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在兩個單位都在交著養老保險,以後可以領兩份嗎
不可能領取兩份退休金。
每個人的身份證號是唯一的社會保險賬號,所以不能繳納2份養老保險,並且以後會全國聯網,就更不可能存在領取2份養老金的情況了。
❷ 多交兩倍的養老金,退休時能多領兩份退休金嗎
甲養老金構成為:
基礎養老金=9629×(1+1.2)÷2×20%=2118.38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171580×120%×8%×12÷139=1422.01元
乙養老金構成為:
基礎養老金=9629×(1+0.6)÷2×20%=1540.64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171580×60%×8%×12÷139=711元
參保職工退休後,每月領取的養老金主要有兩個部分組成,即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從上訴數據中可以看出,由於甲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一直是乙的2倍,因此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也是乙的2倍。個人賬戶養老金主要是參保人自主繳費所得,繳納的越多,退休後領取的也就越多。
個人賬戶養老金呈倍數關系,但是基礎養老金卻不是。基礎養老金的影響因素有3個,即退休時上年度當時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繳費年限。雖然甲的繳費水平是乙的2倍,但是在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影響下,二者之間的差距並沒有個人賬戶養老金那樣明顯。
總結:甲和乙在同一個地方工作,年齡、工作單位相同,繳費20年。甲一共需要繳費19.76萬,乙需要繳納9.88萬。
退休後,甲每月能領到3540.39元,乙每月能領到2251.64元,二者相差1.57倍,而不是2倍。由於甲的繳費水平是乙的2倍,多繳納的這一部分錢大約需要6.4年就可以全部領回來。
❸ 兩地同時繳納社保,退休後可以領取兩份養老金嗎
不可以,同時在兩個地方繳納社保本身就是違反《勞動法》的,如果被查到是需專要將其中之屬一報停的。如果沒有被發現在退休後也是可以發現的,那時不能領取兩份退休金。
退休待遇核算時要把不同時間、不同地域繳納的社保進行合並計算,同一時間段內重復繳費的,要退掉一處社保。
兩個地方參保的,繳費時間沒有重復的,累計計算繳費年限;參保期間繳費時間有重復的,個人賬戶合並,單位繳費部分納入統籌,重復繳費期間不重復計算繳費年限。
❹ 自己買有社保,同時單位也了養老保險,年老後怎麼領,可以領取雙份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事業單位退休金和社保是不可以同時領取的,一個人只能辦理一次退休,並且只能領取一份養老金。
養老金能領取多少,主要看個人繳費年限長短、個人繳費基數高低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❺ 養老保險繳雙份,退休後可以領雙份嗎
因為異地就業,會出現同時參加兩種保險,重復繳費的現象,但即使兩邊繳費,退休後依然領取其中一份養老金,另外一種養老保險的費用會被一次性結算退回。
一般而言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只有職工才可以參加, 若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也是可以參加,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加人群范圍就非常之廣泛,年齡在16周歲以上、退休之前都是可以進行參保。
但是在本市參加工作的人員,已經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就不能繼續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若是在外地就業參保,因為養老保險目前是省市級統籌,所以是會出現同時參加兩種養老保險重復繳費的現象。
對於同一年度內重復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只按月清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相應的政府補貼和清退的個人繳費(含集體補助)產生的利息繼續留在個人賬戶中,繼續按照相應的計發辦法計發養老保險待遇。
根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
第七條 參保人員若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其重復繳費時段(按月計算,下同)只計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時段相應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退還本人。
第八條 參保人員不得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對於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終止並解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已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應予以退還;
本人不予退還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或者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中抵扣。
根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
第三條 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❻ 同時交兩份養老保險,退休時能領取雙份養老金嗎
當然不可以,政策不會有這么大漏洞。
根據規定,每個人同一時間段內只能參加一份社保。即便是各種原因重復參保了,在退休審核時也會被查出,從而被要求退出其中一份的重復參保部分,將兩份的不重復參保部分合並賬戶,屆時不重復的前後繳費時長、個人賬戶余額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