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什麼要建立和健全社會保障體系
社會保障關繫到億萬人民的切身利益,是維護社會公平、促進社會和諧的基本制度安內排,是我國社容會事業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快建立社會保障體系,有利於保障人民的基本上生活,有利於保持社會穩定,有利於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作用和意義
作用:
(1)保證勞動力再生產的順利進行,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
(2)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縮小貧富差距,緩和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社會保障體系具有再分配功能。
(3)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調節經濟的運行。
意義:
(1)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舉措。
(2)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到重要內容,是推進企業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的必要條件。
B. 如何建立健全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
一,緊緊抓住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重點任務。
改革完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在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基礎上,同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實現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的有效銜接,實現新老制度的合理銜接和平穩過渡;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整合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整合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城鄉居民在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上的平等和管理資源上的共享;逐步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更好地體現我國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和部分積累相結合的制度要求;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更好地發揮社會統籌的調節作用,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員和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建立兼顧各類人員的社會保障待遇確定機制和正常調整機制,合理確定社會保障待遇水平,實現社會保障待遇的正常調整,處理好各類人員的社會保障待遇關系,使保障水平持續、有序、合理地提高;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健全社會福利制度,支持發展慈善事業,更好地保障低收入者和特殊困難人員的基本生活;建立市場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結合的住房制度,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滿足困難家庭基本需求。
二,健全社會保障經辦管理體制和服務體系是更好地適應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更好地服務參保人員和保障對象的迫切要求。
根據統籌城鄉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進展情況和統籌層次的逐步提高,要及時調整和理順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體制,健全社會保障經辦管理體制,著力整合社會保障管理資源,加強基層社會保障服務平台建設,切實提高管理服務效率。同時,要更好地滿足廣大保障對象的服務需求,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社會保障服務體系,加強社會保障規范化、信息化、專業化建設。要加快建立標准統一、全國聯網的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全面推行社會保障卡。
三,擴大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渠道,建立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制度,確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為有效應對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實現社會保障基金的長期平衡,必須抓住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有利時機,擴大和開辟新的社會保障資金籌集渠道,建立社會保障戰略儲備基金,進一步充實已經建立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社會保險基金關系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是參保人員的養命錢和保命錢,既要確保各項待遇當期支付和基金安全,切實加強基金監管,又要加快建立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制度,積極穩妥推進基金投資運營,適當拓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渠道和運營方式,努力實現保值增值。
C. 我國為什麼要建立完善基本的養老保險制度
因為慢慢步入老齡化社會了
D. 中國目前經濟社會下如何構建完善養老保險體系
改革前社會保障費用全部由企業負擔,改革後由企業和個人分擔。但由於個人負擔有限,而國有企業對「以支定收,略有節余」原則的責任是無限的,雖然中央政府規定企業交費率一般不超過本單位職工總工資的20%,但有些老工業基地企業的養老負擔已達工資總額的24%甚至更高,再加上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有的企業繳費率高達30%以上,一些企業開始用生產性資金甚至銀行貸款來繳納社會保險費。但在這么高的交費率下,養老金當期收入仍然不夠當期支出,形成一種高交費率和低保費收入的矛盾。
統賬結合養老模式面臨危機的原因分析
養老保險統賬結合模式之所以面臨入不敷出、空賬運行等危機,有宏觀經濟增長趨緩、企業效益滑坡、養老金管理不善等等客觀原因,但最主要的還是模式本身固有的體制問題沒有解決好。
(1) 迴避轉製成本
從現收現付制過渡到「統賬結合」制,意味著當前就業人口養老金繳納的一部分要建立他們的個人賬戶,這部分養老金不再作代際轉移,這自然會出現一塊「缺口」,這個「缺口」就是業內人士所言的轉製成本。從拉美經驗來看,各國都由政府來承擔轉製成本,然後採取不同措施加以解決。然而,中國卻不願意公開承擔起轉製成本,主要因為其規模太大。各個機構對中國轉製成本規模的估計差別比較大,從1萬億 10萬億不等,比較折中的看法是3-4萬億元。由於絕對規模巨大,很難一下子籌集到這么一大筆資金以備轉制之需,出於這種顧慮,中國迴避了轉製成本這個棘手的問題,希望能夠通過巧妙的制度設計來慢慢將其消化,不太現實地寄希望於在職一代在為自已的老年生活積累養老基金的同時,擔負起「老人」和「中人」的養老任務,也為我們的養老保險制度留下了隱患。
(2) 目標替代率過高
中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目標是建立一個由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參與的,即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職工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其中基本養老金的目標替代率是60%。而實際運行中,基本養老金替代率已達到80%左右,有的地方甚至達到100%以上,過高的替代率不僅加劇了基金壓力,而且誘發了提前退休。中國基本養老金過高的替代率同時也擠佔了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的發展空間,難以形成真正的「三支柱」養老模式。
(3) 退休年齡過低和提前退休
退休基金積累制度優於現收現付制度的前提條件之一是負擔系數(退休年數/工作年數)小於制度內贍養率(退休職工人數/在職職工人數),否則積累制就是不經濟的。中國在50年代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之時,將退休年齡規定為:男60歲,女幹部55歲,女工人50歲。目前中國人口的平均預期壽命比當時增長了20年以上,仍然採用這一退休年齡顯然不合理的。在世界上中國的退休年齡與是很低的,在24個發達國家中,規定退休年齡為65歲的佔67%,67歲以上的17%,60歲的佔13%,55歲的佔3%。中國人口在60歲時的預期平均余歲為16年,設工齡為40年,負擔系數為1:2.5,高於目前1:3.1的制度贍養率。對女性而言,負擔系數就更高了。如果不提高退休年齡降低負擔系數,那麼目前的部分積累制相對於現收現付制而言,便是不經濟的制度。
(4) 征繳率低
養老保險費收繳困難,欠繳保費的情況大量出現。有關資料顯示,1992~1998年,全國養老保險費的收繳率分別為95.7%、92.4%、90.5%、90%、87%、90.7%和82.7%。雖然1999年以後征繳率有所上升,但征繳工作仍比較困難。企業隱瞞繳費基數的行為十分普遍,加之職工工資外收入不進入繳費基數,導致實際養老金收繳率的低下,嚴重影響了基金總額。養老保險費的低收繳率,導致許多省級地區養老金收不抵支,1999年收不抵支的省級地區達到25個。由於養老養老金收不抵支,社會保障機構不得不提高繳費率,導致目前絕大多數地區企業繳費率超過20%,不少地方已近30%。於是,一些效益好的企業也覺得負擔過重而無法支付,由此形成欠費。為了保證養老金的支付,社會保障機構不得不再次提高繳費率,導致惡性循環,使欠繳養老保險費的情況大規模出現。
(5)保障覆蓋面窄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目的之一是實現職工養老的社會化,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和勞動力市場的發育完善,理應要求全體職工都參與到該制度來。實際上,一方面養老保險制度僅限於企業,行政機關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職工尚未進入該制度,廣大農民更是在制度之外。另一方面投保人對個人帳戶制度缺乏必要信心,加上企業為了降低用人成本,導致養老保險擴面困難。而且超年齡結構高、養老負擔重的國有企業制度參與率越高,越是年齡結構輕、養老負擔輕的其他企業制度參與率越低,表現出一種較為普遍的逆選擇現象。制度內退休職工增長率高於在職職工增長率,導致制度贍養率居高不下,養老基金收不抵支。有資料顯示,從1996年至1998年,國有企業在職職工參加養老保險的人數分別佔全國各類體制內在職職工人數的80.4%、79.6%和78.6%;城鎮集體企業分別為16.6%、16.6%和16.2%;其他企業分別只有3%、3.8%和5.2%。截止 2002年末,全國共有11128萬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僅占城鎮就業人員總數24780萬人的44.9%,佔全國城鄉就業人員總數73740萬人的15%。
(6) 統籌層次低、管理混亂、成本高,基金增值能力弱。
養老保險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不健全,使養老保險基金難以在較大范圍內調劑使用,社會保險互助互濟、分散風險的功能大大減弱,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運作顯得蒼白無力。按規定,1998年底全國所有省(區、市)都實行省級統籌,但目前市地以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仍隸屬地方管理。由於統籌層次太低、基金規模太小,無法進行有效的投資,加上現行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方式只能是存銀行和買國債,而銀行利率和國債利息率遠低於社會資本平均收益率,導致基金增值困難。雖然目前在投資方向上國家已有所松動,但依然控制很嚴。同時,由於統籌層次低、基金分散,導致基金管理高成本,基金監管高難度,出現一些混亂和腐敗現象,對養老基金造成損害。在管理體制上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混賬」管理,在制度上為挪用個人賬戶基金留下了餘地,為統籌基金毫無障礙地透支個人賬戶積累資金提供了方便之門。
統賬結合養老模式改革的思路與對策
(1) 提高退休年齡
退休年齡是決定養老負擔水平的一個基本因素。在人口平均預期壽命和保障水平一定的情況下,如果退休年齡提高,平均享受養老金年限就會縮短,養老金總負擔就能降低。國際勞工組織的研究表明,延長退休年齡可以引起養老基金增收減支的功效,且作用十分明顯。如退休年齡從65歲降到60歲,將使養老金開支增加50%。據中國專家測算,若退休年齡延長一年,中國的養老統籌基金可增收40億元,減支160億元,減緩基金缺口200億元。可見,提高退休年齡對於緩解養老金支付危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國有必要逐步提高退休年齡,並依法加以保證。同時,控制各種低齡退休現象。
(2) 通過各種途徑籌集資金,消化轉製成本
消化轉製成本是個人賬戶從「空賬」到實賬的關鍵,更是現收現付製成功轉換為部分積累制的關鍵。僅靠向企業徵收高額社會統籌資金來實現舊制度向新制度的過渡是不現實的,這樣會帶來保障面的進一步狹小和制度贍養比的進一步提高,加重養老制度的危機,影響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國民經濟發展,從而影響社會保障制度的基礎。
由於轉製成本數以萬計,規模巨大,我們需要廣泛發掘各種籌資渠道,可能的途徑主要有:
(1)減持國有股,將收入劃歸養老保險基金彌補缺口。國務院2001年6月發布了《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獎金管理暫行辦法》,目前需要提高可操作性,加大執行力度。
(2)開征特種稅收,專門用於彌補養老保險基金缺口。可開征遺產稅、贈與稅、特種消費稅或者特種社會保險稅等等。
(3)發行社會保障債券,為隱性負債籌資。然後再結合特種稅收方式,在較長的一段時間內逐步兌現這部分債券,最終解決隱性負債問題。
(4)加大中央財政轉移支付,重點彌補落後地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不足。
(5) 降低目標替代率。
90年代以來,發達工業國家公共養老金的工資替代率,瑞典為57.04%,美國為44%,英國為43.2%,德國為34.4%,日本為41.9%,其他發展中國家一般為50-60%之間。中國目標替代率可考慮設定為45%-50%,這樣的替代率比較符合中國的經濟發展水平,也與世界大多數國家的替代水平相接近,較低的替代率可大大減輕養老基金支付壓力,同時給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儲蓄養老保險養老必要的空間,形成真正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降低企業的交費率,還可以提高企業參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積極性,促進養老面的進一步擴大。
(6) 擴大養老保障面,提高基金征繳率
城鎮私營和個體就業已成為新增就業的主渠道,據統計,2002年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10985萬人,比上年末減少181萬人,而城鎮私營和個體就業人員4267萬人,比上年末增加609萬人.要盡可能地將城鎮私營、個體從業人員以及外資企業的從業人員納入養老保險制度中來,擴大養老保障面,降低制度贍養率。規范工資基數管理,整頓收入分配秩序,把工資外收入規范化、貨幣化,通過立法打擊瞞報、漏報繳費工資基數逃費的行為。對確實無力繳納的老國有企業,國家應及時承擔起來,在國家財政預算中列支,或在中央或地方財政預算中按比例予以分擔。
(7) 將社會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基金實行分賬管理
分帳管理可以從制度上制止個人賬戶基金的擠占挪用,從而有利於做實個人賬戶。社會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基金是兩種不同性質的基金,從本質上要求分開管理。社會統籌屬於現收現付模式,是一種純粹的轉移支付,無需資金積累,也不存在通過投資保值增值問題,管理的核心是基金及時、足額的收繳和支付,可由現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個人賬戶是一種儲蓄積累制,由於通貨膨脹和工資增長率的影響,個人賬戶中積累的養老保險基金,就有一個保值和增值問題,管理的核心是保值增值,如何實現其特定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是其管理的主要任務,具有完全積累性質的個人賬戶基金應由獨立的機構進行管理,管理的重點是基金的投資營運。
(8) 採取小帳戶制度
較小的個人帳戶第一可以降低隱性負擔的規模,減輕政府的轉制壓力;第二便於發揮養老基金的調劑和互助作用,實現不同收入水平的職工之間、代際之間的再分配功能;第三可以降低個人帳戶的風險,由於養老基金積累時間跨度大,面臨不確定性因素多,保值增值壓力巨大,而較小的個人帳戶相對風險較低。2000年12月,國務院頒布了《關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方案》,對基本養老保險統帳關系和結構的相關政策進行了調整,即統帳分開管理,基礎養老金按社會平均工資的30%確定,縮小個人帳戶規模至8%,並完全由個人繳費組成。這個試點方案可盡快在全國范圍內推廣。
(9 )盡快提高統籌層次,並加快進行個人賬戶基金的資本化管理運營。
退休基金投資收益率高於工資增長率是實行積累制的必要條件,如果個人帳戶資金收益率低於工資增長率,積累制就不是一個經濟的制度。要保證個人帳戶資金的收益率,必須對個人帳戶進行投資運營。首先要依法實施省級統籌,便於進行投資運作。個人賬戶做實之後,基金積累額逐年增加,數額巨大,其投資必須走市場化的路子,核心是資本化的運作管理,最終目標是使養老基金獲得較高的回報率。借鑒國際經驗,可設立個人帳戶基金管理委員會,由該委員會選擇私營的基金管理公司對個人賬戶基金進行投資管理,基金管理公司可在法律允許的限度內進行多元化投資組合,實現個人帳戶基金的保值增值。
E. 如何建立和完善農村保險制度
我國農村開展社會養老保險已有10多年,到目前為止,在部分地區已經為農村老年人口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受經濟發展水平以及相應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影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還存在不少問題,需要逐步完善。
一是缺乏「社會性」。按照1995年制定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基本方案》規定,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籌集堅持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扶持」的原則。目前來看,在經濟較為發達,農民收入較高,集體經濟實力也較強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已經開展得不錯。但畢竟我國仍有許多地區農村經濟不發達,集體無力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給予補助,絕大多數參保農民的保費都基本或完全是由農民自己繳納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缺乏社會保險應有的社會性和福利性,基本上是一種強制性儲蓄,社會養老保險有名無實。
二是覆蓋面窄,發展不均衡。我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覆蓋面仍比較窄,目前參保農民還只佔農村適齡人口的25%,還有很大發展空間。另外,各地區發展不均衡。如山東省煙台市開展縣級農村養老保險試點比較早,到目前已有98%的適齡農民參保,參保農民每年交一次費,從最初20—30元到現在幾百元,目前該市的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積累已達到16個億,已經有10多萬農民在領取養老金,人均每月80多元。對農民來說,口糧基本自給,如果每月有80元零花錢,農村老人生活基本沒有問題。但在一些經濟相對落後地區,情況恰恰相反。如平陰縣的農民多數都選擇了保費最低的2元/月的投保檔次,按民政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交費領取計算表》計算,農民繳費10年後,每月可以領取養老金4.7元,15年後每月可以領取9.9元,若再考慮管理費增加和銀行利率下調或通貨膨脹等因素,農民領取的錢可能會更少,根本無法滿足農民養老的需要。
三是養老基金管理不規范,投資渠道單一,缺乏適當的保值增值措施。現有基金管理辦法是在1996年以前的金融政策、基金運營環境下制定的,保險基金以縣為單位管理,沒有合法的運營主渠道,管理層次低且分散,缺乏專業人才和嚴格的管理制度。加之將社會保障基金征繳、管理、使用集於一身,有悖於國際上將征、管、用分離的通行做法,致使社會保障基金的安全性、流動性與收益性難以得到保障,難以達到保值增值要求。目前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增值渠道主要是存入銀行或購買政府債券,但收益率都非常低。在物價不斷上漲的情況下,如果不能實現當初農民投保時國家承諾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12.9%的利率,則養老金不僅不能保值和增值,反而會貶值。
四是法律制度不健全。目前,具有國家社會養老保險效力的法規,只有民政部門在1991年2月印發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基本法案(試行)》和農業部印發的《鄉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等極少數法規,對不同地區無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至今尚無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致使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在實施過程中處理具體問題時缺乏法律依據。
目前,我國人口年齡結構正在從成年型轉向老年型,而且將向高度老年型發展,廣大農村尤其如此。而且,隨著農村耕地面積的減少,加之農村青壯勞力大批外出務工,農村傳統的家庭養老功能趨於弱化,在農村建立完善的養老保險制度顯得尤為迫切。因此,提出以下建議:
1. 加大政府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支持力度,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立起農民、集體和政府共同投入、風險共擔的機制。從政府的角度來講,財政補貼政策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實施成功的關鍵因素,因此,應選擇「個人繳費、集體補助、財政支持」的三方共同繳費的農村保障模式,而且,目前採取該模式已具備了條件。首先,按照目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和發展規劃,一部分市縣已經具備了組織農民參保的經濟條件,未來5年大部分市縣也都將具備相應條件。根據有些專家對歐洲13個國家的調查和研究,他們把養老保險覆蓋到農村時,農業的GDP佔15%以下,現在我國早已達到,並已進入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農村的新階段,雖然在全國普遍開展農村養老保險有一定困難,但不少地方已經具備這些條件。其次,從目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縣市財政收入水平看,政府完全有能力對農民的養老保險進行補貼。以一個60萬人口、財政收入5億元的中等規模縣為例,適齡參保對象約為30萬人,仍按每人年繳費600元的標准,財政投入每人補貼10%,共需補貼資金1800萬元,僅占財政收入的3.6%。
2. 突出重點,在首先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基礎上逐步做到全面覆蓋。按照國際慣例,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也要遵循「優先次序」。一般先推出面向城市企業勞動者的社會保險制度,之後在工業化發展高級階段、城市人口占絕對多數、農業人口所佔比例極低的情況下,國家不僅不需要吸收農業積累發展,而且可以利用工業積累以財政等方式支持農業、農村發展與改善農民生活,這時才推出真正意義的面向農業從業者的社會保險制度與推進「國民皆保障」。實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工業剩餘反哺農業高級階段的主要措施,而且優先在農業僱傭勞動者中建立,然後才擴展到全體農民。
3. 提高養老基金運作效率,實現保值增值。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運作可採用投資運作與行政管理相分離的模式,由政府管轄的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基金的行政管理,保證政策的執行力度;由商業投資機構進行投資運作,通過市場化運作使基金獲得有效的保值增值。同時,對基金實行專業化管理,逐步進入市場;提高基金投資運營層次,設立全國統一的基金專業管理機構;建立市場機制與政府調控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4. 盡快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法律地位。現行制度的不穩定性帶來制度風險的增大會影響到農民購買養老保險的信心。長期以來,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一直是依靠各級政府的政策、文件進行引導,強調農民自願原則,政策並不具備法律效力。因此,應盡快在民政部、農業部原有法規的基礎上制定出針對各省具體情況的省級法規,從法律上明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性質、對象和標准;規范參保者的權利、義務和管理者的職任。
F. 如何繼續完善社保制度
相關部門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普通居民需提高社保意識,進一步推進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
G. 建立和完善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研究
1 完善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問題研究
2 完善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探索
3 政府責任視角下的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研究
4 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的比較研究
5 「城中村」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機制的構建
6 我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管理問題研究
7 我國農村殘疾人社會保障的問題及對策研究
8 社會轉型期弱勢群體生存保障問題研究
9 統籌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研究
10 論中國社會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
11 工會組織在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中的作用研究
12 新農村建設中的農村社會保障問題研究
13 關於構建我國社會公平保障體系的研究
14 農村土地產權與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問題研究
15 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模式研究
16 我國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研究
17 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研究
18 女性農民工勞動權益保障研究
19 基本養老保險逃費現象的成因及對策研究
20 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區域差異化研究
21 河南省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構建
22 我國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風險及其控制
23 「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中的企業年金研究
24 建立和完善農民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研究
25 人口老齡化對我國養老保險的影響與對策
36 論中國現行養老保險制度對就業的影響
37 農民工基本養老保險問題研究
38 人口老齡化趨勢下的養老保險制度研究
39 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風險與防範機制研究
40 中國農村養老資源的需求與供給研究
41 構建城鄉統一的養老保障體系研究
42 轉型條件下中國農村空巢老人的養老保障研究
43 失地農民養老保障制度及其可持續發展問題探索
44 民間養老服務機構運行機制和養老保障功能研究
45 應對老齡化的中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研究
46 養老保障中的政府角色研究
47 東亞國家養老保障模式比較研究以及對我國的啟示
48 新時期我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問題研究
49 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建設與發展研究
50 中國城鎮醫療保障制度研究
51 農村醫療保障體系及其運行模式研究
52 城鎮弱勢群體的醫療保障問題初探
53 論我國醫療保障事業中的政府責任
54 農村新型醫療保障制度及其構建路徑研究
55 制度邊緣人口的醫療保障問題研究
56 農民工醫療保險制度研究初探
57 經濟不發達地區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研究
58 社會醫療保險費用監控系統的設計與實現
59 中國社會醫療保險費用控制研究
60 我國醫療保險市場上的道德風險及其控制
61 社會醫療保險中的醫方道德風險問題研究
62 河南省醫療保險運行狀況分析及對策研究
63 我國城鎮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問題與對策研究
64 醫療保險制度的國際比較
65 農民工醫療保險制度研究初探
66 我國現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中的道德風險及控制對策研究 67 醫療保險費用控制機制研究
68 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的風險管理研究
69 醫療保險費用支付方式探究
70 我國社會醫療保險中政府與市場的角色定位研究
71 論我國農村社會救助的政府責任
72 我國流浪兒童社會救助問題研究
73 論我國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社會救助問題研究
74 農民工社會救助制度缺失與對策研究
75 城鎮弱勢群體社會救助問題研究
76 新農村建設背景下農村社會救助問題研究
77 科學發展觀指導下的社會救助問題研究
78 我國城市反貧困問題研究
79 我國城市殘疾人社會救助的現狀分析與對策研究
80 建構城市貧困大學生統一社會救助體系
81 構建農村社會救助體系的思考
82 中國社會救助制度改革研究
83 中國農村社會救助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
84 社會弱勢群體醫療保障問題研究
85 城鎮靈活就業問題研究
86 高等教育大眾化背景下大學生就業問題研究
87 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障問題研究
88 公務員養老保險問題研究
89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問題研究
90 家庭功能變遷中養老模式的選擇
91 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研究
92 人口遷移中農村養老問題研究
93試析我國醫療費用增長過快問題
94我國醫療保障制度的公平性芻議
95論醫療保險道德風險的防範與管理
96論完善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平衡的機制
97論城鄉一體化的居民醫療保險
98論我國工傷保險的預防職能
99論我國失業保險制度的完善
100論我國社保基金的監管機制
101論我國社保基金的運營
102醫療保障的政府責任研究
103醫療保障的政府投入問題研究
104養老保險的政府投入問題研究
105論城鄉一體化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
106科學發展觀與社會保障
107論醫療保障水平的地區差異
108 我國失業人員社會保障問題研究
109 對完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思考
110 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研究
111 對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監管制度的思考
112 論我國社會保障中政府的責任
113 社會保障基金與資本市場互動關系研究
114 我國企業年金制度研究
另外,站長團上有產品團購,便宜有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