本養老金的同時,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等因素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二是設定一定期限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實行養老待遇的新老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這樣,基本可以保證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待遇
退休領多少錢與職稱無關
一直以來,一些機關和事業單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擊提升職級、職稱的情況。隨著改革推進,這種情況可能有所改變。
這是因為,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按照職工退休最後一個月工資一起發,並隨著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進行調整。而改革後,將按照本人歷年繳費多少、繳費期長短來計算養老金標准。這意味著,小明即使退休前沒有被提拔,但由於他的繳費年限長,也可能比他的上司領的退休金要多。這也是一個重大變革,有利於避免相互攀比,逐步建立起兼顧各類人員的養老保障待遇調整機制。
此外,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必須實行全國統一工資制度,由於工資結構不同,機關事業單位按照基本工資配發的退休金與企業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水平相當,但是加上按照機關津補貼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發的退休生活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就高於企業基本養老金。如今,這一因素不復存在。
更關鍵的是,同樣年齡退休的,計發月數相同,所以繳費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樣個人賬戶積累的,退休越晚,計發月數越少,即除數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這就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意思。
這些改革要點也不可忽略—
個人賬戶: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
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離休人員:
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
關系轉移:
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金。
參保人員跨統籌范圍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並以本人改革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基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基金。
轉移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籌資機制:
各級社會保險征繳機構應切實加強基金征繳,做到應收盡收。各級政府應積極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社會保障資金投入,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同時為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提供相應的經費保障。
解讀
職業年金是否強制實施不好說
對於《決定》的印發,吉林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教授蔡向東表示,改革後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模式與企業基本養老保險是一樣的。其中的區別,主要體現職業年金上。《決定》中明確,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蔡向東認為,「應當」在這里還不能理解為「必須」性的「強制」。因此,職業年金是否能強制實施,實施的具體辦法等還得看之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及財政部如何制定。
蔡向東說,實際上,當前企業職工除了強制實施的基本社會養老保險外,也還有企業年金制度,只不過該制度對企業來說不是強制實施的,而是企業根據本身的經濟效益和人才發展戰略來決定是否實施以及實施的規模。2012年末全國有5.47萬家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網站消息,截至2013年3月底,我國實有企業1374.88萬家,這說明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佔全部企業的比例還不到0.4%。
Ⅶ 2019年,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做了怎樣的改革,雙軌制是指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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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從總體上說,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這是因為我國城鎮養老保險的改革是從企業開始的,企業先實行了社會化,而機關和事業單位仍然是單位管理,在這個過程中,就形成了一個差距。具體說來,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及「退休養老金雙軌制」的形成主要有三個階段。一是傳統型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階段(1951-1978年);二是對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的探索階段(1978-1991年);三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踐階段(1991年至2014年)。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
這標志存在了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的終結,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