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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多年未交養老金

發布時間:2021-01-20 03:13:11

1. 如果企業多年沒有給員工交養老金怎麼辦

父母的重大疾病險種要看父母年齡,收入,社保等多種因素。建議你還是接上為好。因為社保是由國家制定,屬於國家給公民的一種福利 1.是不是一定要60歲以後才能拿到?無特殊情況一定要女職工55歲、男職工60歲以後才能拿到. 2.養老保險一個月能拿多少錢?我國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所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二十,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二是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三是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按月支付養老金。目前,我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個人繳費滿15年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市(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試點方案》規定,以後繳費每滿一年增加一定比例的基礎養老金,總體水平控制在30%左右;個人繳費不滿15年的,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一次支付給本人。基礎養老金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基金支付,月發放標准根據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賬戶基金用完後,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養老金;1997年統一全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其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領取者死亡後,其遺屬按國家有關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由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支付。

2.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多年未交怎樣處理

安徽省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計發
離退休費等問題的實施意見

根據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計發離退休費等問題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0號)《關於印發<關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中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88號)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I
一、 離退休費計發辦法
2006年7月1日後離退休(含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下同)的人員,在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前同,暫按下列辦法計發離退休費:
(一)離休人員。
機關離休人員的離休費按本人離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全額計發;事業單位離休人員的離休費按本人離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全額計發。
(二)退休人員。
1. 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70%計發;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50%計發。
2. 機關技術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機關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70%計發。
3.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70%計發。
(三)退職人員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退職後的退職生活費按本人退職前基本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基本工資的5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基本工資的60%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以上的,按基本工資的70%計發。
二、增加離退休費的辦法
凡列入我省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和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范圍的單位中,2006年6月30日前已辦理離退休手續或已達到離退休年齡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經組織批准留任的除外),不實行新的工資制度,從2006年7月1日起,按照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計發離退休費等問題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0號)等相關文件和本實施意見增加離退休費。具體辦法是:
(一)離休人員增加離休費辦法。
離休人員按下列標准增加離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廳級(標准已發),縣處級正職670元,縣處級副職490元,鄉科級及以下35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99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4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350元。
(二)退休人員增加退休費辦法。
退休人員按下列標准增加退休費:行政管理人員, 省級(標准已發),廳局級750元,縣處級450元,鄉科級275元,科員及辦事員18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70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40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275元,助教(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180元;工人,高級技師和技師275元,高級工以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180元。
(三)退職人員增加退職生活費辦法。
2006年6月30日前已按國務院國發〔 1978 〕104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的人員,從2006年7月1日起按每人每月170元增加退職生活費。
(四)增加離退休費的其他相關政策。
1. 按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建國前參加工作,享受全薪退休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30元退休費。
2. 按國務院國發〔1986〕26號文件規定,享受全薪退休的老專家,按下列標准每月增加退休費:教授及相當職務92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10元。
3. 按中辦發〔1985〕67號、廳字〔1985〕340號、勞人薪〔1985〕22號等文件規定,享受全薪退休的起義人員,按下列標准每月增加退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縣處級正職640元,縣處級副職460元,鄉科級及以下33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92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1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330元。
4. 事業單位原既有行政管理職務,又有專業技術職務的「雙肩挑」離退休人員,按離退休時明確的職務增加離退休費。
三、離退休費的調整辦法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前,根據國家增加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統一規定和部署,相應增加我省離休人員的離休費,適當增加退休人員的退休費。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後,離退休人員離退休待遇調整辦法,國家另行研究制定。

四、經費問題
這次增加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所需經費,仍按現行財政體制和單位隸屬關系,分別由財政和單位負擔,省將根據各地實際和中央轉移支付情況給予適當補助,具體辦法由省財政廳另行制定。
五、組織實施
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調整離退休費計發等工作,在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省人事廳、省財政廳組織實施。省直各機關事業單位、中央駐皖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由主管部門審核後報省人事廳審批。其中,省管幹部的審批事項,按現行規定辦理。各市要根據本實施意見,結合本地實際,組織本地區(含所轄縣、區)的實施工作。
增加離退休費、調整離退休費計發等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事關廣大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按照國家政策規定,並根據本實施意見,把各項政策落到實處。實施過程中,要注意做好政策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統一離退休人員的思想認識,維護社會穩定,切實把好事辦好。
本實施意見由省人事廳負責解釋。

3. 單位工作十多年未交養老保險

你可以單位補繳應參保的保險。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就社會保險補交事項申請勞動仲裁或提起訴訟。如果在社保部門無法補繳的,單位應該補償損失。重點在於保留勞動關系的材料,具體見下文

一。保留好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有關證據。具體可參照: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勞社部發[2005]12號)的文件規定「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你可以據(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不限於此規定)來提供勞動材料。
二,提供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 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用人單位補交社保。並要求給予經濟補償。詳細事項建議你咨詢律師,或者求助法律援助中心。

4. 一直本單位工作前,幾年沒交養老金,能否補交

一直本單位工作前,幾年沒交養老金,是不能補交的,只能續交了現在。

社保卡辦理具體如下:

一、辦理條件
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可以通過電話向申領網點預約或直接前往街道(鎮)社會保障卡申領服務網點申請辦理社會保障卡(包括學籍卡)。

申領時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申領表(集體戶口市民需要攜帶戶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等相關資料。

二、辦理資料
1、寫完備的社會保障卡發行注冊申請表;

2、會保障卡發行籌備情況說明;

3、合全國統一規范要求的應用領域和卡內應用文件結構(包括本地擴充的應用領域和指標);

4、照統一要求設計的卡面樣式;

5、地區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6、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辦理流程

(1)首次申請辦卡的員工到市公安機關認可的第二代身份證聯網照相館拍攝數碼照,並向照相館索取《XX市社會保障卡數碼照回執》,

同時在回執上工整填寫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以方便辦理。已辦理過社會保障卡,但是遺失需要重新辦理的員工不需要提交數碼照回執。

(2)已辦理網上申報的企業可以直接在網上申請制證。首先列印製證清單,將需制證員工數碼照回執(遺失補辦卡不需要此回執)按所列印的制證清單的人員順序進行排列並且附於清單後,並提供員工身份證復印件,提交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納工本費,領取制卡回執。

(3)未辦理網上申報的,企業提交員工身份證復印件、社會保障卡數碼照回執(遺失補辦卡不需要此回執),社會保障卡數碼照回執需按參保報表的順序排列,附於參保報表後。遺失社會保障卡需要重新辦理的,可以直接填寫《x市社會保障卡補辦(掛失)申請表》。

經繳費所屬徵收部門列印製證清單後,可以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納工本費,領取制卡回執。

(4)在個人繳費窗口繳費的人員,應提交身份證原件、社會保障卡數碼照相回執(已辦理過社會保障卡的不需要此項)到所屬社保機構個人繳費窗口填表並交納工本費,領取制卡回執。

5. 單位倒悶二十多年了,沒交養老保險怎麼辦

公司倒閉破產,應該和職工解除合同,依法給予經濟補償,從解除合同之日起,單位將不再承擔養老保險。
職工自己繳納養老保險,或再就業,由新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到法定年齡繳滿15年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養老金。

6. 企業多年未繳養老金,導致退休人員無法領取退休金

我國境內的來用人單位均應依源法繳納社會保險,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行為是不合法的。
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7. 工作很多年單位一直沒有交養老保險怎麼辦

同樣也可以要求單位補繳。如果單位不同意,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8. 用人單位10年不交養老保險

我在下沙一家企業上班,在總公司工作的前10年,公司一直沒幫我交養內老保險金,之後我換至分公容司才開始買,買了8年。但是我馬上就退休了,養老金還沒買滿15年。請問我能要求總公司補交前10年的養老金嗎?【律師解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杭州市中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實務問題的處理意見(試行)》第二條(三)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用人單位先未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後開始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如勞動者主張補繳此前的社會保險,以用人單位開始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其他法律規定,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義務,但你沒有積極主張你的合法權利,已經超過仲裁時效,因此你現在不能要求總公司補繳養老金。若你因此事提起仲裁或訴訟,存在被駁回的風險。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9. 公司前十年未給員工交養老保險 該如何補償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有義務為在職員工參保繳納社保。不為在職員工繳納社保是違法行為。

如果單位未參保辦理社保,又沒支付雙倍月工資給員工的,員工可以先與單位協商,要求單位補繳社保,如果單位不補繳社保,又不支付雙倍月工資的,被辭退的員工可以到單位所屬地勞動局、社保局投訴。

(9)單位多年未交養老金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10. 單位連續15年未繳納養老保險怎麼辦

律師回復:抄①我們認為為勞動者繳納養老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若用人單位違反這樣的義務,是明顯的違法行為。建議您攜帶《勞動合同》、《工資記錄》、《工作證明》等材料去用工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②費用預算:1001至50000的部分 ,按4—5%交納;50001至100000的部分, 按3—4%交納;100001至200000的部分 ,按2—3%交納;200001至500000的部分 ,按1—2%交納;500001至1000000的部分 ,按0.5—1%交納;1000001以上的部分, 按0.25—0.5%交納。商法通——中小微企業在線法律服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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