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會養老保險如何繳納
一、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辦理:
1、靈活就業人員須攜帶戶口簿、本人身份證原件(與原單位中止社保關系的,另需攜帶《南京市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變動表》),於每月1-25日到戶籍或居住地所在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續)保手續。
2、參加失業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在戶籍所在街道勞動保障所辦理靈活就業認定手續,憑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審核的《靈活就業人員認定證明》,於每月1-25日到戶籍所在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續)保手續。
2.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理:
符合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人員,持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到戶籍所在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辦理。每月6日至月底,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可以到戶籍所在的居(村)委會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申請。
3.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辦理:
1、填報表格:填寫《勞動和社會保障登記表》(一式兩份)並加蓋單位公章。
2、提交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機關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批准成立文件、社團、民辦非企業登記證、駐寧機構登記證等相應登記證書和批文;
(2)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3)稅務登記證(地稅);
(4)社保部門認為應提供的其他相關證件、資料。
拓展資料: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查閱、記錄、復制與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相關的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滅失的資料予以封存;
(二)詢問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要求其對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問題作出說明、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對隱匿、轉移、侵佔、挪用社會保險基金的行為予以制止並責令改正。
B. 社會養老保險怎麼交
城鎮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以該襲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照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
一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二是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三是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新老更替,實現就業結構的合理化;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於社會穩定;能夠激勵年輕人奮進,提升工資標准,為退休後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於從側面上促進經濟發展。
養老問題不僅是社會問題,而且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關繫到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經濟、文明發展,需要我們予以足夠的重視。
C. 社會養老保險怎麼交比較合適
保險小編幫您抄解答,更多疑襲問可在線答疑。
小諾解答:
您好!
在單位工作的職員,一般職工的用人單位機構會給大家繳納養老保險和其他一些保險,現在,國家對於用人單位,是有相關規定要為員工購買五險一金,除了公積金不是法定要求之外,其他的保險基本都是國家法律規定購買。
D. 個人社會養老保險去哪裡交,怎麼交
可以購買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辦理程序:
1、 每月1-20日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社保所提出申請;
2、 社保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當場予以審核。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參保登記。不符合條件的,退還資料給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3、 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月,並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後,1-20日到申報地社保所進行養老保險待遇資格初審;
4、 鄉鎮社保所對養老待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縣社保局居民養老科,居民養老科1-24日進行資格復審;
5、 縣社保局按月支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覆蓋城鎮戶籍非從業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這項制度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共同構成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城居保有兩個突出特點:
一是城居保的資金來源除個人繳費外,還有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的補貼,個人繳費越多,政府補貼也越多,而且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全部計入參保人的個人賬戶。
二是城居保的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構成,個人賬戶養老金水平由賬戶儲存額,也就是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總額來決定;基礎養老金則由政府全額支付。
2014年2月24日,人社部、財政部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將於2014年7月1日起實施。首次明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可以轉移銜接,但要在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進行。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經濟發展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三)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