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業單位清退2016年以前個人交的養老保險有什麼條件
並非是2016年前,而是2014年10月前。條件?就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無條件退還。
2.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今後怎樣繳納及領取養老金
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後,將按照本人歷年繳費多少、繳費期長短來計算養老金標准。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3. 2014年前繳了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人員,2020年退休後,可以退返之前養老金嗎
社保費是不能返還的,因為一部分計入了統籌賬戶,一部分進入個人賬戶,將來靠這些給你發退休金呢。不能返還。
4.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自己交的養老金部分退回
不懂裝懂,公務員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休時自己交的社保部分都返還給個人了,因為他們是財政開支,沒有進社保,因此個人部分是返回的
5. 果然收到一筆機關事業單位社保中心退回的養老金個人繳交部分。。。。。。。。分錄該怎麼做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負數)
6. 事業單位的人退休以後個人繳納得的養老金退還嗎
可以,你就不必辦理退休了,直接退保就可以了,這樣就會把你個人賬戶資金專余額全部還給屬你,你回家就吃這些就行了。
如果不想這么做,就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個人賬戶資金余額男性分139個月,女性195,按月算在退休金中發放,按月發放余額為零時,如果你還活著,照樣發放這時你就是領大家的了。
7. 事業單位沒有及時辦理退休,怎麼退回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
交了就交了,退不回來。除非全部退回,這樣只退個人部分,那麼多年單位都白交了。
8. 企業單位轉入事業單位個人交納的養老保險金是否退還本人
根據勞社部發〔2001〕13號《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版險關系處理意權見的通知》規定:
「職工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之月起,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養老制度,其原有的連續工齡與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後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退休時按機關事業單位的辦法計發養老金。已建立的個人帳戶繼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退休時,其個人帳戶儲存額每月按1/120計發,並相應抵減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的養老金。」
職工從企業單位轉入事業單位時,個人交納的養老保險金(個人帳戶)繼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是不能退還本人的。
9. 原來在企業繳納年,現在轉入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原來繳納的養老金返還給個人么
不會,你不用管這些。你去事業單位報到後,單位會要求你去辦一些人事手續,全部辦好後,你個人在當地社保局的電腦系統里會多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說明你已經按事業單位的在交了。到於以前不管是企業還是個人名義交的,是作為累積的年限的。比如又前共計交了3年3月。好現在開始你只要交11年7個月。就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養老保險交費年限。
而且自去年起,國家規定,已交的社保是不允許再退還本人了,但國家支持社保關系全國范圍內的轉移。
10. 事業單位交的養老金個人部分退回,對以後退休有影響嗎
我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至今未正式開展,但有的地方自行出台方案開展內了統籌。後來,該地容方政府所開展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業務一是沒國家政策支持搞不下去,二是上級部門下文清理整頓(特別是全額事業單位),就停止了業務。對於已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有的地方退還個人繳納部份金額,有的地方沒清退。你所說的情況可能是地方清理措施為退休人員死亡後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