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吉林省延邊州退休金幾號發放
人社部、財政部已發2018年18號文件,按照5%左右的總體水平,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從2018年1月起補發。上海市已出台具體調整方案,並要求於5月18日發放到位。吉林省正在制定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預計7月份開始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