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外地上班交的養老保險可以轉回老家繼續交嗎
可以轉回老家繼續繳存。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專暫行辦法》 第八條 參保人屬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㈡ 異地養老保險如何轉回當地
養老保險轉到異地好轉。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異地養老保險轉移流程:
A、根據國家的規定,可以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金額和單位繳交的(繳費基數的12%)金額轉移到新工作地或家鄉。其中,轉移的個人賬戶部分與轉入地的個人賬戶合並計算,單位繳費部分則記入轉入地的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此外,未達退休年齡回老家後也可在當地以靈活就業人員名義繼續繳費直到滿足領取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條件。
B、如果在家鄉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不能再繼續參加職保,但又不想將在東莞參加的職保並入新農保的人員,根據國家的相關法規,戶籍人員在戶籍所在地均可以用靈活就業人員名義繳費,所以這部分人員可以在回老家後以靈活就業人員名義繼續繳費參保直到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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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外地繳納的社保如何轉回本地
在外地交的社保怎麼轉回本地
依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五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第九條 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沒有繼續繳費的,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保留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保存其全部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繼續按規定計息。農民工返回城鎮就業並繼續參保繳費的,無論其回到原參保地就業還是到其他城鎮就業,均按前述規定累計計算其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與城鎮職工同樣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農民工不再返回城鎮就業的,其在城鎮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全部有效,並根據農民工的實際情況,或在其達到規定領取條件時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民工在城鎮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在農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銜接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㈣ 養老保險在外地交怎麼轉回老家
跨統籌地區轉移的參保人先讓接收地社保局出具「接收函」(接收函里有一個接收地社保局的銀行戶口及帳號,用於轉移養老個人賬戶)。
參保人停保後需攜帶以下資料到所屬社保分局(最後參保的社保局,市屬參保的在市局關系科)辦理轉移:
(1)接收地社保局出具的「社會保險接收函」原件
(2)填寫《社會保險關系(基金)申請轉移表》(原單位蓋章,也可以個人簽名確認)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可以代辦。代辦人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上述資料辦理
自己買也可以,最好找個代理公司給你買,可以月月交或者年年交。也有一次性全交的,如果你還上班,就不建議一次性全買了。
(4)養老保險在外地怎麼轉回自己身邊擴展閱讀
2009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在29日轉發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辦法》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包括農民工在內所有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在跨省就業時隨同轉移,在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同時,還轉移12%的統籌基金(單位繳費)。
第五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
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㈤ 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在外地,怎樣轉回本地
一、養老保險異地轉移手續:
1、參保職工向開發區離職單位提出異地轉出申請,並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參保單位審核後下載《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表》填寫,並粘貼身份證復印件;
3、由企業經辦人員攜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表》到分中心登記部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以下簡稱繳費憑證);
4、將《繳費憑證》交付參保職工,由職工轉交到轉入地社保機構。
二、醫療保險轉移手續:
1、由本人或新就業地用人單位到新就業地經辦機構指定窗口辦理,填寫《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並按規定提供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2、新就業地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後,對符合當地轉移接續條件的,應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原參保地經辦機構聯系,生成並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3、原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聯系函》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手續。
4、新就業地經辦機構在收到憑證和個人賬戶余額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接續手續。
5、將憑證第三聯送給參保人員。
㈥ 在外地交的養老保險可以轉回老家嗎
持原單位離職證明,身份證,社保卡到原參保社保局列印個人參保繳納憑證,再將憑證交給戶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請轉入。
㈦ 養老保險在異地怎麼轉回原籍
以廈門為例,將准備好的材料交到所在地社保中心辦理即可。
1、符合轉入條件的人員提供以下材料到所屬社保中心辦理轉入申請:
(1)原參保地社保機構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申請人身份證(台灣同胞提供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外國人提供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護照)原件;
(3)申請人戶口簿原件;
(4)通過調動進入我市的,還需提供調入的調令、調動通知(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的)原件;
(5)委託代辦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委託書(內容須包括申請人和代辦人雙方的姓名、身份證(台灣同胞提供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外國人提供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護照)號碼、聯系電話,及委託代辦的事項)。
(6)戶口遷入或調入的,如果在遷入或調入後首次按本市戶籍人員身份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時年齡超過規定年齡的,本人必須在經辦窗口《繳交超齡養老保險費告知書》上簽字確認。需繳交超齡保險費,填報《參保人員轉入異地社保關系繳交超齡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2、以單位職工身份參保的前往本單位所屬社保中心申請,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前往本人戶籍所屬區的社保中心申請。
(7)養老保險在外地怎麼轉回自己身邊擴展閱讀:
除了可以遷移養老保險,但是除非是本市戶籍(以申請轉入時的戶籍狀態為准)參保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辦理異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廈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1、申請轉入時還未達到待遇領取條件的,須正在廈參保(已繳交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並到帳且申請轉入時未停保);
2、申請轉入時已達到待遇領取條件的,須滿足最後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地為廈門或在廈保留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包括視同繳費);
3、申請轉入時已達到待遇領取條件,雖從未在廈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各參保地的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均不滿10年的。
參考資料來源: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異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入政
㈧ 在異地的養老保險怎樣轉回自己戶籍所在地
1、離開原單位時, 到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等你再次參保繳費後,在新的參保地的社保機構,出具原參保地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填一張轉入申請表。(本人去,也可以由新的參保單位經辦人去辦理)。
3、申請完後,如果符合轉入的條件,本人就等待社保的通知了,其餘的轉移手續、基金劃轉,就由接收方和轉出方的社保機構之間去聯系了。
4、雙方轉移手續完結後,新參保地的社保會通知你或你所在的單位經辦人員。
(8)養老保險在外地怎麼轉回自己身邊擴展閱讀
《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第五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1、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2、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
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3、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㈨ 在外地交的社保怎麼轉回本地
以安陽市職工醫保為例。
住房公積金的轉移:
職工與外地的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本地新就業單位在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職工開設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職工持本人身份證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大廳申請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將在外地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轉入其在本市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
養老保險轉移:
本人需到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然後攜帶《參保繳費憑證》及相關資料到新就業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轉移接續手續。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審核相關資料,符合轉移條件的即可受理轉移手續。
其他保險轉移:
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的通知,參保人員跨統籌區轉移醫保關系,需要以下幾個步驟辦理:
第一步、中止原參保地(新鄉)參保關系,並申請開具參保憑證;
第二步、由用人單位勞資人員憑轉出地開具的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向市醫保中心提出接續申請,提交原參保地參保憑證。市醫保中心受理申請後,生成並發出《聯系函》;
第三步、轉出地收到轉入地《聯系函》後,按規定辦理職工醫保轉移手續。轉出地、轉入地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9)養老保險在外地怎麼轉回自己身邊擴展閱讀:
社保轉移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參考資料來源:安陽市民之家-在外地繳納的社保如何轉回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