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度包括哪些保險
城鎮職工參保社保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一金:公積金
② 養老保險包括哪些
養老保險顧名思義,它是一種起著養老作用的保險,是一種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生活來源的保險。
③ 養老保險怎麼計算
養老保險繳費計算辦法如下:
一、在單位就業的
以本人繳費工資為基數,由單位和個人按照法定比例分別繳納,當前單位繳費一般為19——20%,個人繳費為8%。個人繳費部分由單位代扣代繳。
本人繳費工資是指本人應得工資,包括計時工資、加減工資、各種補貼和津貼,加班費、獎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統籌地區(當前為省級統籌)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繳費工資基數;超 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
二、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
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至300%為基數,自主選擇繳費工資基數,按20%比例繳納,一般是按年繳費。
《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
國發[1995]6號
附件二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實施辦法之二
一、基木養老保險費用的籌集
(一)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以下簡稱繳費工資基數)。企業以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為企業繳費工資基數。月平均工資 應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其中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繳費工資基數;超 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計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
《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
國發[2005]38
三、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和靈活就業人員都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要以非公有制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工作為重點,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要進一步落實國家有關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參保繳費。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④ 基本養老保險的條件和享受待遇都有哪些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享受條件、享受待遇:
1、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a、達到國家、省規定的退休年齡。
1、男滿60周歲,女幹部滿55周歲,女工人滿50周歲;
2、符合規定從事井下、高溫、低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並達到規定年限的,男滿55周歲,女滿45周歲;
3、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在接到鑒定結論3個月內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b、單位和參保個人按規定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c、符合規定的繳費年限,經過法定審批手續。按規定參加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
2、退休養老待遇由三部分組成:
a、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上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1%;
b、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按照本人個人帳戶的累積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確定;
c、過渡性養老金:符合規定可推算基本養老金儲存額的人員,再按推算儲存額除以120增發過渡性養老金。
3、參保人員死亡待遇:
在職或退休參保人員死亡後,可按規定享受喪葬費、撫恤費,目前喪葬費為6000元、撫恤費為16000元;符合享受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條件的,可享受定期或一次性救濟費。
⑤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包含哪些內容
如果只講待遇,在投保繳費期間,享受醫療保險,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後享受養老金,如果繳費年限男性達到25年、女性20年,退休後還享受終身醫療保險。
⑥ 社會養老保險包括哪些
社會保險是國家確保全體居民均能享受的基本保障;商業保險是在自身需求基礎上的個性化提升,兩者都應具備,這是商業養老保險和社會保險最大的區別和特點。 首先,要明確幾點: (1)社保繳費比例:城鎮職工社保的繳費比例,以個人工資為基數,單位繳18%,個人繳8%(繳費比例國家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2)基本養老金構成,以重慶地區1996年後參加工作的人員為例,其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為社會統籌,即單位繳18%那部分匯入社會養老金的大池子里;個人賬戶養老金則是個人繳8%的那部分的累積。 商業養老保險最大特點是:風險低、優勢明顯。 因為從上世紀80年代,我國恢復開辦商業保險以來,商業保險發展迅速,日益成為居民風險防範、投資理財等重要的選擇。 合眾人壽資深養老保險業務人士認為,通過銀行儲蓄來積累養老金存在明顯不足,只能作為養老保險體系中的輔助方式。一方面,銀行儲蓄收益低,無法抵禦通貨膨脹。另一方面,儲蓄養老是一個長期計劃,隨意性很大,一不小心就會破壞儲蓄計劃,使自我儲蓄養老計劃中途夭折。 綜上所述,合眾人壽保險公司指出,商業保險公司一般都具有「專家理財」的性質,同時商業保險公司擁有自己的投資機構、投資團隊,預防風險、把握市場機會的能力比普通居民要強得多,在一定程度上,它能最大限度彌補社會保險的不足,切實保障被投保人的經濟利益並實現財產增值。
⑦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計入什麼會計分錄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企業應當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提取、結算、使用等情況。該科目的貸方登記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的數額,借方登記實際發放職工薪酬的數額,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7)基本養老保險收入包括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⑧ 養老保險裡麵包括哪些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它的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
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由國家宏觀調控、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它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企業為提高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而自願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一種企業行為,效益好的企業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虧損企業可以不投保。實行企業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勞動崗位的職工在領取基本養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於穩定職工隊伍,發展企業生產。
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
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 包下來" 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
商業養老保險
商業養老保險是以獲得養老金為主要目的的長期人身險,它是年金保險的一種特殊形式,又稱為退休金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充。商業性養老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交納了一定的保險費以後,就可以從一定的年齡開始領取養老金。
這樣,盡管被保險人在退休之後收入下降,但由於有養老金的幫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業養老保險,如無特殊條款規定,則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時間間隔相等、保險費的金額相等、整個繳費期間內的利率不變且計息頻率與付款頻率相等。
(8)基本養老保險收入包括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第三章基本醫療保險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