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用人單位應該給臨時工繳納養老保險嗎
只要是勞動者,不分臨時用和正式工,都有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力,就算是臨時工,也應該交納養老保險的,公司有這樣的義務,臨時合同上也應該有註明。
B. 單位僱傭一個月以上的臨時工,必須給交養老保險嗎
不用買的,因為不是正式員工,企業是沒有義務買保險的。但是這個時間是有限制的。建立勞動關系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員工自進用工單位起一個月內。
用工方必需完成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手續,並辦理各項社保上報,超過一個月用工單位仍未能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非法用工,勞動者可以通過向勞動監督部門申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2)臨時用工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C. 事業單位臨時工養老保險的有關政策
事業單位的臨時工,只要與用人方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應該給上保險,如果是第三方簽訂協議,就應該找第三方,跟誰簽的合同就應當找誰購買保險。
一、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一般來說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二、盡管累計繳費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並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就能夠享受養老金待遇,但是繳費年限越長,繳費金額越多,今後的養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則少。
D. 現在臨時工都能繳納養老保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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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通常情況下,臨時工是收入最不穩定的群體,也是權益普遍得不到保障的群體,為此,政府推出了臨時工養老保險政策。
臨時工都能繳納養老保險嗎
是可以的,臨時工養老保險是針對臨時工人推出來的一種養老保障。自新勞動法實施以來,為了保障外來工的切實利益,已經取消臨時工這一說,僱傭單位也一定要按照規定為工人繳納養老保險。雖然我國推出了臨時工養老保險政策,但是臨時工養老保險仍難保障。因此臨時工要想保證晚年無憂,最有投保商業養老保險。投保時可以參考以下幾點:
1.商業養老保險的購買原則是越早購買越好。因此,建議您盡早購買。
2.傳統型養老產品:到期開始領取,您可以根據您現在的經濟水平以及收入情況合理選擇保額。
3.理財型養老:每年固定存入4800元或每月存入400元,做為您的養老金的准備。55周歲或60周歲開始部分領取做為您的養老金,剩餘的還可以繼續做理財。
養老保險是最基礎的保障,但是臨時工很難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為此臨時工購買養老保險,一定要結合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養老保險產品,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浪費。
E. 長期臨時工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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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作為計劃經濟時代的版產物,隨著勞動法的實施權,從法律上已經廢止。按現代勞動制度,都是勞動合同制職工,只有合同期限不同,沒有正式與臨時工之分。勞動合同制工人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用人單位只要用工,就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保,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按核定標准繳納社保。
F. 機關臨時工養老保險政策
聘用人員是「指機關事業單位中除國家公務員、勞動合同制職工以外,並簽訂臨時聘用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人員」。
用通俗的話說,聘用人員就是指正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臨時工,包括計劃內臨時工和計劃外臨時工,既包括簽訂了聘用合同的臨時性用工,也包括沒有簽訂聘用合同但已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臨時性用工。
《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本辦法自2003年6月1日生效。根據這一規定,機關事業單位應從2003年6月1日起正式為聘用人員辦理參加養老保險手續,延期辦理的應從2003年6月1日起補繳養老保險費。
按照有關規定,凡機關事業單位中男不滿60周歲、女不滿55周歲的現在崗工作的聘用人員都可以參加養老保險。
機關事業單位為聘用人員辦理參加養老保險手續時,需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提供被聘人員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由被聘用人簽字的工資發放清單,有聘用合同書的還應攜帶合同書。
聘用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數:
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實發工資。月平均實發工資低於上年度當地職工月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月社會平均工資的60%繳納(如:某聘用人員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400元,我省上年度月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1077×60%=646.2元,那麼該聘用人員的繳費基數為646.2元);月平均實發工資高於上年度當地職工月社會平均工資300%的,按月社會平均工資的300%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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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事業單位臨時工養老金如何交
由用人單位與職工共同交納,交費比例與額度由統籌地社會養老保險機構確定,一般是用人單位交12%,個人交8%,具體事宜可以撥打12333進行咨詢。
《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H. 單位應該為臨時工繳納養老保險嗎
現在沒有臨時工的說法,只要員工和單位存在實際的勞動關系,那麼就是屬於正式的員工,那麼單位就需要為員工繳納社保。
在《勞動法》中明確要求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費用的。
依據《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I. 用人單位應該給臨時工繳納養老保險嗎
當然要為臨時工繳納養老保險,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回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答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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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勞務分包公司臨時用工需要交養老保險嗎
法律規定勞務分包公司也是要繳納社保的,但是目前狀況,正是用工繳納的都很少,臨時用工你可以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