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高中政治,(1)就我國養老保險體系存在的問題,結合生活知識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2)分析說明全國人大
(1)我國養老保險體系存在的問題主要有:1.覆蓋率較低,保障水平比較低。2.基本養老保險存在巨大的隱性債務和個人賬戶「空賬」運行。3.企業年金和商業年金保險發展緩慢。4.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效率較低。 解決的建議:1.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提高統籌層次。2.提供稅收激勵措施。3.健全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機制。4.加強相關各方協作。
(2)我國已經提前進入了人口老齡化社會,如何讓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幸福、快樂,是政府的責任,也是子女的責任。歌曲《常回家看看》之所以久唱不衰,是因為這是家庭團聚中華民族幾千年來幸福的標准和定義之一。現代生活,由於年輕人生活工作壓力大,朝九晚五,加上社會的發展促進了人口的流動,很多的青年人都離開家鄉在異地謀發展,於是有些人一年到頭也難回家看看,更有甚者,是一些兒女親情意識淡漠,常常一去不回頭,往往使得「常回家看看」成為老人的奢侈品。
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常回家看看」入法,一方面體現了我們國家對於傳統孝道文化的弘揚和傳承,青年人必須懂得羊羔跪乳、烏鴉反哺的道理,尊老養老,正所謂「百善孝為先」,必須做到這一點才有做人的資格;另一反面也體現了國家對於老年人的關愛,老人用一生的經歷為社會做出了貢獻,他們的晚年理應得到子女的照料。
❷ 農村養老保險的研究現狀
農村社會保障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關繫到占總人口約70%的人民目前或將來的生活質量,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則是其中的關鍵內容之一。隨著老齡化浪潮洶涌而來,農村養老問題變得日益突出和緊迫。
為了尋找合適的解決途徑,我國政府從80年代中期開始,探索性地建立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到目前為止,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已有10多年的歷史。這段歷史可以大體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
1986-1992年,為試點階段。1986年,民政部和國務院有關部委在江蘇沙洲縣召開了「全國農村基層社會保障工作座談會」。會議根據我國農村的實際情況決定因地制宜地開農村展社會保障工作。一些經濟較發達的地區成為首批試點地區。
第二階段:
1992年—1998年,為推廣階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農村養老辦公室制定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以下簡稱《基本方案》),確定了以縣為基本單位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原則,決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國公布實施。此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在各地推廣開來,參保人數不斷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萬農民投保。
第三階段:
1998年以後進入衰退階段。1998年政府機構改革,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由民政部門移交給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這個階段由於多種因素的影響,全國大部分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出現了參保人數下降、基金運行難度加大等困難,一些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甚至陷入停頓狀態。官方對這項工作的態度也發生了動搖。
1999年7月,國務院指出目前我國農村尚不具備普遍實行社會養老保險的條件,決定對已有的業務實行清理整頓,停止接受新業務,有條件的地區應逐步向商業保險過渡。
針對農村養老保障的發展提出了對策和建議,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應加大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扶持。不少研究者注意到缺少政府扶持是農民缺乏投保熱情的根本原因,因此針對目前集體補助比重過小,國家扶持微乎其微的狀況,均提出應適當提高集體補助的比重,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只有這樣,才能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真正具有社會保障應有的「社會性」、「福利性」,才能調動起農民投保的積極性。
2、應當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穩定性。國家關於農村養老保險的方針政策變化無常,不利於這項工作的開展。全國各地在這方面也沒有規范統一的業務、財務及檔案管理的規章制度,這都導致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不穩定性。而通過立法是達到穩定政策的最好途徑。
3、應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解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支付問題。這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因為投資本身就是一門相當復雜的學問,我國這方面的人才非常稀缺;而且目前我國風險較小、回報較高的投資渠道很少,但是許多文獻仍然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改革的方向。
①可以通過法律程序,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資代理制,將部分養老保險基金交由專業投資公司進行投資,以提高積累資金的增值率。
②由於農村養老保險以縣為覆蓋范圍,因此基金大多集中在縣級保障部門,其保值增值受到人才、信息、投資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可以規定,不能保證適當增值率的投資主體,要在一定期限內放棄投資權,將養老保險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繳,由省級部門負責保值增值並承擔責任。省級部門不能實現保值增值的,可以將基金交由全國有關機構管理。福建省就是採用的這種辦法,效果比較好。
到目前為止,關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仍然有許多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其中比較關鍵的是以下幾個: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籌資方式
許多研究者都提出應當在農村養老基金籌集時增加政府扶持的力度。但是這個「力度」應當有多大比較合適,即既能充分調動農民投保的積極性,政府又能承擔得起?在這個問題上社會公平與經濟效率之間的替代關系如何?對於這些問題,都缺乏明確的定量分析,甚至連定量分析的框架的也沒有,這樣「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便缺乏科學的指導,難以落實。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管理機構設置
按國際上通行的做法,社會保障基金的收繳、管理和發放應當遵循三權分立的原則。但是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1998年以前基本上完全由民政部門獨立管理,1998年以後移交給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也是一家說了算。權利缺乏監督是基金安全難以保障的關鍵,因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機構設置應當進行改革。但怎樣改,怎樣體現權利的監督與制衡是目前已有的文獻中研究得較少的問題。
3、城鄉養老保險的銜接問題
我國現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障制度是完全不同的兩套體系,兩者不存在可換算的基礎,根本無法銜接。但是隨著我國經濟改革的深入,城市化的步伐將會加快,有更大量的農村勞動力將流向城市,兩種不相銜接的養老保險體系將成為勞動力自由流動的障礙。
❸ 我國養老保險有什麼新政策
2017年養老保險最新政策
明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通知》提出,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養老保險新政策2017
《通知》強調,各地區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完善省級統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通知》要求,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
04月24日訊,我國過高的社保費率給企業和個人形成沉重負擔的同時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虛火」。4月23日,有業內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透露,在周末召開的中國財政學會2017年年會暨第21次全國財政理論研討會上,中國財政學會會長、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樓繼偉詳解了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中的難題。
樓繼偉表示,目前,我國社保費率雖然很高,但是仍然不能實現精算平衡,除了老齡化速度越來越快的原因外,關鍵還是激勵機制存在問題、養老保險繳納意願普遍不高導致。樓繼偉透露,目前我國養老保險繳納現實是,不少企業和個人都願意將繳費基數(收入)做低以達到少繳費的目的,目前全國平均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不到實際工資的70%,這意味著企業對於養老保險的名義負擔率雖然在20%,但平均實際負擔比例只有14%。
養老保險新政策2017
虛浮的高費率
改變長期高企的社保繳費費率,降低企業和個人繳費負擔是本屆政府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通過各種渠道降低「五險一金」繳費比例的新政層出不窮。有業內專家分析稱,這意味著,在我國已經盡可能地壓低除基本醫療、養老保險以外的社保繳費比例,未來相關部門或許會選擇在創業困難、稅負壓力大的行業暫時給予少繳或免繳失業、工傷保險等方面的優惠,「五險一金」的基本格局可能被打破。
在這種背景下,養老保險卻依然「靜觀其變」,費率調整幅度十分有限。在社保研究領域,大多數專家就把基本養老保險視做降費率改革中難啃的「硬骨頭」,這不僅因為養老保險是「五險一金」中繳費比例最重的「大頭」,更因為這筆保命錢正面臨愈發嚴峻的收支平衡壓力,地方已陸續出現當期入不敷出的情況。
然而,實際上,看似居高難下的養老保險費率並沒有完全被兌現。按照樓繼偉所述,我國平均有三成左右的工資應上而未上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名義負擔率和實際負擔率之差高達6%。就此,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齊傳鈞分析稱,我國養老保險確實存在繳費基數沒有坐實的問題,雖然繳費率一直保持較高比例,但實際並沒有達到這一水平,而該問題產生的根源除了高費率帶來的沉重負擔之外,更重要的是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缺乏激勵性,按低標准繳費和按高標准繳費的人群,在領取階段享受的保障水平差異不大。這一觀點也與樓繼偉的論調不謀而合,「目前我國養老保險仍不能實現精算平衡的關鍵還是激勵機制不對,造成大家沒有動力去繳保險」。
激勵機制缺失拉低收入能力
「只有真正實現多繳多得的原則,參保人才會主動真實繳費,各種逃費和避費的道德風險就自動消失,住房公積金制度之所以生命力長久,之所以不存在『兩個費率』,就是因為它遵循的是多繳多得的原則。所以,在降低費率之前,應先對制度結構進行全面深化改革。不改革,就不可能降低費率。」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如是說。
在業內看來,如果說在「十二五」期間,我國主要解決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雙軌制這個公平性問題的話,社會保障制度財務可持續性將是「十三五」期間需要面對的核心課題。鄭秉文表示,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存在收入和支出的平衡問題。「支出端」的政策性很強,支出規模和待遇水平帶有相當的剛性。如果「收入端」的繳費收入能力不能滿足「支出端」的要求,兩者參數相差太遠,就說明制度的收入能力太差。
具體來說,鄭秉文分析稱,我國的制度激勵性不好導致繳費收入能力很弱是改革過程中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由於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激勵性不理想,多繳多得的原則沒有真正樹立起來,繳費與權益脫節嚴重,制度設計復雜,導致有相當規模的參保人不知道現在繳費到退休時能拿回多少。」鄭秉文坦言,這種情況下,寧願將工資更多地拿在手裡,只繳納一個基本夠領養老金的額度就成為了不少就業者的選擇。
「而且,目前我國養老保險管理體制不順也影響制度的財務能力。目前,我國養老保險費雙重征繳制度並存,導致收入不能到位。」有業內專家直言,根據相關規定,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徵收,也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徵收,現在的情況是大致各佔一半。在征繳過程中,為了降低明年的任務基數,一些地稅部門完成征繳的額度往往是最低限度的門檻,而這也造成地方相關部門沒有動力去監督參保單位和個人嚴格按照實際收入水平繳費。
養老金入市鼓勵繳費效果難測
其實,人社部對於養老保險激勵機制缺失的問題早有察覺。一年多前,人社部曾明確,我國正在健全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人社部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為例表示,目前,我國對於參保人員的基礎養老金,政府對符合領取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員,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對長期繳費的,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而對於這些人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繳費和政府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貼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參保人員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個人繳費越多享受的政府補貼越多,這也使得個人賬戶積累額越多,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後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也就越多。但多位業內人士表示,這些政策對於繳費人群來說吸引力相對較低,難敵更「厚重」的繳費壓力。
鄭秉文建議稱,提高制度激勵機制的主要手段就是擴大個人賬戶比例規模,個人賬戶比例越大,參保人的積極性就越高,也就更可能增加制度的激勵和提高支付、收入能力,進而提高制度的支付能力和可持續性。而從長遠角度來看,業內普遍認為,養老保險基金只有通過入市等一系列手段提高保值增值能力,才能更有效地提高大多數人的參保積極性。
今年初,人社部政策研究司副司長、新聞發言人盧愛紅公開表示,今年我國將穩慎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多措並舉增強基金支撐能力,基本敲定了養老金入市投資啟動首年「穩」字當頭的基調。
3月中旬也有媒體報道,樓繼偉在公開回應養老金入市進展時表示,目前相關資金已經全部入市,投資均較為保守,「養老保險基金階段性結余才剛剛開始入市,由於它的委託期限一般是五年,時間較短,如果期間有大的虧損,五年後就很難平衡,所以基金投資方向就比較保守」。就此,有業內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可見,養老保險基金想通過入市等新型投資手段實現明顯增值的道路還很長,短時間很難發揮出激勵參保人繳費的效果。
❹ 我國養老保險歷史債務是怎麼來的
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始於上世紀80年代中期。此前退休的人員沒有繳納過養老金,也就沒有個人賬戶,此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個人賬戶由開始繳納養老金時算起,個人賬戶不完整。因此這些人的退休費用就只能由正在工作中的人員來承擔。
在歷史債務壓力下,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部分基金積累模式在大部分地區因為個人賬戶空賬運行而名存實亡。一旦我國經濟進入平穩發展時期,進入老齡化社會後,當期收取的養老金是不可能支付得起退休人員的退休費用的。
如果不能採取多種措施化解由於新舊養老制度轉型而形成的對中老年職工的歷史欠賬,未來終將會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產生重大沖擊。
(4)中國的養老金問題研究擴展閱讀
解決方案
1、多渠道補償養老保險金是消化債務的根本出路。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轉製成本較高,僅靠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繳費仍存在較大缺口,需要通過其它渠道籌集資金,來維護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平衡,維護制度平穩運行。
2、調整國家公共財政支出結構,提高社會保障在財政支出中的比重,構建養老保險基金財政補助機制。加快立法,在法律上建立穩定、規范、法制化的養老保險財政補助機制。政府根據各地實際情況,進行養老金的發放。
3、加強國家基金投資的運營權利,促進現有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效益,嚴格財政專戶管理,防止養老基金被佔用,同時開辟新的投資渠道。
4、提高退休年齡,降低人口贍養比例,以減輕支付壓力。延長職工退休年齡、降低社會養老保險的待遇,是增強養老保險基金支撐能力的措施之一。
5、其他途徑
健全相關法律法規,提高繳費率。我國處於社會轉型時期,社會保障框架剛剛建立,相關法律法規尚未健全,社會保險費的收繳不能完全做到有法可依,缺少法律的規范和強制,拒繳養老保險的現象十分嚴重,養老保險上繳不到位,因此,解決養老保險隱性問題還需要健全相關法律法規。
❺ 哪些外國學者研究中國養老保險制度現狀
日本一橋大學石川滋、東京大學宇澤弘文、內田忠夫等人,耶魯大學傑內弗里#8226;加滕教授容 《中國的經驗》,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教授馬丁#8226;雅克,,英國劍橋大學教授彼得#8226;諾蘭。美國人奈斯比特等等,太多了
❻ 我國養老保險的現狀
摘 要 近年來,隨著世界人口老齡化問題日益凸顯。養老保障成為各國十分重視的一大問題。養老保險這一現代社會保障的重要支柱,對於社會穩定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隨著我國經濟的深入改革和老齡化現象的現實越來越嚴重,我國當前的社會養老保險就需要改革、需要創新服務社會,文章對我國目前的養老保險現狀進行了分析,並探索了健康發展的幾種方向與模式,從一個獨特角度和視角探索了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模式上進一步完善的目標。
關鍵詞 養老保險 老齡化 保值增值 勞動就業
中圖分類號:D920.4;C979 文獻標識碼:A
0前言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體系中最主要的險種,也是事關全體國民養老的大事,特別是隨著人口老齡化的日益提高,健全養老保險制度成為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重中之重。據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養老保險行業市場需求預測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預計:2016年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將達到87,437萬人,未來五年(2016-2020)年均復合增長率約為1.86%,2020年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將達到94,137萬人。
1我國的養老保險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分析
根據我國統計局13年數據顯示我國60歲以上人口數量已接近13.7%,其中65歲以上人口接近9.1%。這一切都顯示我國已開始步入老年型國家。所以為
❼ 與本課題相關的國內外現狀研究(綜合文獻),預計可能有所突破和創新的方面,本課題為 論農村養老保險制
你的論農村養老保險制文獻綜述具體准備往哪個方向寫,題目老師同意了沒,具體有要求要求,需要多少字呢?
你可以告訴我具體的排版格式要求,文獻綜述想寫好,先要在圖書館找好相關資料,確定好題目與寫作方向。老師同意後在下筆,還有什麼不了解的可以直接問我,希望可以幫到你,祝寫作過程順利。
綜述是對某一方面的專題搜集
大量情報資料後經綜合分析而寫成的一種學術論文, 它是科學文獻的一種。
格式與寫法
文獻綜述的格式與一般研究性論文的格式有所不同。這是因為研究性的論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結果,特別是陽性結果,而文獻綜述要求向讀者介紹與主題有關的詳細資料、動態、進展、展望以及對以上方面的評述。因此文獻綜述的格式相對多樣,但總的來說,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題、總結和參考文獻。撰寫文獻綜述時可按這四部分擬寫提綱,在根據提綱進行撰寫工。
前言部分,主要是說明寫作的目的,介紹有關的概念及定義以及綜述的范圍,扼要說明有關主題的現狀或爭論焦點,使讀者對全文要敘述的問題有一個初步的輪廓。
主題部分,是綜述的主體,其寫法多樣,沒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順序綜述,也可按不同的問題進行綜述,還可按不同的觀點進行比較綜述,不管用那一種格式綜述,都要將所搜集到的文獻資料歸納、整理及分析比較,闡明有關主題的歷史背景、現狀和發展方向,以及對這些問題的評述,主題部分應特別注意代表性強、具有科學性和創造性的文獻引用和評述。
總結部分,與研究性論文的小結有些類似,將全文主題進行扼要總結,對所綜述的主題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見解。 參考文獻雖然放在文末,但卻是文獻綜述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它不僅表示對被引用文獻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獻的依據,而且為讀者深入探討有關問題提供了文獻查找線索。因此,應認真對待。參考文獻的編排應條目清楚,查找方便,內容准確無誤。關於參考文獻的使用方法,錄著項目及格式與研究論文相同,不再重復。
綜述是對某一方面的專題搜集
大量情報資料後經綜合分析而寫成的一種學術論文, 它是科學文獻的一種。
格式與寫法
文獻綜述的格式與一般研究性論文的格式有所不同。這是因為研究性的論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結果,特別是陽性結果,而文獻綜述要求向讀者介紹與主題有關的詳細資料、動態、進展、展望以及對以上方面的評述。因此文獻綜述的格式相對多樣,但總的來說,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題、總結和參考文獻。撰寫文獻綜述時可按這四部分擬寫提綱,在根據提綱進行撰寫工。
前言部分,主要是說明寫作的目的,介紹有關的概念及定義以及綜述的范圍,扼要說明有關主題的現狀或爭論焦點,使讀者對全文要敘述的問題有一個初步的輪廓。
主題部分,是綜述的主體,其寫法多樣,沒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順序綜述,也可按不同的問題進行綜述,還可按不同的觀點進行比較綜述,不管用那一種格式綜述,都要將所搜集到的文獻資料歸納、整理及分析比較,闡明有關主題的歷史背景、現狀和發展方向,以及對這些問題的評述,主題部分應特別注意代表性強、具有科學性和創造性的文獻引用和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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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獻綜述概述
文獻綜述是研究者在其提前閱讀過某一主題的文獻後,經過理解、整理、融會貫通,綜合分析和評價而組成的一種不同於研究論文的文體。綜述的目的是反映某一課題的新水平、新動態、新技術和新發現。從其歷史到現狀,存在問題以及發展趨勢等,都要進行全面的介紹和評論。在此基礎上提出自己的見解,預測技術的發展趨勢,為選題和開題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文獻綜述的格式
文獻綜述的格式與一般研究性論文的格式有所不同。這是因為研究性的論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結果,而文獻綜述介紹與主題有關的詳細資料、動態、進展、展望以及對以上方面的評述。因此文獻綜述的格式相對多樣,但總的來說,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題、總結和參考文獻。撰寫文獻綜述時可按這四部分擬寫提綱,再根據提綱進行撰寫工作。
前言部分,主要是說明寫作的目的,介紹有關的概念及定義以及綜述的范圍,扼要說明有關主題的現狀或爭論焦點,使讀者對全文要敘述的問題有一個初步的輪廓。
主題部分,是綜述的主體,其寫法多樣,沒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順序綜述,也可按不同的問題進行綜述,還可按不同的觀點進行比較綜述,不管用那一種格式綜述,都要將所搜集到的文獻資料歸納、整理及分析比較,闡明有關主題的歷史背景、現狀和發展方向,以及對這些問題的評述,主題部分應特別注意代表性強、具有科學性和創造性的文獻引用和評述。
總結部分,與研究性論文的小結有些類似,將全文主題進行扼要總結,提出自己的見解並對進一步的發展方向做出預測。
三、文獻綜述規定
1. 為了使選題報告有較充分的依據,要求碩士研究生在論文開題之前作文獻綜述。
2. 在文獻綜述時,研究生應系統地查閱與自己的研究方向有關的國內外文獻。通常閱讀文獻不少於30篇
3. 在文獻綜述中,研究生應說明自己研究方向的發展歷史,前人的主要研究成果,存在的問題及發展趨勢等。
4. 文獻綜述要條理清晰,文字通順簡練。
5. 資料運用恰當、合理。文獻引用用方括弧"[ ]"括起來置於引用詞的右上角。
6. 文獻綜述中要有自己的觀點和見解。鼓勵研究生多發現問題、多提出問題、並指出分析、解決問題的可能途徑。
❽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進行了哪些重大的改革
中國養老保險體制改革在過去20年中取得了重大進展,但不具備解決國民養老問題的整體方案。首先,現行政府養老金加企業年金制度方案尚處於制度建設期,配套制度尚不完備,甚至在試點地區也僅取得初步性進展;其次,現行方案面臨巨大的財政壓力,勢必受到日益突出的人口老齡化的考驗;第三,現行方案的覆蓋面還不夠寬,面向農村人口(特別是非農業農村人口)的養老保障體系改革尚未啟動。
目前,中國養老保險體制改革正在處於「為國有企業改制服務」轉向「為全社會和諧發展服務」的初期,但類似於美國1974年《雇員退休收入保障法案 (ERISA)》的制度安排在中國尚未出現,表現在國家相關政府機構的行動缺乏統一法規協調,全社會各群體的利益還未得到全面統籌考慮,養老保障的各個部分還需要進一步整合。
養老保險制度現狀
中國養老金制度改革的進程可以概括為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傳統城鎮養老保險制度的初步改革(1984—1993),暫時解決了國有企業養老金支付危機問題;
第二階段:新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的初步構建(1993—2000),試圖解決代際間的公平問題;
第三階段:新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方向與目標(2000年以後),初步確立了多支柱養老體系。
中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性被歸納為以下5個方面: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為廣大參保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提供適當水平的基本生活保障;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國有企業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的迫切需要;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有利於改善居民對改革的心理預期,增加即期消費,促進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發展勞動力市場的要求;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需要。
根據上述原則制定的一系列養老保險制度,形成了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三支柱的共識。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我國政府在進行試點和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建立的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是我國城鎮養老保險的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強制執行的,適用於所有企業和勞動者,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形成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其中社會統籌基金由企業繳費的一部分形成,職工個人賬戶基金由個人繳費的全部和企業繳費的一部分形成。
第二支柱是近年來逐步明確的企業年金基金。早在1991年,根據《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文件和《關於建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勞部發[1995]464號)文件,要建立多層次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補充養老保險是其中的一個層次。部分企業可以根據自身能力,為本企業職工建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職工個人自願建立儲蓄性養老保險。企業為每個參保職工建立個人賬戶,基金實行完全積累,實賬運行。
我國城鎮養老的第三支柱主要包括自願的個人儲蓄和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一般屬於個人行為,通常不列在社會養老保險計算范圍內。
以上三個支柱在理論上將一個養老保險制度應有的再分配功能、儲蓄功能與保險功能有機地結合在一個共同的養老保險制度之中。
主要問題及政策建議
要研究和解決中國當前養老保險體制變革中存在的問題,應以科學發展觀的新視野,從中國和世界養老制度發展的歷史、現狀和未來著眼,准確把握其發展的時代特點和重要歷史使命:
首先,現行制度應盡快調整代際公平性問題。目前基本養老金由於存在「虛賬」、非公企業抵制、管理成本過高等問題,還不能完全發揮其基本養老保障的作用,老職工的養老金來源堪憂。
現行政府養老金加企業年金制度方案尚處於制度建設期,配套制度尚不完備,甚至在試點地區也僅取得初步性進展。根據2003年初國務院在相關會議上的精神,這一試點將在多個省份推開,個別省份將沿用遼寧省試點方式。而遼寧省試點方式能夠取得一定成功的關鍵點之一,是由中央政府承擔了相當比例的資金,注入到基本養老金(第一支柱),做實第一支柱,為發展第二支柱的企業年金提供了公平性基礎。國務院要求沿海發達省份則自行解決資金缺口。但實際上,這一方案面臨巨大的財政壓力,沒有回答日益突出的人口老齡化問題。
一些研究指出,目前我國包括養老金在內的社會保障基金缺口已經高達1萬億至3萬億元。同時,社會保險覆蓋面過於狹窄,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面不到勞動力人口的15%,而世界各類公共養老金計劃覆蓋的平均水平約為30%。另外,從養老、醫療和失業三項社會保險的項目來看,中國一些地區繳費總額已達到工資總額的 30%左右,這個比例明顯高於多數國家或地區的繳費水平(當然,這沒有計入非工資性收入)。較高的繳費率影響了企業的人工成本和盈利水平,這導致很多企業以各種方式逃避參保。而為了維持收支平衡,政府就不得不進一步提高繳費率,於是有更多的企業選擇逃避繳費。
因此,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作為中央政府重要的總調節基金,將在未來發揮重大作用。現在,其運作的重要環節都已經確立了基本模式,有的已有法律規范(如資金來源、投資范圍及比例限制、投資方式、投資運作的基本原則、風險管理以及基金的支出和使用等),但應進一步多渠道盡快充實基金資產。
其次,現行制度還應盡快調整代內公平性問題。企業年金作為非強制性的養老保險,設計、利用更多的稅收政策鼓勵各種類型的投資計劃,如採用抵稅、緩稅和免稅的優惠方法等,可以促進其發展,提高其替代率,減輕基本養老部分的財政壓力。
從目前全球范圍看,許多國家仍採用較單一的社會保障體制。長期融資不足,積累不平衡,投資回報低,支付困難,人口老齡化的壓力等都對這種體制帶來很大挑戰。美國養老保險體制是社會基本保障和私人投資、儲蓄積累兩種形式的結合,但也面臨著同樣的壓力。歷任政府在此問題上都有新的改革或修正方案提出或實施。但中心點基本一致:除保留現有的強制性養老保障體系外,還應大力發展建立自願性的各類退休或退休補充體系,進一步降低替代率,形成更多層面的社會養老保障體制。
有些國家企業年金計劃達到較高的覆蓋率和替代率,很大程度得益於稅收優惠政策。在實行稅收優惠政策的同時,當然也要制定相應的限制措施,避免僱主或雇員藉此逃避國家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