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市武清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政策中養老金計發月數139個月是什麼意思
那個是說,你個人自己交的那些錢存起來,並且算利息,將來分成139份,每個月領取1份,再加上政府給的基礎養老金,就是最後每個月的養老金了
養老金領取是終身
如果139個月以後,你還健在,那麼由政府支付
2. 2019年天津養老保險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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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計算出自己的退休金,需要先知道自己的繳費年限、繳費指數、個人賬戶存款、退休年齡、當地上年度社平工資等基礎數據。這些可以在當地的社保網站上或者是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或者社保機構查詢。
按照現在的社保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退休後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組成。每一部分都根據以上數據計算。此外,有的省市對獨生子女、國家級獎勵獲得者等榮譽,都有增發養老金的政策。
3. 按老辦法如何計算過渡性養老金
養老金計算方法: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方法:
過渡性養老金:指數化平均繳費工資×繳費年限×1.2%(或1%)。
註:過渡養老金以98年6月30日前的繳費年限計算;
繳費年限滿十五年以上(指全部繳費年限)計1.2%;繳費年限滿十年不滿十五年(指全部繳費年限)計1%。
① 平均指數(計算到2001年6月底止): (全部繳費年限各年度繳費年限各年度指數∑×)A、93年指數=83.088.361309388.3693×++元元年社會平均標准工資元年本人標准工資B、各年度指數=各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各年度個人繳費工資
②指數化平均繳費工資:平均指數×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
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對「新人」和「中人」採用了不同的計算方法。
「新人」是指1998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並繳費年限滿15年的人員。計算方法: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中人」是指1997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並繳費年限滿15年,2006年1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
「新人」繳費年限都是實際繳費的年限。這樣,「新人」個人賬戶的儲存額就多,「中人」個人賬戶儲存額就少。所以用「過渡性養老金」來彌補「中人」個人賬戶歷史積累少的問題。
(3)天津養老金計發方法擴展閱讀: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
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從2005年開始至2015年,盡管中國政府連續第11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但由於受養老金水平差異較大、貨幣貶值和物價上漲影響,社會各界並不「領情」,相反,卻是對養老金替代率連年下降的不滿和質疑。養老金占工資比例連降九年,已跌破國際警戒線。
2015年6月29日,中國人社部、財政部聯合發布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13日。伴隨著養老改革的扎實推進,參保人數持續增加,基金規模不斷擴大,養老基金投資管理辦法應時出台。
8月23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了由國務院近日正式頒布實施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這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發展史上的一項大事和重大突破,
標志著數以萬億元計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有望成為中國資本市場上的新力量。 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4. 天津企業退休養老金改革方案
天津市將改革基本養老保險計發辦法,改變過去的傳統模式,形成「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新模式。今後,職工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將與繳費年限、繳費基數直接掛鉤。
天津市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的內容包括:1998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退休後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每月計發標准為:基礎養老金,以職工退休時天津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繳費年限計算,繳費每滿一年,計發比例增加一個百分點;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為計發標准。1997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後退休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設立2006年至2010年五年過渡期。過渡期內按新辦法計算待遇低於原辦法的,減少部分給予全部補齊;高於原辦法的,增加部分給予封頂限制,封頂比例按10%、30%、50%、70%、90%逐年放開。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
天津市:基本養老保險擴大覆蓋面
天津市養老保險制度做出重大改革
●到「十一五」末全市參保人數270萬人
●建立參保與就業聯動機制,將新增就業人員實時納入擴面范圍
●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
●調整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
●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鼓勵企業為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
●做好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為貫徹《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精神,保障城鎮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日前市政府出台實施《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的實施意見》,對本市進一步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調整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等問題作出規定。《實施意見》的出台是繼1998年後,本市養老保險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對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權利義務相對應的養老保險機制,維護社會公平具有重大意義。
充分認識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實施意見》指出,全面貫徹《決定》精神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從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決策,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舉措,是實現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對於加快我市實施「三步走」戰略、全面推進濱海新區建設,建立與我市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具有重要意義。《決定》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明確了完善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認真學習《決定》,深刻領會精神,進一步提高對完善企業養老保險制度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按照水平適當、結構合理、基金平衡、平穩過渡的總要求,加快完善我市城鎮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體系。要緊緊圍繞建立長效機制,以擴大覆蓋范圍、逐步做實個人賬戶、改革計發辦法、建立企業年金為重點,密切配合,抓住濱海新區加快開發開放的歷史性機遇,乘勢而上,積極穩妥地全面推進我市養老保險工作。
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到「十一五」末 全市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270萬人
《實施意見》要求各區縣、委局及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市政府將繼續實行社會保險考核制度,對各區縣政府、各委局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要把非公有制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作為擴面工作重點,採取有力措施,確保政府下達的擴面考核指標完成。力爭用三年時間實現各類工業園區、產業園區內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面覆蓋。到「十一五」末,全市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270萬人。
建立參保與就業聯動機製做好參保服務工作
《實施意見》要求,進一步深化社會保險參保登記工作。按照市政府社會保險登記和征繳的有關規定,加強參保登記工作,實現規范化管理。充分利用「五局聯網」信息平台,實現新注冊單位與工商、稅務登記對接。原以「打捆」方式辦理登記的用人單位,要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實行「解捆分戶」,各法人單位應分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和參加養老保險。
建立參保與就業聯動機制。加強勞動保障部門、經辦機構、用人單位、職介機構的工作協調。建立用工及勞動合同鑒證信息通道,實時掌握新增就業人員的動態,將新增就業人員實時納入擴面范圍。
以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台為依託,將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工作延伸到社區。各街道、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設立基本養老保險服務點,負責辦理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登記等工作。
進一步落實社會保險補貼政策,認真貫徹《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津政發〔2006〕3號),為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參保繳費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摸清參保資源。各區縣、各委局要按屬地化原則,根據我市經濟普查基礎數據信息,逐戶、逐項排查,摸清參保情況,將應保未保人員納入參保資源庫,使擴面工作有的放矢。
加大綜合執法力度,開展全市監督檢查。各級勞動保障部門、經辦機構要加強對用人單位參保繳費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專門稽查,確保基金應收盡收。要依據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和市政府有關規定,依法對拒絕參保繳費、隱報參保人數,瞞報繳費基數的單位責令整改,拒不改正的予以處罰,並在媒體曝光。
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
按照《實施意見》規定,1998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退休後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按照以下規定的月標准計發:
(一)基礎養老金,以職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繳費年限計算,繳費每滿一年,計發比例增加一個百分點。
(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為計發標准。
1997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後退休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設立2006年至2010年五年過渡期。過渡期內按新辦法計算待遇低於原辦法的,減少部分給予全部補齊;高於原辦法的,增加部分給予封頂限制,封頂比例按10%、30%、50%、70%、90%逐年放開。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
從2006年1月1日起調整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
按照《實施意見》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對城鎮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進行調整。
2006年1月1日後參保繳費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為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
對於2006年1月1日前參保繳費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2006年至2010年各年的最低繳費基數分別按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確定,最高繳費基數不超過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參保人員可以在最高、最低繳費基數間選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
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建立統賬結合、部分積累的基金運行模式
從2006年開始啟動做實個人賬戶工作。做實賬戶規模從3%起步,每年遞增1%,2008年達到5%,以後根據實際情況逐步做實到8%。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積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要舉措,也是實現養老保險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按照國家試點工作的統一部署,從2006年開始啟動做實個人賬戶工作。做實賬戶規模從3%起步,每年遞增1%,2008年達到5%,以後根據實際情況逐步做實到8%。實現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分賬管理運行,確保個人賬戶基金保值增值,建立統賬結合、部分積累的基金運行模式。
為與做實個人賬戶相銜接,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規范個人賬戶基本信息,根據繳費到賬情況,及時記錄個人賬戶,做到賬賬相符,確保數據真實准確。
積極發展企業年金 鼓勵企業為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
《實施意見》規定,具備條件的企業可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實行企業年金的企業和已經建立補充養老保險的企業,要按照國家有關辦法執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做好企業年金方案的備案和基金運作的監督工作,廣泛宣傳企業年金政策,提高各方面的認識,規范企業年金管理,有針對性地進行指導推動。
企業年金實行完全積累,採用個人賬戶方式進行管理,基金實行市場化的方式進行管理和運營,費用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
做好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提高社會保險管理服務水平
《實施意見》要求,要加強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台建設,進一步健全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機構,為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創造條件。要加快公共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網路建設,具備條件的區縣可開展老年護理服務,為退休人員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不斷提高退休人員的生活質量。
加快社會保障信息服務網路建設,整合應用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要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技術標准,規范業務流程,實現規范化、信息化和專業化管理。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優化服務環境,建設人性化、規范化的業務經辦大廳,提高辦事效率,方便企業和參保人員辦理業務。要嚴格崗位培訓制度,進一步加強人員培訓,增強政治和業務素質,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圍繞調整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辦法、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等方面內容,做到宣傳內容規范化、手段多樣化、方式親情化、范圍最大化和效果最優化,使職工群眾全面准確了解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各項政策,及時消除誤解和疑慮,自覺地支持和參與改革,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保證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各項政策措施的順利實施。
5. 我是天津的,工作中養老保險未連續繳納,斷斷續續的交的,這樣繳納有累計么,最後影響退休時拿退休金么
必須連續繳納15年,才可以享受退休養老待遇。斷斷續續繳納是不行的。你最好去你那裡的社保中心咨詢,補繳。以免以後越來越麻煩,錢愈來愈多。
6. 怎麼樣在退休時,能夠獲得更高的退休金
例一:一直留在戶籍地工作
養老金領取地:戶籍地
假如小甲大學畢業後,在戶籍地工作,若其一直繳費至法定退休年齡,他的養老領取地為戶籍地。
例二:戶籍地繳5年,天津繳10年
養老金領取地:天津
假如小甲大學畢業後在戶籍地工作了5年,並在戶籍地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後來到了天津,並將養老關系轉移到天津,且在天津累計繳費10年以上。
待其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仍保留在天津,那他的養老金領取地為天津。
例三:戶籍地繳5年,北京繳10年,上海繳6年,天津繳10年
養老金領取地:天津
假如小甲大學畢業後,在戶籍地開立了養老保險賬戶,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累計繳費滿5年,之後開啟了「流浪」模式——
在北京繳費10年,在上海繳費6年,最後來到天津,並在天津繳費10年。
其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由於最後一個建立基本養老保險賬戶且繳滿10年的地方是天津,所以他領取養老金的地方是天津。
例四:戶籍地繳5年,北京繳4年,上海繳3年,天津繳8年,廣州繳6年
養老金領取地:戶籍地
假如小甲大學畢業後,在戶籍地開立了養老保險賬戶,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累計繳費滿5年,之後開啟了「流浪」模式——
在北京繳費4年,在上海繳費3年,又來到天津,並在天津繳費8年,最後來到廣州,並在廣州繳費6年。
因為在每個地方都沒呆夠10年,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他的養老金領取地為戶籍地。
小甲的例子告訴我們,如果你戶籍地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沒有你工作過的地方高,而你又不斷地開啟「流浪」模式,那可能你在各個高收入城市繳的社保費真的不太劃算,最終只能拿戶籍地的養老金。
3個訣竅:牢牢記住才能多領取養老金!當你符合了能領取養老金的條件(到達退休年齡、累計繳滿15年社保),想要多領取養老金,你要做到這3點——
01.要確定一個工作過的地區累計滿10年
如果你在多個城市工作過,一定要確定其中有一個工作過的地區你累計繳滿了10年,而且,最好是工資更高的地方!
02.要記住繳費到基本養老賬戶
要記住繳費到基本養老賬戶,要是繳費到臨時養老賬戶的話,那繳費累計滿10年也沒有用。
值得注意的是,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跨省流動就業人員,就只能繳到臨時賬戶了,關於建立「臨時賬戶」天津是這樣規定的:津人社規字【2017】13號文件第四章
臨時賬戶
第十五條《暫行辦法》實施後,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下列外省市戶籍人員,應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以下簡稱「臨時賬戶」),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一)首次參保的人員;
(二)從外省市參保後流動到本市參保的人員。
在本市按規定應建立而未建立臨時賬戶的人員,應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調整為臨時賬戶。
第十六條臨時賬戶轉移申請參照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執行。
第十七條建立臨時賬戶的參保人員按照國家及本市規定,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臨時賬戶性質不改變。
第十八條參保人員在本市建立臨時賬戶期間,流動到外省市就業的,封存臨時賬戶,待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由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統一歸集。
第十九條參保人員在本市建立臨時賬戶期間,遷入戶籍的,從遷入次月起將臨時賬戶調整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03.要及時咨詢當地的社保經辦機構
跨省流動就業人員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領取養老待遇前,具體情況建議咨詢當地的社保經辦機構,並以當地社保經辦機構確認的信息為准。
(文件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
7. 個人賬戶110000元,41年工齡,2023年退休,天津工作預計退休金多少
如果預計那時候的社評工資是七千元,那麼工齡一塊就是二千九百元左右,個人賬戶是九百元,合計三千八百元以上
8. 天津市退休工資計算,繳納保險費,中間間隔一年會有影響嗎影響多少
由於你的繳費情況等資料都不掌握,當地歷年的職工平均工資等都是未知數,無法為你計算準確的養老金月領取額。所以,只能告訴你計算方法啦。各地情況有差異,但基本原則相同,從2006年1月起執行。因比較專業,你的慢慢學,才會計算。以下是計算方法,你自己測算吧!
一、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按本意見計發基本養老金。
二、 「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分別按下列辦法計算: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四)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按上述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時,統賬結合時間、繳費年限、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過渡性調節金計發比例,按《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見附件)執行。
三、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穩過渡,設立3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按照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高於原辦法的,2006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30%; 2007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後退休的,基本養老金按新辦法計算。過渡期滿後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仍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
附:
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
一、統賬結合時間
統賬結合是指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統賬結合時間,2005年12月31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按照繳費工資基數11%或12%計入個人賬戶的時間算起;2006年1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建立個人賬戶的時間算起。
二、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是指依據有關規定實行個人繳費至職工退休時,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實行個人繳費制度之前,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計發辦法中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月數除以12換算,保留兩位小數。
三、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計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使用的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統計部門公布的盟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准。參加自治區統籌的原養老保險行業統籌企業、電力企業,以統計部門公布的自治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准,其他企業要逐步過渡到自治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四、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005年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二)新辦法中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以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盟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依據(1998年以前以職工平均工資為依據),按下列公式計算: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上式中,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職工退休當年、前一年,二年......n-1年的年繳費工資基數,年繳費工資基數等於每個月的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 職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n年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繳費月數除以12換算。
五、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按本人退休年齡所對應的下表所列標准執行。非整數年齡按月數除以12換算後四捨五入。
9. 每年交3000元的農村養老保險,交15年,到60歲能領多少錢一個月怎麼算的
農村社保每年交3000元到退休可拿金額還涉及到你的參保繳費總體金額才能大概計算。
假設你年繳費3000,當地政府補助100,繳費15年,那麼根據目前政策,屆時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70+3100*15/139=404.53。
但是屆時發放額必然高於這個金額,因為各地可以自行提高基礎養老金,例如北京的基礎養老金不局限於國家規定的70元/人月,已經調整到560元/人月了(9)天津養老金計發方法擴展閱讀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包括劃入個人賬戶的部分),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