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計算公式:
每月到手的養老金=月基礎養老金+月個人賬戶養老金
(1)月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所有職工的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的余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舉例:
假設小明2015年滿60歲退休,退休前他剛好交了15年的社保,共繳費119340元,其中個人賬戶的余額是:47736元。(此處省略計算過程一萬字...)
而廣東省2015年所有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525元,他在廣東省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選擇了60%作為繳費基數,所以他第一次領到的養老金是:
(1)月基礎養老金:(5525+5525×0.6)÷2×15%=663元
(2)個人賬戶養老金:47736÷139=343.42元
合計:663元+343.42元=1006.42元
所以,小明第一個月的養老金是1006.42元。
根據2015年廣東省人均預期壽命(77歲),假設60歲的小明還能領養老金17年,領取的時長是:17×12個月=204個月。
那麼,小明退休後17年內,總共能領取的養老金總額是:
1006.42×204=205309.68元
註:舉例僅供參考,每個人的養老金根據當地工資水平、繳費年限、繳費檔次的不同,而不一樣。
❷ 深圳基本工資養老保險可以拿多少退休金
在深圳交滿15年社保,到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是深圳的標准,不管你是哪裡戶口。到時可以領取多少養老金現在算不出來,因為養老保險的基數以後還要上調,可以肯定,到你退休時,比現在退休的員工拿的養老金要多得多。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❸ 現在深圳社保繳滿十五年後每月最低能領多少養老金
養老金領取跟人賬戶里的錢有關,還跟所在深圳市的上年(2017年深圳最低工資標准上調至2130元/月)平均工資水平有關,這兩者都直接影響你的養老金收入。最低養老金領取的計算公式: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十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本人繳費年限)×1% 。
(3)深圳基礎養老金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根據這項規定,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二是累計繳費滿15年。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公布。決定要求,決定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 養老保險
❹ 深圳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1、哪些對象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答:具有本縣戶籍,年滿16周歲(除全日制在校學生、用人單位職工),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均須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首次參保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戶籍所在鎮人社所或村(居)委會辦理參保手續。
參保人員應於每年3月底前,到鎮人社所,村(居)「四個不出村」平台,縣內建行各網點繳費,也可通過建行網上銀行、悅生活、手機銀行繳費,繳費檔次每年可調整。
2、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和政府補貼多少
答:2016年我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准和政府補貼為:
個人繳費100元,政府補貼30元(僅限繳費困難群體);
個人繳費1000元,政府補貼60元;
個人繳費1400元,政府補貼70元;
個人繳費2100元,政府補貼80元;
個人繳費3000元,政府補貼90元;
個人繳費4000元,政府補貼100元。
補繳的年份不享受政府補貼。參保人可以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
3、哪些困難群體可以享受政府代繳和具體代繳標准
答:持有縣殘疾人聯合會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重度殘疾人(二級以上)和低保對象可以享受政府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符合條件的對象個人只需繳20元,由政府代繳80元,政府補貼30元;也可選擇高檔次的繳費標准繳費,政府代繳標准不變,享受相應檔次的政府補貼。
4、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符合什麼條件可以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憑本人參保繳費證、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在符合領取待遇條件的前一個月,到戶籍所在鎮人社所辦理手續。
2010年1月1日新農保或2011年12月1日城居保制度實施時未滿60周歲,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5、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哪幾部分構成
答: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
基礎養老金:2015年的標準是每人105元/月;
獎勵性基礎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5年的增加10元/月,連續繳費超過15年的,每超一年增加1元,最高不超過30元/月。非重度殘疾人(二級以上)和低保對象繳納700元以下繳費檔次的,不給予獎勵性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目前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包括:個人繳納保險費、政府代繳保險費(僅限繳費困難群體)、政府補貼、利息。
6、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須符合哪些條件
答:2016年1月1日後參保人員死亡的且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喪葬補助金600元。
①上年度已正常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②累計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已滿15年的;
③本人繳費並已按月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④已按月享受城鄉居民單獨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子女正常參保並按年繳費的。
7、享受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遺屬補助)人員如何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答:憑本人及子女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戶籍所在鎮人社所辦理基礎養老金申報手續。
8、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有沒有調整機制
答:國家建立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
我縣基礎養老金標准已從2010年的60元調整到2015年的105元,2016年如何調整,按省政府文件規定執行。
9、每年在什麼時間進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
答:每年7-9月待遇領取人員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銀行存摺(卡)或社保卡,到戶籍所在鎮人社所或村(居)委會辦理資格認證手續。
10、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如何計息
答:個人賬戶儲存額參照我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計息,並按照不低於人民銀行公布的城鄉居民1年期銀行定期存款利率計息。
11、現在不參保繳費,60周歲以後是否可以直接享受基礎養老金
答:不可以。按照國務院相關政策規定,1950年1月1日後出生的農村居民、1951年12月1日後出生的城鎮居民,享受基礎養老金均須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且按年正常繳費。
12、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未領或在待遇領取期間死亡的,怎麼處理
答:參保人員如果在繳費期間死亡的,個人賬戶資金全部由參保人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參保人員如果在領取養老金待遇期間死亡的,個人賬戶資金有餘額的,由參保人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
1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早參保比晚參保的好處體現在哪裡
答:早參保且按年正常繳費好處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享受的政府補貼多;
(2)享受的獎勵性基礎養老金多;
(3)個人賬戶儲存額高,領取的養老金高;
(4)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後再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含重復繳費時段)可轉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提高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待遇。
14、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選擇高檔次繳費的好處體現
答:選擇高檔次繳費的好處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享受的政府補貼標准高;
(2)個人賬戶儲存額高,領取的養老金高;
(3)個人繳納的保險費在不考慮個人賬戶歷年產生的利息、政府補貼及基礎養老金等因素,139個月就能把個人繳納的部分全部領回,139個月後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全部由政府給付。且選擇高檔次繳費的仍然享受高標準的待遇,選擇低檔次繳費的仍然享受低標準的待遇。為此,繳費檔次越高,養老金越高,享受到政府的補助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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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深圳市申請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有什麼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在本市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按照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確定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為本市;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3、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五年。
2015年,為全國7974萬名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基本養老金月人均超過2200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月人均超過110元;城鎮居民醫保政府補助水平由2014年的年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
如果是提前退休,還要提供以下材料
1、正常退休所提供的上述材料;
2、申請人屬病退的,還應提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原件一份;
3、申請人符合退休年軍轉幹部申請生活困難補助金條件的,還應提供是否已從原關閉、破產或改制國企獲得經濟補償金的有關證明原件一份;
4、申請人屬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應在工作簡歷中詳細填寫從事特殊工種的起止時間、工作單位和工種;軍轉幹部與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到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直屬分局辦理。
❻ 深圳的養老金最低是多少
在深圳交滿15年社保,到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是深圳的標准,不管你是哪裡戶口。到時可以領取多少養老金現在算不出來,因為養老保險的基數以後還要上調,可以肯定,到你退休時,比現在退休的員工拿的養老金要多得多。
現在深圳的最低標準是:1350
沒到退休年齡是領不到養老金的,只有到了退休年齡才能領取。
領取標準是按你繳納的保金還核算的.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6)深圳基礎養老金擴展閱讀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❼ 深圳養老保險待遇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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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養老金計算方法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以及《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實施規定》規定:
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員工(含失業人員,下同),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退職條件;
(二)本市戶籍員工在1992年7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本市戶籍員工在1992年8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非本市戶籍員工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2017年深圳養老金計算方法
。
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員工,可向市社保機構辦理領取養老金的手續,經市社保機構核定後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包括基本養老金、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的一次性撫恤金、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費。
1992年7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且在2006年7月1日以後退休的員工,依規定退休時其月基本養老金的構成是: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
1992年8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且在2011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員工,依規定退休時其月基本養老金構成是: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
1992年8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間參加工作,且在2012年1月1日後退休的員工,退休時其基本養老金構成按照第二十八條規定執行。
1999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員工,依規定退休時的月基本養老金的構成是: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和過渡性調節金的具體計發辦法如下:
(一)基礎養老金: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按退休時個人賬戶積累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計算;
(三)調節金:為300元;
(四)過渡性調節金:2007年退休的為250元/月,其後每晚一年退休的遞減50元;
(五)過渡性養老金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辦法由市政府另行規定。
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和過渡性調節金由基本養老保險共濟基金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在個人賬戶中支付;個人賬戶支取完畢後,由基本養老保險共濟基金支付。
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待遇包括過渡性補貼和其他補貼,具體標准由市政府另行規定。
退休人員具有本市承認的1992年7月31日前連續工齡的,按市政府有關規定享受工齡補助,具體辦法由市政府另行規定。
歸僑員工退休時,月基本養老金與地方補充養老待遇之和低於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每月加發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的補助費。加發的補助費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2006年6月30日前已退休的人員,其由社保機構支付的待遇不重新計算,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2006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為五年過渡期,過渡期內退休的員工,按新辦法計算的養老保險待遇低於按原辦法計算的養老保險待遇的,仍按原辦法計發養老保險待遇。
按新辦法計算的養老保險待遇高於按原辦法計算的待遇,且於2006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在原辦法計算待遇的基礎上,分別按新辦法和原辦法計算的待遇差額的一定比例加發待遇。具體比例由市政府另行規定。2011年7月1日以後退休的,按新辦法計發養老保險待遇。
過渡期內,按原辦法計算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時,凡涉及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統一使用2005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養老保險待遇參照本市機關同類人員養老待遇執行。
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其基本醫療保險費及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費由基本養老保險共濟基金支付。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每年7月份調整一次。具體調整比例根據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增長情況予以核定,由市勞動保障部門報市政府批准。
員工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但不滿繳費年限的,可以申請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積累額和一次性生活費,終結在本市的養老保險關系。
本市戶籍員工的一次性生活費標准為繳費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非本市戶籍員工的一次性生活費標准為繳費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退休時本市月最低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