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視同繳費年限×1.3%
Ⅱ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
基礎養老金就是統籌部分,按本人的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和社平工資計算而來。
個人賬戶養老金:按計入個人賬戶的累計金額加上歷年利息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退休年齡確定,如60歲退休139,50歲195,55歲175。
過渡性養老金: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的按其工齡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Ⅲ 過渡性養老保險如何計算什麼叫中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視同繳費年限×1.3%
1、 在國家養老保險制專度改革之前退休的屬稱為老人。2、在國家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前參加工作、在國家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後退休的稱為中人。3、在國家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後參加工作的稱為新人。
92年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制度以前我們國家有養老保險,那時全由單位繳納。
98年的改革內容是統一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如統一按11%建立個人賬戶等。
Ⅳ 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方法如何公式怎樣
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標准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享受比例。內
享受比例按下列容辦法確定:
1、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未超過25年的,其享受比例為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1.2%;
2、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超過25年的,其享受比例為30%+(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25)×1%。
Ⅳ 退休工資中過渡性養老金如何計算
過渡性養老金=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R×中人臨界點之前的本人繳費年限
方法
計算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一)計算每月繳費指數:取員工參加工作起至退休時的每月繳費工資,除以當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計算平均繳費指數:將員工自參加工作起至退休時繳費年限的每月繳費指數相加,除以其繳費年限的月數,得出平均繳費指數。
(三)計算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將平均繳費指數乘以退休時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得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享受比例
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不超過25年者,其享受比例為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1.2%;
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超過25年者,其享受比例為30%+(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25)×1%。
(5)過渡性養老金怎麼算入養老金擴展閱讀:
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號,下稱6號文),這個文件規定了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重要問題。
其中最重要的是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個人累計繳費滿15年,或工齡(包括繳費年限)滿10年,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所領取的養老金來自於個人繳費的積累,即個人賬戶中累積的儲存額,除以預期壽命,就是每月領取的養老金。
但是,由於在此之前,沒有實行職工個人繳納個人養老保險費的規定,一些職工繳費不久後就要離退休,如果完全按照個人賬戶積累,那麼他可以領取的養老金非常少。
例如,某人在1995年時已57歲,繳費3年後即退休,那麼他的個人賬戶中只有3年的繳費,但是他的預期壽命可能是20年,那麼,3年的繳費分到20年中按月領取,養老金就太低了。
因此,6號文規定了過渡性養老金。就是說,在國發[1995]6號文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3年內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除了領取個人賬戶積累中的錢之外。
再加發一部分錢,使他的養老金和6號文實施前退休的職工的養老金差別不大,後退休的略高。這樣,就能夠實現養老制度改革的平穩過渡。
加發的這部分錢,就是過渡性養老金,意即為實現政策過渡而加發的養老金。而對於6號文實施後參加工作的,按政策,企業和職工個人都應繳交養老保險費。
因此不存在過渡的問題,也就不會有過渡性養老金。從理論上講,隨著領取過渡性養老金的人相繼死亡,過渡性養老金也將退出歷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