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是供銷社職工,養老保險問題怎麼解決啊
你是供銷社職工,但是早已經下崗失業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只有自己繳費,如果你真的去社保中心繳費了,那麼你到了退休年齡才能領到退休金。
B. 供銷社下崗社保補繳我問下我是從下崗後沒錢交養老保險12 年從有40-50給補貼開始交了三年還差三
當然會產生滯納金和利息的,而且還需要企業來補繳,費用還是比較貴的
C. 我是供銷社下崗職工,沒買斷,單位不給負擔養老保險,我自己全額繳納比例20%,這樣合理嗎謝謝!
92年前的下崗工沒錢交費現在可以交費了一年交低檔8013交5年60歲可以領了
D. 關於供銷社職工養老保險及安置
下崗職工辦理養老保險的方法如下:
一、失業人員
失業人員在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後,原用人單位將其檔案等轉到失業人員戶籍所在的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時封存養老保險手冊,中止養老保險關系。不需要在另行辦理中斷繳費手續。失業人員因種種原因未再就業的,在失業期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時,向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相當地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辦理退休手續,經批准後,由區、縣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再就業人員
失業人員事業之前和再就業後交納的養老保險費合並計算,其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失業期間間斷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予以保留,其儲存額連續計算利息,並與再就業後的個人賬戶合並紀錄,個人賬戶號碼始終不變。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的,應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辦理轉移檔案關系手續,重新啟封養老保險手冊,並在新的用人單位辦理登記和申報繳費手續,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
三、自己從商人員
職工自謀職業或非正規就業的,可以把檔案關系和養老保險關系存入本市具有代辦養老保險職能的職業介紹機構,在該職業介紹機構辦理委託存檔手續後,可以重新恢復養老保險關系,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同(這個是需要她本人簽字的,因此,她本人肯定是知道的)後,自己到當地的社保辦理續保手續。
E. 我是供銷社下崗職工可以向供銷合作社䃼交養老保險嗎
可以繼續交、現將個人社保繳存帳戶轉到你所在的社保中心,需要離職單位開出社保轉回出單,即人力資源填答一個表,蓋上章就好,拿到你本人醫保卡掛靠社保中心辦理。
如果是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話,是要和養老保險一塊捆綁繳費的。
如果是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話,每年大約400-600元,根據所在街道的 經濟條件而定、
F. 供銷社職工解除合同補交養老保險還補交失業保險么
解除合同後是個人續交交養老保險
只用交社保和醫保
失業保險是不用交的
G. 供銷社未給職工繳納養老保險金,怎麼辦
一、提起勞動仲裁的時效是一年,而你父親要求的卻是1992年的社保,很可能會因為超過仲裁時效而被駁回。
1、如果父親能證明自知道時起未超過一年,可以此主張未超過時效。
2、如果最終不能再補交社保:可以起訴單位要求單位承擔你父親自1992年沒有社保造成的損失。
二、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 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經濟處罰。
三、《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7)廣西供銷社下崗失業人員交養老保險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准,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三十二條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發生合並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H. 供銷社下崗社保補繳
社保補繳方式: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位原版因造成的漏權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
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等;
其他相關材料。
為彌補因企業遲繳職工養老保險費,造成職工個人賬戶金額損失,補繳養老保險費按照濟勞險字【1999】7號文件執行。計算方法如下: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I. 請問供銷社的下崗職工現在已經辦理4050工程(養老保險),請問這種保險交多少年,養老金怎麼領取
這個優惠政策只能用三年,也就是說40-50人員三年內繳納養老金可以優惠三分之二的養老金。
J. 供銷社下崗職工,下崗後一直未交養老保險,現在想交,該怎麼交,沒交的那些年要補交嗎
當然了。如果有單位的話,這樣你可以去繼續交,因為那樣的話費用是企業、國家、個人平坦的。如果是你自己交,一般下崗了都是自己補交的,那樣的話費用很高,個人建議你可以考慮商業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