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工資指數)〕÷×本人全部繳費年限(工齡)×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例:50歲195個月、60歲139個月)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全部平均工資指數×本人97年以前繳費年限(工齡)×1%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
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
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
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1)安徽省個人退休養老金查詢系統擴展閱讀
(1)基本退休金待遇。基本退休金是退休公務員最主要的生活待遇。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後,國家公務員實行職務級工資制。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其退休金的計發辦法是: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按一定比例計發,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均按原工資的100%計發。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國家公務員基本退休金也應適時調整。其調節辦法是:在國家統一調整生活必要品價格時,退休公務員可按在職國家公務員並入基礎工資的補貼數額增加退休金;
在職國家公務員根據企業相當人員的工資水平和物價變動指數調整工資標准時,退休公務員可按調整工資標準的幅度度相應提高基本退休金標准。
(2)地區津貼。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實施後,各地將建立新的地區津貼制度。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可享受原單位所在地同職級在職人員的地區津貼。
(3)物價、生活補貼和各項福利待遇。這也是國家公務員退休生活待遇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公務員退休收入=(退休前工資+崗位津貼)×X%+各地方退休福利待遇+住房補貼。
其中X%的規定是:
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
年限滿30-35年的,按85%計發
年限滿20-30年的,按80%計發
年限滿10-20年的,按70%計發
年限在10年以下的,按50%計發
教師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退休工資計算方法是:退休工資=工資X(工齡/法定工齡)X((75-法定退休年齡)/(75-退休年齡))總退休工資=退休工資X12X(75-退休年齡)註:75是指75歲。30年教齡教師的退休待遇為檔案工資的100%。
② 安徽省養老保險個人賬號
關於印發《安徽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發[1995]6號
頒布時間:1995-8-18發文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號)精神,我省制定了《安徽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是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所確定的一項重要原則,是建立具有中國特色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創新,是深化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重大舉措。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學習國發[1995]6號文件,廣泛深入地開展宣傳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目標、原則和意義,不斷提高職工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認識,卓有成效地將我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推向一個新的階段。
二、各級政府要根據「實施方案」,結合實際,在深入調查研究、認真摸底測算和科學分析論證的基礎上,制定本地的具體實施意見。各行署和省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實施意見,經省勞動廳審核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並抄送省社會保險委員會辦公室。同時,要認真做好業務培訓工作,以利於這項工作的開展。
三、全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工作由省勞動廳負責指導、監督,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工作亦由省勞動廳負責推動。省體改委積極參與,省經貿委、省財政廳、省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應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積極協同配合,共同做好我省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作。
四、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對於保持我省社會穩定和促進經濟快速健康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要切實加強領導,把這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對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認真研究,並將情況及時報告省勞動廳。
安徽省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根據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改革的目標和原則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到本世紀末,基本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適用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和個體勞動者、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管理和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基本養老保險應膛步做到
對各類企業和勞動者統一制度、統一標准、統一管理和統一調劑使用基金。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保障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我省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確定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水平。
(二)社會互濟和自我保障相結合。改革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完全由國家和企業包下來的辦法,樹立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在自我保障的基礎上發揮社會互濟的作用。
(三)公平與效率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屬於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單位之間的養老保險水平和費用的負擔既要大體公平,又要體現勞動者勞動貢獻的差別,以激勵職工的勞動積極性。
(四)統一政策,依法保障。養老保險的基本政策和發展方向由國家集中決策。全省養老保險的基本政策和制度要統一,管理要法制化。要健全法律、法規,強化執法監督檢查,依法運作,依法保障。
(五)行政管理與保險基金管理分開,執行機構與監督機構分設。社會保險行政管理部門主要任務是制訂政策、規劃,加強監督、指導。管理社會保險基金一律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
(六)管理服務社會化。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是養老保險事業發展的方向。目前由企業承擔的養老保險方面的服務工作將逐步轉向社會化,要提高社會化管理水平,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二、基本養老保險的范圍
本省境內的國有企業(除國務院批准實行系統統籌的企業外)、城鎮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的全部職工,外商投資企業的中方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本人及其僱工、私營企業主、自由職業者,均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三、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籌集
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
(一)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職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以下簡稱繳費工資基數)。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繳費工資基數;超過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自本方案實施之日起,按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3%繳納,以後隨著職工工資收入的增長而逐步提高,最終達到職工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
職工的繳費工資基數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之和,掃國家統計局規定,不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其他收入,不計為繳費工資基數。
(二)企業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企業按照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一定比例為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在沒有實行省級統籌前,具體繳納比例由地、市、縣本著「以支定收、略有結余」的原則測定。
企業及其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會計[1995]004號文件關於「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收付雙方無須事先簽訂經濟合同,可以根據收款人提交的特約委託收款憑證直接辦理劃款」的規定,由企業開戶銀行代為扣繳。對不繳、少繳養老保險費的企業,依法強制執行,並按日加收所欠費額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收入並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滯納金在企業自有資金中列支。
(三)城鎮個體工商戶本人、私營企業主、自由職業者,以全省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按當地政府規定的企業繳費比例與個人繳費比例之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直至到達法定的退休年齡時止。
職工按規定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不計征個人所得稅,企業按規定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在稅前列支。
四、建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一)各級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應按照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社會保險號碼(國家標准GB11643-89),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每人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包括:
1.職工個人繳納的人武部養老保險費。起步時按職工繳費工資的3%,逐步提高到8%。
2.從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中按一定比例劃轉記入的部分。起步時按職工繳費工資的7%,逐步降低到2%。
上述兩項之和為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10%的比例保持不變。
3.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帳戶儲存額的利息。
(三)個人帳戶中儲存額的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居民定期存款利率計息。
(四)職工在同一地區范圍內調動工作,不變換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職工在不同地區之間調動工作,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全部儲存額隨同轉移,調入地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為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五)職工由於各種原因中斷工作,其個人帳戶予以保留,中斷工作前後個人帳戶的儲存額可以累積計算,不間斷計息。
(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儲存額,只能用於職工本人退休後按月支付的養老金,不能移作它用。
五、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一)繳費年限(本方案實施前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0年及以上的人員,到達法定離退休年齡,均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職工基本養老金按社會性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計發。即:
月基本養老金=社會性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社會性養老金:按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5%計發。
1.凡本方案實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退休時,將個人帳戶的全部儲存額(本金加利息)除以120,計算個人帳戶養老金,並與社會性養老金合並計算月基本養老金。計算公式為:
月基本養老金=社會性養老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120
2.本方案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三年內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離退休的人員,在按改革前原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的同時(職工基本工資封定在改革的前一年),再按繳費期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的一定比例增發養老金。計算公式為:
月基本養老金=按改革前原辦法計發的月養老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增發比例
確定增發比例的原則,是使同一工資水平的職工,後離退休的養老金比先離退休的略有增加。具體增發比例為:職工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15年的,按繳費期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的1.8%增發;滿15年不滿20年的,增發2%;滿20年不滿25年的,增發2.2%;滿25年不滿30年的,增發2.4%;滿30年不滿35年4
,增發2.6%;滿35年以上的,增發2.8%。
按國務院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的退職人員,一律增發1.8%。
3.本方案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三年後達到法定離退體年齡離退休的人員,以職工個人帳戶中的儲存額推算出全部工作期間的儲存額,再除以120,計算出個人帳戶養老金,並與社會性養老金合並計算月基本養老金。計算公式為:
月基本養老金=社會性養老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系數÷120
系數是根據職工改革前的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制定,目的是為了推算出職工全部工作年限的儲存額,以合理調整過渡期不同人員的養老金待遇,使過渡期間不同人員的養老金水平趨於合理。
少數離退休人員按第3條計發的養老金如果低於按第2條計發的金額,可按第2條計發標准補齊。
(二)繳費年限不滿10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按繳費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兩個月的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個人帳戶的全部儲存額(本金加利息),一次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三)本方案實施前已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原辦法計發養老金。
(四)本方案實施後,職工的離退休年齡和離退休後的其他待遇,暫不作變動。對國家規定可以提前離退休的從事高空、井下、高溫、低溫、有毒、有害工作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的職工,仍可按國家規定的離退休年齡執行,離退休時按本方案計發基本養老金。
(五)本方案實施後,職工獲得勞動模範等稱號時,由獎勵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或由本單位為其辦理補充養老保險,離退休時不另外提高基本養老金計發標准。對本方案實施前獲得國家規定可享受養老保險優惠待遇的勞動模範等稱號的職工,離退休時仍保留優惠待遇。
(六)因工(公)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按照國家和省有關關工作保險的規定執行。
(七)職工離退休前死亡或離退休後其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儲存額沒有領完而死亡,可將其中個人繳費部分的余額,發給職工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續人;由企業繳納劃轉記入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部門,歸入社會統籌基金。
(八)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房儲存額已領完時,從社會統籌基金中繼續支付養老金,直至本人死亡。
(九)符合離休條件的人員,其離休的待遇仍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六、建立基本養老金調節機制
為了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按照全省職工工資增長或物價指數情況,在國家政策指導下,逐步建立起我省基本養老金調節機制。
七、逐步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
國家提倡和鼓勵企業實行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參加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並在政策上給予指導。企業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用後,可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情況,為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補充方式、標准等由企業確定,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實行。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由企業和個人自主選擇經辦機構。
八、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
(一)建立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隊一部分記入職工的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外,其餘部分進入社會統籌基金,用以支付原有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實施方案中的社會性養老金、改革時已有一定工齡的職工離退休後的部分養老金、壽命長和收入低的離退體人員的部分養老金、基本養老金正常調節制度所需的資金。
(二)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國家有規定的除外)。為應付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造成少數地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嚴重不足的困難,須建立省級調劑金制度。省級調劑金辦法另行制定。
(三)養老保險基金是全體職工的共同財產,必須堅持專戶存儲、專款專用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決定基金的其他用途。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相抵後的結余額除留足兩個月的支付費用外,80%左右應用於購買由國家發行的社會保險基金特種定向債券。
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提取一定的管理服務費,具體的提取比例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和節約的原則,由當地勞動部門提出、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報養老保險基金委員會批准。養老保險基金及管理服務費,不計征稅費。
(四)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規章制度,實行內部與外部相結合的雙重審計制度。省、地(市)、縣三級均設立由政府代表、企業代表、工會代表和離退休人員代表組成的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加強對社會保險政策法規執行情況和基金管理工作的監督。
九、提高養老保險管理服務的社會化程度
各地和有關部門應積極創造條件,強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服務的職能,加快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建設的步伐。當前應做好養老保險費用的差額繳撥向全額繳撥的過渡工作,逐步將企業發放養老金改為社會發放。技術條件和基礎工作較好的,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發放或委託銀行代發養老金。暫不具備條件的,也要爭取在短期內做到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發放養老金。
逐步建立以社會化管理服務為主要形式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體系,實現離退休人員主要由企業管理轉為主要依託社區進行管理,提高社會化管理水平。
十、其它
(一)過去有關規定與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准。
(二)各行署、省轄市政論可根據本方案的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三)本方案由省勞動廳負責解釋。
(四)本方案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③ 安徽蕪湖個人養老保險查詢個人賬戶查詢
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查詢1、中國上查詢:登陸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國專站,在線查詢個人社保繳屬費情況。2、中國查詢:撥打社保局中國或者當地的社保服務熱線12333。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相關規定1、個人賬戶養老金不得提前支取。個人賬戶養老金是個人工作期間為退休後養老積蓄的資金,是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強制提取的,退休前個人不得提前支取。2、個人賬戶記賬利率。個人賬戶養老金從繳費到退休後支取長達數十年,通貨膨脹的風險無法避免。若個人賬戶養老金不能實現保值增值,通貨膨脹會降低其購買力,造成個人賬戶資金的貶值。目前個人賬戶資金按照同期銀行定期存款利率計息,但仍低於通貨膨脹率,不能實現保值增值。3、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個人賬戶養老金具有強制儲蓄性質,屬於個人所有,個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④ 安徽城鎮養老保險查詢
身為農村,可以在試點區參保農村養老保險,其交納是根據當地農民去年的純收入為基數,再按一定比例交納即可,交得多,對應將來就可以領得越多。
比如去年純收入為8000元,那麼交納金額為8000*10%=800元。
同時,國家也規定了退休領取,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女性55歲。按月領取。
也是按多交多得,少交少得的原則進行,這只是養老補助,同時也需要採取其它的方式來輔助解決養老問題。
⑤ 安徽省直單位養老保險查詢
可去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對其有相回應的規定:
第十六條社會保險答經辦機構應當建立繳費記錄,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並應當按照規定記錄個人賬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保存繳費記錄,並保證其完整、安全。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年向繳費個人發送一次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通知單。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有權按照規定查詢繳費記錄。
(5)安徽省個人退休養老金查詢系統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相關法條:
第四十三條 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由中央財政、省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省財政(含中央財政補助)對縣(市、區)按人均財力分檔給予補助。
第四十四條 地方政府對參保人參保給予補貼,補貼標准每人每年30-50元,有條件的地區可提高補助標准,補助水平限低不限高;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適當增加補貼給予鼓勵。
⑥ 安徽省養老金計算方法2017年安徽省退休工資怎麼算
一、2017年安徽省退休工資怎麼算
1、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計發基本養老金。
2、「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 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 節金。
二、2017年安徽省退休後養老金怎麼發放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⑦ 安徽省社保退休金如何計算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⑧ 今年上半年退休的人員安徽省是按2018年省平均核算的,等到下半年對退休的人員的養老金是不是重新核算
只要當地今年公布2019社會平均工資,就會重新計算,出現的差額部分,從你退休後次月補發。
⑨ 安徽企業退休養老金如何計算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l%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至規定退休年齡為止。參保人員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從1995年起(這個是我省的,其它省可能不是1995年)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參保人員當年繳費工資指數為本人當年繳費工資額與當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計算公式為: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l/Al+a2/A2+……+an/An)÷N
公式中,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
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
N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系數
早地當地開展養老保險之前工作,還要有過渡性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