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延長退休延長那幾年社保繳費標准如何計算
個人指數化工資是以交費基數除以/參保地當地社平工資來計算這個指數(每年的),最後再把所有的指數算平均數
所以,異地轉移,並不會影響個人指數化工資,因為是分開計算每年的,最後再算平均數
Ⅱ 2019年開始養老保險延長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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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行政策規定:1.在同一城市,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15年,基本醫療保險20年,退休時,即按繳納所在城市標准發放最低基本養老金,執行繳納所在城市醫療保險標准。2.流動工作人員,在每一城市,基本養老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均未夠年限,而在所有城市的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15年,基本醫療保險滿20年,則按其戶藉所在地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執行戶籍所在地醫療保險標准。3.在所有城市,基本養老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繳納均不夠年限,則在退休時,按當年度所在地社保繳納基數,一次性補足規定年限的基本養老與基本醫療。4.根據最新的改革放案,從2015年開始,每3年延長一年退休時間,至2030年止,將我國的男性勞動者退休年齡延長至65歲,女性退休年齡延長至60歲。(15年限為最低基本養老金,繳納年限越長則發放的越多)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首次領取時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
Ⅲ 江蘇 養老保險延長繳費時間
你好!你是問江蘇省的某個市還是問省本身,這是有區別的。據我所知江內蘇最早是無錫市是容1984年,大部分其他市市1987年左右。省屬企業的11個行業統籌時間較雜一般在92年左右。省行業統籌是1997年才統一到省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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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如何辦理社保延長繳費
如果到了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社保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規定內退休後是不能按月領取養老容金的。遇到這種情況一般有三種方法解決:
1、辦理延遲退休,繼續繳納社保至繳費滿15年,而後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2、將社保轉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3、一次性補繳社保滿15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
1、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到退休年齡後交社保不滿15年,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Ⅳ 江蘇 養老保險延長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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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開始繳納養老保險金,為每年7月至次年6月。相關情況如下
一、養老保險繳費年度由原來每年1月至12月調整為每年7月至次年6月,年度繳費基數申報期為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養老保險基金結算仍以季度為結算期。
二、每年一、二季度仍按照年度申報的繳費基數結算,一季度辦理時間為3月15日前
Ⅵ 請問養老保險繳費15年延長20年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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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養老保險交夠回15年了,如果暫停繳費有答什麼影響嗎?——有。
現在的政策是繳滿15年,可以退休。但是,社會上盛傳退休要延遲,繳納保險的最低年限也要延長至20年。
再者,退休工資,主要參看最後繳納社保時的當地平均工資水平。
以後隨時可以繼續交嗎?——可以。社保可以間斷。
養老保險,失業工傷保險都可以累計嗎?——個人只可以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沒有單位的不可以繳納事業和工傷保險。
Ⅶ 養老保險延長繳費的問題
先延長繳費,如果延長5年累計還不到15年的話,再補繳不足的月份,辦理退休。
到了退休年齡,單位就不負責延長部分的繳費了。過了退休年齡,就屬於返聘的范圍,與單位存在的是勞務關系,而是勞動關系。
Ⅷ 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什麼時候延長
最低繳費15年,沒有最高。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Ⅸ 養老金的延長繳納
從2011年7月日起,外埠戶籍人員在符合相應條件的前提下,開始允許在北京市辦理退休手續。需要滿足的兩個條件就是:一是男性滿50周歲,女性滿40周歲以前在北京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外埠人員在本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二是在達到退休年齡時,在各地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年限累計至少要滿15年。這意味著北京的養老金開始向外埠戶籍人員打開「懷抱」。但在「利好」的同時,不難看出,兩個年限的限制中,必然會產生一個中空地帶:對於在北京繳費年限確實滿10年、但整個繳費年限又不滿15年的這部分外埠戶籍人員,就存在著兩難的境遇,到哪裡退休都面臨無法滿足繳費年限達到15年的必要條件。
就此,2013年12月27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首次明確表態,2014年1月1日起,不足15年者可通過延長繳費社保費的方式以滿足退休的必要條件。外埠參保人員應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當月提出延長繳費書面申請,並於次月開始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直至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條件,即達到15年的繳費年限。之後,由社會保障事務所為其申報辦理退休手續,自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核準的次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實行社會化管理。 而對於延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外埠參保人員,仍不滿足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男滿25年,女滿20年)可自願申請一次性補繳差額年限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對於符合在北京市延長繳費條件的參保人員,通知中強調,如果因工作需要單位繼續留用,雙方應簽訂書面協議,明確留用時間及有關事項,報市或區縣人力社保部門備案,並將備案後的書面協議在社保經辦機構留存。留用期間企業和職工雙方應繼續按本市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單位留用結束後,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仍不足規定年限的,可以按《關於參保人員延長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延長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