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政策如果領取10年後子女是否有繼承權
國家給參加城鄉居抄民養老保襲險的居民發放的養老金,是給參保人員的養老保障,使他們老有所依、老有所養。不存在領取十年後子女有繼承權的。在老人去世以後,其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上如有餘額,可由其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
⑵ 關於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中有一個規定: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這
參保人死亡,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應在參保人死亡1個月內到所屬專經辦機構辦理屬其養老保險終止手續。在繳費期間死亡的,個人賬戶資金,除政府補貼的外,一次性支付給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個人賬戶資金余額,扣除政府補貼後,將剩餘部分,一次性支付給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上述內容以當地政策為准)
依法繼承是指只有法定繼承人(配偶、子女等)才能享受此項權利
保險只有最低繳費年限,無最低領取年限。
⑶ 農村人死亡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農村人死亡後,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是可以繼承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還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也是職工參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一部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3)農村股份繼承問題無養老人擴展閱讀:
針對農民養老保險領取問題分三個年齡段解決:
一、未到60周歲老人過世的,這種情況,個人繳納的養老金及利息法定繼承人是可以繼承的。
二、60周歲到70周歲之間老人過世的,老人的繼承人可以直接繼承老人個人賬戶上的資金。
三、70周歲以後去世的,在十年中個人賬戶養老金已經領完,不再返還。
有的農村老人沒有繼承人的,則由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負責支付老人的喪葬費
⑷ 農村房屋所有權繼承,養老送終有權嗎
為老人養老送終的人有權繼承老人的財產。
《繼承法》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⑸ 農村老人去世後,養老金該如何繼承
如果老人有遺囑說明養老金由誰繼承的,按遺囑繼承。
如果沒有遺囑,就由老人的配偶、所有子女、父母共同繼承。
繼承時,所有繼承人可以協商繼承,也可以辦理公證繼承,協商不成時,也可以到法院起訴繼承。
⑹ 農村養老保險投保人已逝可不可以繼承
農村養老保險投保人已逝可以繼承。
個人養老保險賬戶儲存額中個人交費額的余額,可內以一次性容退給其法定繼承人;無繼承人或無指定受益人者,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其喪葬費用。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⑺ 農村養老保險能繼承嗎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投保人身亡後,其個人帳戶的資金積累余額可以由其繼承人,依法繼承。
⑻ 農村老人去世,養老金還能退回來嗎
這位知友,如若老人過世,養老金的歸屬問題將按以下兩種情況處理。
第一種情況、內如果老人容60歲之前去世,那麼,老人生前所繳納的養老金,將全部退給繼承人。
第二種情況、如果老人60歲以後去世,那麼,國家會將部分剩餘的養老金,退給繼承人。
如果沒有立遺囑那就可以按照法定繼承來處理遺產,法定繼承的遺產繼承順序是: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⑼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中的個人賬戶如何繼承
答: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中的個人賬戶按照下列情形繼承:
(1)參保人員在版繳費期間死亡的:其權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應在1個月內到所屬鄉鎮社保所辦理繼承手續,其個人賬戶全部資金一次性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無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村委會應在1個月內到所屬鄉鎮社保所辦理相關手續,參照城鎮職工的標准支付喪葬費。喪葬費標准高於個人賬戶積累總額的,按個人賬戶積累總額支付喪葬費;喪葬費標准低於個人賬戶積累總額的,按標准支付喪葬費,個人賬戶的剩餘部分並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
(2)參保人員在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期間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應在1個月內到所屬鄉鎮社保所辦理繼承手續,其個人賬戶的剩餘部分,一次性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無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村委會應在1個月內到所屬鄉鎮社保所辦理相關手續,參照城鎮職工的標准支付喪葬費。喪葬費標准高於個人賬戶余額的,按個人賬戶余額支付喪葬費;喪葬費標准低於個人賬戶余額的,按標准支付喪葬費,個人賬戶的剩餘部分並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