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5養老金並軌後對公務員有什麼影響
改革之後退休公務員養老金從大的層次上分為兩塊: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上述決定只規定了基本養老金的細節,基本養老金跟企業職工一樣分為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統籌賬戶又叫做基礎養老金,是由單位從工資總額中繳20%,這是個大的「資金池子」,個人賬戶是本人繳費工資的8%。而職業年金作為一種全新的制度安排,還要等待人社部、財政部再出管理辦法,決定只是原則性規定,單位按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
當然,已經退休的人員按這個辦法沒法算退休費了,所以老人還是按「老辦法」財政全包;還沒退休而且工作累計沒滿15年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年限視同繳納年限),全按照決定里的新辦法來算養老金;還沒退休但已經工作滿年限的,按新辦法顯然就「虧」了,所以在基本養老金基礎上會發給他們「過渡性養老金」,怎麼發、誰來出錢,也要等人社部出規定,至於「過渡性養老金」和「職業年金」有沒有關系,應該可以從人社部未來的規定里找到說明。
⑵ 養老金並軌後機關事業單位還有住房公積金嗎
有。養老金並軌後,只是事業單位人員養老將告別「免繳費」時代,住房公積金回並沒有取消。答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同時決定,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再次提高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養老金並軌正式啟動,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將告別「免繳費」時代。養老保險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
⑶ 事業單位養老金並軌是什麼意思
養老金「並軌」:指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其目的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雙軌制——企業養老金和事業養老金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現在的事業養老金比企業養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們的呼聲很高一致要雙軌制並軌)。
2012年3月,這一制度在全國「兩會」上引起代表委員們的關注和熱議,對當前的養老體制進行改革、取消養老金「雙軌制」的呼聲高漲。2013年12月,人社部確定養老金雙軌制並軌方案。
2014年12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施行養老保險繳費制度。
2015年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明確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從2014年10月1日施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和企業單位一樣,施行繳納養老保險制度,施行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的並軌,執行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
⑷ 養老金並軌有什麼好處
1、所以,總的來說,養老金並軌是好事,疏通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進出渠道,對企業職工來說,體現了公平性。養老金制度改革不僅降低那些沖擊社會底線的畸高保障,而且提高那些有失公平的低水平保障,讓公平處處體現。而且,養老金「雙軌制」在進一步提高企業職工養老金發放水平的同時,將公務員納入社會保險范圍,實行與企業職工相同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確保公務員和企業職工在養老金的繳納、享受上實行相同的制度,讓社會更顯公平。
2、說白了就是現在與未來的貧富差距的體現,等將來老人群體還是處於不一樣的生活環境還是貧窮)。現「事業單位」上繳的養老金比「企業人員」上繳的養老金高出4.5倍左右,在比個人自費繳納的養老金高出15倍左右。所謂「雙軌制並軌,是要求「當地企業和事業單位」上繳養老金達到相同數額」而社會養老問題還是沒有得到基本解決,因為國家不考慮佔全國的40%的無就業者當中包含30%的無力繳納養老保險金的百姓!
⑸ 養老金並軌何時完成
養老金「並軌」:指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養老版保險制度。
其目的在轉機制,權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雙軌制——企業養老金和事業養老金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現在的事業養老金比企業養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們的呼聲很高一致要雙軌制並軌)。
2012年3月,這一制度在全國「兩會」上引起代表委員們的關注和熱議,對當前的養老體制進行改革、取消養老金「雙軌制」的呼聲高漲。2013年12月,人社部確定養老金雙軌制並軌方案。
2014年12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
隨著機關事業單位全面完成基本工資標準的調整,養老金「並軌」也正式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到2015年7月底,山東、上海等一些地區陸續公布了當地的養老金並軌實施意見和辦法,明確了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⑹ 養老金並軌後,工齡的長短是否影響養老金的多少
當前養老金並軌之後,對於企業職工退休基本養老金不會有什麼變化,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會有所變化,工齡長短能不能影響養老金?答案肯定是會影響,原因如下:
一、養老金並軌之後,工齡的長短在計算之列:
三、養老金中過渡性養老金的規定按照各個地區情況而定!
需要指出的一點是,渡性養老金是根據領取人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計算。也就是說該地區的根據經濟、人均收入等一系列的數據,規定的領取基礎養老金,然後根據工齡的情況會出現上下幅度!
⑺ 養老金並軌前和並軌後對於企業和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各有什麼影響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也就意味著在要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個人繳費的同時,應該會對這一群體的工資進行相應調整。「因此,養老金並軌後,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待遇應該沒有太大影響,『鐵飯碗』的吸引力也不會減弱。」,「老人老辦法」,退休的還會按照原來的計費辦法,在職的養老金應該會減少,但由於「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職業年金會補充一部分減少的養老金。在結合各地物價和社會平均工資的基礎上,為各級公務員進一步制定更明確的工資標准,嚴禁地方隨意為公務員增發補貼。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的喪葬補助等福利標准不同,進一步拉大了待遇差距。「雙軌制」也影響了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的流動。
⑻ 新政策之後,公務員的養老金會發生什麼變化
公務員養老保險與企業養老保險並軌
養老金「並軌」主要針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目的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後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雙軌制——企業養老金和事業養老金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現在的事業養老金比企業養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們的呼聲很高一致要雙軌制並軌)。
養老金「並軌」後,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告別「免繳費」時代,且個人的繳費多少與繳費工資基數相關,但對於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確定,各地的規定卻不相同。為了降低養老金「並軌」難度,保障改革順利進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也同步進行了調整。
公務員養老保險改革方案
目前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的養老金替代率(養老金占退休前工資的比例)相差懸殊,即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可拿到在職工資的80%至90%,而企業職工退休後只能領到在職工資的40%至60%。越來越多的企業建立起企業年金之後,企業職工養老金的替代率也會與機關事業單位的看齊。改革後,無論從體繫上、模式上還是繳費公式上,兩大板塊的養老保險制度都將是一致的。
2016年公務員養老保險退休工資改革雙軌制改革最新消息
根據人社部消息,養老金並軌方案改革工作,仍然沒有實質性進展。退休雙軌制一直被認為是一種社會不公的現象,企業退休人員與公務員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差距較大,這在社會上引起諸多不滿。如今,國家已下定決心促進養老金並軌。
養老金並軌已成為大勢所趨,不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有職業年金作為補充,所以退休雙軌制改革最新消息里各方推測,公務員退休後工資可能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但肯定不會太大。目前改革還有一大問題,機關事業單位不屬於盈利性機構,需要機關事業單位承擔的養老金尚不知如何籌措。可見養老金並軌並不容易,仍有很多難啃的骨頭,希望配套改革政策盡快出台,以促進養老金並軌方案的順利完成。
⑼ 養老金並軌對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帶來哪些影響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也就意味著在要求機關事業單位版人員個人繳費的同權時,應該會對這一群體的工資進行相應調整。「因此,養老金並軌後,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待遇應該沒有太大影響,『鐵飯碗』的吸引力也不會減弱。」,「老人老辦法」,退休的還會按照原來的計費辦法,在職的養老金應該會減少,但由於「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職業年金會補充一部分減少的養老金。在結合各地物價和社會平均工資的基礎上,為各級公務員進一步制定更明確的工資標准,嚴禁地方隨意為公務員增發補貼。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的喪葬補助等福利標准不同,進一步拉大了待遇差距。「雙軌制」也影響了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的流動。
⑽ 公務員養老金並軌對公務員有利嗎
中新網1月16日電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今日回應養老金並軌改革是否會引發「公務員離職潮」時表示,從改革發展的總趨勢來看,改革以後,待遇水平不會出現他們所擔心的下降。
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對養老金並軌改革 「破冰」。金維剛今日做客中新網《新聞大家談》,解讀相關熱點話題。
很多事業單位的網友擔心,並軌之後養老金水平會下降。對此,金維剛表示,要考慮到新老辦法平穩的過渡。
金維剛稱,改革以後,會設定一個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對於改革前已經參加工作的,改革後才退休的這部分人,會給他過渡性的養老金,根據他們繳費長短,對比新老辦法的待遇差,然後通過必要的一些養老金方式彌補這個待遇差,使得改革以後,在過渡期內退休,將來領取的養老金和過去相比,基本上可以確保待遇不下降。
對於有沒有引發公務員「離職潮」或者下海的可能,金維剛表示,這次改革,充分考慮了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實際利益,這次改革重點解決改革前就已經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這些人員的養老保障問題。在制度的設計上,第一,我們設定的過渡期,可以確保在過渡期這些人的待遇不降低。第二,同步建立了職業年金的制度,作為一個補充養老保險,將來建立以後,可以彌補基本養老保險,他的養老金水平與過去改革前的退休費待遇差的問題。所以從改革發展的總趨勢來看,改革以後,待遇水平不會出現他們所擔心的下降。
談及對改革以後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下海的影響,金維剛表示,這次改革有利於人員流動,方案規定,如果從機關事業單位離開之後,比如到企業去,他個人賬戶的資金是可以轉到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養老保險關系也可以隨之轉移的,而且還可以從統籌金裡面,按他本人繳費工資的12%來相應的轉移一部分統籌基金,所以可以確保這些人員在離開機關事業單位以後,養老保障的權益還能夠繼續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