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戶口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嗎
辦理流程
1、具有本市戶籍且年滿16周歲及以上,60周歲以下的人員(全日制在校學生、參加其他養老保險、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除外);
2、2009年8月31日前年滿60周歲以上且沒有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
申報材料
1、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主頁、本人頁、增減頁);
2、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
4、如是重度殘疾人員還需提供一、二級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5、如是獨生子女家庭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計生辦出具的獨生子女資格確認表
辦理時間
1、每月1-20日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社保所提出申請;
2、社保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當場予以審核。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參保登記。不符合條件的,退還資料給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3、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月,並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後,1-20日到申報地社保所進行養老保險待遇資格初審;
4、鄉鎮社保所對養老待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縣社保局居民養老科,居民養老科1-24日進行資格復審;
5、縣社保局按月支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繳費標准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
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經濟發展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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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城鎮戶口與農村戶口領取養老金有什麼區別
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領取養老金是沒有區別的。
但是養老金在計發上有區別,但是不關戶口的關系,是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有關系。
具體原因有以下四點:
1、計發基礎不同造成的差異。
2、養老制度與薪資結構的不匹配導致人們對退休雙軌制深惡痛絕。
3、企業年金制度的自願實施將造成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差異持續擴大。
4、老金調整機制的不同使二者的差距未能消除。
(2)市民戶口養老金嗎擴展閱讀:
養老金的主要分類: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
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中國已經持續20年。
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由於養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兩者之間待遇差異較大,且這種差異已引起群眾的不滿,要求縮小差距、統一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
⑶ 戶口和養老保險的關系
1、戶籍所在地社保機構有義務接收戶籍地居民轉入的養老保險。
2、如果不是參保人戶口所在地,但是是參保人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社保機構也有義務接收符合規定的參保人的社保遷入現帳戶合並。(超齡不是戶籍地的社保,當地社保局是可以不接收的)
不是接收遷入參保人的社保就一定要承擔發放退休金的,如果你在接收地累計繳納社保滿10年,你將來到法定退休年齡,達到社保規定的最低累計繳費年限15年,可以選擇在參保地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參保地居民的退休待遇。也可以遷移回戶籍地辦理退休手續,享受戶籍地居民的退休待遇。
3、如果遷入社保的參保人在當地累計繳費沒有滿10年的,將來辦理退休手續時,必須遷出社保到繳費滿10年的繳費地或戶籍地帳戶合並,達到社保規定的最低累計繳費年限15年,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在辦理退休地領取退休金。
4、遷移合並的社保,並不影響你的累計繳費年限。
根據國辦發[2009]66號文的相關規定: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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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養老保險跟戶口有關系嗎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戶口沒有關系,只要是企業正式職工,就可以參保,靈活就業和農村或者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戶口有關系,必須在戶口所在地辦理,不能異地辦理
⑸ 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養老金的區別
《社會保險法實施條例》第三條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回定退休年齡後答,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由此法條看出,養老保險分為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三種,是在同一個法律規范下的三種養老保險關系,在養老金的計發上是前者與後兩者存在區別與差異的。後兩者之間的政策與法規的調整適格是一樣的,只是存在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差別,不存在戶口類別的差別。因此,很多地方已經將兩者合並了。
⑹ 養老保險與戶口有關系嗎
沒有太大的關系。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6)市民戶口養老金嗎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按照養老金計發新辦法來看,參保人員退休時領取養老金的高低與繳費年限長短、個人賬戶總額是緊密相連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也就是如果參保人員繳費年限為15年,那麼基礎養老金部分就是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乘以15%,但是如果參保人員在繳費年限滿15年後繼續繳費,那麼隨著繳費年限每增加一年,基礎養老金部分就會相應增加1%。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養老保險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戶口
⑺ 養老保險與戶口有關系嗎
沒有關系。現在全國正在聯網,基本養老保險政策都是一致。只要你們繳納的養老專保險屬保險,具備,一是每年繳費基數一樣,二是實際繳費年限一樣,三是都是在大連參保,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就會一樣。不會因為戶口問題出現不一致。
所以不必擔心戶口問題。
⑻ 退休金和戶口有關系嗎
退休金(待遇)與當事人的戶口所在地及戶口性質,是有關系的:
1、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第條的規定,當事人的退休待遇的享受,與社保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余額相關;
2、根據本法第13條、15條的規定,由於各地的統籌養老金賬戶(當地的職工平均工資等)存在差異,因此戶口所在地及戶口性質不同,退休後的待遇是不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