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養老保險查詢是不是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越長領得越多啊
1、社保的最低繳費年限是累計繳費15年,到退休年齡享受按月領取回退休金待遇。
2、社保答是繳納年限越長,繳費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退休金就越多。
3、如果你購買的是商業養老保險,就不一定了,你要看保險約定的條款而定了。
❷ 養老金由哪個部門收繳
交養老金參來保所需資料源:身份證復印件兩張(驗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張;城鎮居民戶口本原件;《檔案委託管理卡》。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比例及金額:
(1)繳費基數:個人所在省份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
(2)繳納比例:按照當年相關規定執行
(3)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納比例×12四、
繳費方式及時限:
持《檔案委託管理卡》到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以現金方式繳納。參保人員應一次性繳納全年養老保險金,並於每年6月20日前辦理,逾期加收利息,但最遲不得超過12月20日。繳費時間是當年基數出來後每月1—20日。
❸ 養老保險局如何做收繳養老保險會計核算業務
養老保險費改稅的相關核算
在「應交稅金」賬戶下設二級子目「應交社會保障稅」,並在其下按「養老稅」設專欄。當納稅人發生相應納稅行為時,應在其賬上,借記「管理費用一養老稅」,貸記「應交稅金—應交社會保障稅」(養老稅)。當納稅人向稅務機關上繳社會保障稅時,在其賬上,借記「應交稅金一應交社會保障稅」(養老稅),貸記「銀行存款」。
另外,當發生代扣代繳個人養老保險費義務時,在企業的賬上應借記「應付工資」,貸記「其他應交款一應交養老保險費」。當代扣代繳義務人(企業)向指定的養老保險公司交納養老保險費時,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養老保險費」,貸記「銀行存款」。
期未在企業的會計報表中,「應交稅金一應交社會保障稅」(養老稅)作為應交稅金的一個明細項目單獨列示在企業資產負債表應交稅金項下;同樣,「其他應交款一應交養老保險費」也作為其他應交款的一個明細項目單獨列示在資產負債表其他應交款項下。而「管理費用一養老稅」作為利潤表的一個構成項目應單獨列示在管理費用項下。這樣,我們便可以從企業的會計報表中很容易地看到,該企業在某個經營期間,上繳了多少養老稅(從企業利潤表管理費用項下可以得到此數據),到目前為止還欠繳多少養老稅以及企業應代扣代繳納養老保險費有多少(從企業資產負債表應交稅金項下和其他應交款項下可以得到此數據)。通過這三項數據的考核,我們可以從一個側面來評價一個企業的形象,從中做出相應的決策。
關於費改稅問題。一方面,開辟新的稅收渠道或將原有關稅種收人用作社會保障支出(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如個人所得稅、遺產稅、非慈善性捐贈稅乃至部分人士提出過的消費稅或其他附加稅;另一方面,社會保險費改稅應當緩行或者不行,主要理由在於:(1)征稅並不必然比征費好,其強制性不在於名稱而在於對社會保險基金籌集的立法。(2)費、稅之爭非簡單籌資手段之爭,必然涉及到採取何種制度模式。國際上凡採取完全積累或個人賬戶的國家,都是採取征費而非征稅方式來籌集社會保險基金,因為稅收的公共性質與個人賬戶或完全積累的私人性質是不相容的。(3)費改稅後,社會保險制度的剛性加上稅收的剛性,將促使現收現付製得以恢復並被強化,它雖能緩和現階段的基金支付危機,卻給以後埋下隱患,尤其是在中國人口老年化加速度進行的現在乃至未來相當長的時期都具有不宜性。(4)費改稅後,國家財政將由後台走向前台,國家從社會保險尤其是養老保險的間接責任主體變成直接責任主體,財政與社會保險制度合二為一,既不符合社會保險制度追求自我平衡的國際趨勢,也不利於有效控制社會保險支出膨脹的風險。(5)中國現階段的地區發展極不平衡,各種社會保險項目的財務機制並不相同,所要求的統籌層次也不一樣;費改稅還將面臨著許多難以逾越不容小視的技術難題,它將決定這種改革的效果不會像主張費改稅的人士所期望的那樣。
❹ 企業如何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啊都要什麼手續啊
繳納養老保險,即社會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保定市參保手續:
一、申請條件:社會保險登記實行屬地管理。在保定市工商局注冊、市(區)地稅局辦理開戶的相關單位,可申請到市社保所或開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
二、辦理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
2、稅務登記證副本;
3、組織機構代碼證;(前三個證件的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
4、開戶許可證;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6、單位公章;
7、需要提供的其它證件和資料。
三、辦理地址:保定市東二環1539號人才大廈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保定市社保所、保定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所
四、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五、聯系電話:
保定市社保所:5077068
保定市機關事業社會保險所:2037686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保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
❺ 欠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十年左右,請問滯納金按什麼比率收取
補交養老保險,滯納金按應繳費用0.2%/天計算。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5)養老保險保費收繳工作擴展閱讀:
2011年5月1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開始徵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的公眾意見。草案規定了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人員的待遇,並明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草案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
對於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對於不願意延長繳費至滿15年,也不願意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申請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草案明確規定,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繳費年限按照各地現有規定執行。
為了規范管理,草案明確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和個人賬戶余額繼承辦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同時,明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繼承。
草案還明確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具體辦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流動就業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
❻ 社會養老保險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是有啥區別
1、單位交養老保險和個人交的不同主要是體現在繳費上:
單位繳費基礎為:當月上報標准工資或上一年崗位平均工資,檔次從60%到300%不等,繳費比例是單位20%,個人8%。
個人繳費基數為:上一年當地的社平工資,檔次目前只有80%和100%兩檔,自己全額擔負所有費用,繳費比例是20%。
2、其次是繳費期限上:
單位繳費必須繳費至退休,中途除了失業和學習等情況下,不能任意中斷繳費。
個人相對來說就要靈活的多。
❼ 海南省個人社保怎麼繳納
在當地社會保險經來辦機構辦理社源會保險登記手續即可。
依據《海南省社會保險費征繳若干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和個人在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後10日內攜帶有關資料到所在地徵收機關辦理繳納社會保險費登記手續。
由於城市化的不斷建設和人口流動性的加大,很多外人在辦理社保的時候就沒有本地人那樣的方便。外地人口不可以直接到社保局購買社保,只可以通過企業為員工購買的方式,才能買到當地的職工社保。
(7)養老保險保費收繳工作擴展閱讀:
第十五條 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的期限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徵收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 2%o
的滯納金,滯納金並人社會保險基金。
經縣級以上地方稅務局(分局)批准,徵收機關還可以採取下列強制措施:
(一)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費款。
(二)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費額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
(三)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徵收機關採取強制措施時,對本款所列繳費單位未繳納的滯納金同時強制執行。
❽ 社保向靈活就業人員每年收取養老保險管理費合理嗎如果合理有收費標准嗎
不會收取管理費用的,一般是只要繳納養老費用就可以,您應該是同個人力資源等中介機構辦理的參保,這些中介機構是會收取一定的費用作為其運營收入。
❾ 養老保險金滯納金的收取標準是多少
一般情況,養老保險的滯納金計算公式是:補繳養老保險金額×滯納天數×千分之二/千分之五。也就是,如果企業滯納天數為30天,養老保險應繳費總額為15000元,而滯納金的收取標准為千分之二,則保險滯納金為900元。
再以滯納金的收取標准為千分之五來計算,如果企業滯納天數為60天,而養老保險繳費總額為15000元,則保險滯納金=15000×60×5‰=4500元。也就是說,企業在補繳養老保險後,還應該再交給社保機構4500元的滯納金。
(9)養老保險保費收繳工作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應盡量連續繳納,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凡企業或被保險人間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按有關規定不繳費的人員除外)。
被保險人符合國家規定的養老條件,計算基本養老金時,其基礎性養老金的計算基數,按累計間斷的繳費時間逐年前推至相應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❿ 關於補交養老保險費是否加收滯納金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第十四條徵收的社會保險費存入財政部門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不同險種的統籌范圍,分別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分別單獨核算。
社會保險基金不計征稅、費。
第十五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的繳費情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有關情況匯總,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第十六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繳費記錄,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並應當按照規定記錄個人賬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保存繳費記錄,並保證其完整、安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至少每年向繳費個人發送一次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通知單。
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有權按照規定查詢繳費記錄。
(10)養老保險保費收繳工作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五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
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