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為員工交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公積金等屬於福利費嗎
不等於。
『貳』 公司為職工交的基本醫療保險是和養老保險一樣都記入管理費用嗎還是記應付福利費借方
基本養老保險記入管理費用,補充養老保險記入應付福利費.
『叄』 養老保險計入什麼科目
1、企業提取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可以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2、醫療保險應計入「應付福利費」科目,不過年底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可以進行納稅調減。
社保繳納後應該怎麼做會計分錄:
首先單位在編制工資發放表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職工工資代扣社會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負擔的大病醫療補助金);
貸:其他應付款——職工工資代扣住房公積金 貸:應繳稅費——應繳個人所得稅——應繳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單位為職工繳納社保後的會計處理為。
(3)福利費是否在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工會經費 公司按應付工資2%計提的工會活動經費:
職工教育經費按應付工資的2.5%計提的用於職工教育方面的費用.開支的范圍主要有培訓教材費,師資費,外委培訓費,培訓教師以及外委培訓人員的差旅費,交通費等。
培訓領用的消耗品和零配件等.住房公積金 公司為職工交納的住房公積金,計提基數是崗位技能工資,計提比例公司為10%,個人為10%。
養老保險費 公司為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計提比例公司為20%,個人為8%(其中個人部分從個人工資扣除).
失業保險費 公司為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用醫療保險費 公司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用,其中個人部分從個人工資扣除.
折舊費 公司當月非生產,銷售經營用各類固定資產(含房屋,圍牆,道路,設備),辦公設施,運輸工具計提的折舊費用.
辦公費 公司各部門因辦公需要發生的費用開支及材料消耗,主要指辦公用品,辦公耗材,標牌,印章,設計用圖紙費,對內業務宣傳(如橫幅及各種活動宣傳用品)等。
『肆』 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計入應付職工薪酬嗎
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
具體賬務處理如下:內
提取時:
借:管理費容用--社會保險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4)福利費是否在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伍』 企業交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應做管理費用,還是沖減應付福利費
入"管理費用".如果個人部分員工自己付而企業先墊付的就借:"其他應收款"貸"銀行存款或現金".另外,如果有計提福利費的,同時企業全部幫員工付的社保金就直接沖減應付福利費也可以.
『陸』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費用列支
對這個問題,《企業財務通則》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應當依法為職工支付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費,所需費用直接作為成本(費用)列支。已參加基本醫療、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具有持續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所需費用按照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從成本(費用)中提取。超出規定比例的部分,由職工個人負擔。」
2008年2月26日發布並開始執行的《財政部關於企業新舊財務制度銜接有關問題的通知》(財企〔2008〕34號)對能夠在成本(費用)中列支的比例作了明確:「(二)補充養老保險的企業繳費總額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成本(費用)中列支。企業繳費總額超出規定比例的部分,不得由企業負擔,企業應當從職工個人工資中扣繳。個人繳費全部由個人負擔,企業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資助。《企業財務通則》施行以前提取的應付福利費有結余的,符合規定的企業繳費應當先從應付福利費中列支。」
從上述文件可知,企業為職工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用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可以直接計入當期成本(費用),應付福利費有結余的,應當先從應付福利費中列支。超出該比例的部分,由職工個人負擔。
稅務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45號)同時規定:「企業為全體雇員按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或標准補繳的基本或補充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可在補繳當期直接扣除;金額較大的,主管稅務機關可要求企業在不低於三年的期間內分期均勻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的《關於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8〕264號)關於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問題,給予了如下明確:「2007年度的企業職工福利費,仍按計稅工資總額的14%計算扣除,未實際使用的部分,應累計計入職工福利費余額。2008年及以後年度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先沖減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余額,不足部分按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扣除。企業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余額已在稅前扣除,屬於職工權益,如果改變用途的,應調整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以上文件規定了企業按照規定的比例為職工繳納和補繳的補充養老保險費用可以在當期成本費用中扣除。
對於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發放補充養老保險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9〕615號)規定,對單位用工效掛鉤結余工資等,以現金形式發放給在職職工及離退休人員,作為補充養老金的,對在職職工取得的該筆所得,應全額計入發放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收入,合並計征個人所得稅。對離退休職工取得的該筆所得,應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收入,按稅法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批復》(財稅〔2005〕094號)規定,單位為職工個人購買商業性補充養老保險等,在辦理投保手續時應作為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因各種原因退保,個人未取得實際收入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予以退回。
從上述文件可以看出,單位為職工購買的補充養老保險費用,要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單位代扣代繳。
『柒』 為員工支付的社保,單位負擔的基本醫療保險還要單獨在「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中核算嗎
職工薪酬的會計核算分二步,第一步是工資和單位負擔社保和公積金的計提,第二步是工資的發放及社保、個稅的繳納。應發工資是指員工因任職而取得的工薪、獎金、津貼、補貼以及其他與任職有關的收入合計;實發工資是指在應發工資的基礎上扣除個人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個人所得稅後,實際發放給職工的工資數。
一、 職工薪酬中工資和社保的計提:
1、根據工資表金額計提工資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工資(應發數,針對管理人員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應發數,針對銷售人員工資)
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人工費-工資(應發數,針對生產人員工資)
製造費用—工資(應發數,針對生產管理人員工資)
在建工程-待攤支出-工資(應發數,針對在建工程人員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2、計提公司負擔部分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金額,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針對管理人員公司負擔部分)
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針對管理人員公司負擔部分)
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失業保險(針對管理人員公司負擔部分)
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工傷保險(針對管理人員公司負擔部分)
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生育保險(針對管理人員公司負擔部分)
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針對管理人員公司負擔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針對管理人員公司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針對管理人員公司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失業保險(針對管理人員公司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工傷保險(針對管理人員公司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生育保險(針對管理人員公司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針對管理人員公司負擔部分)
提示:其他屬於銷售費用、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在建工程的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用與管理費用一樣進行明細核算。
或者,也可以這樣分項計提: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針對管理人員公司負擔部分)
銷售費用—社會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針對銷售人員公司負擔部分)
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直接人工費-社會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針對銷售人員公司負擔部分)
………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公司負擔部分)
二、 職工薪酬中工資的發放及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上繳:
1、工資發放及各種費用的扣繳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實際發放給員工的現金或打到工資卡中的金額)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工資表中計算出來的個稅)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工資表中公司代扣的個人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工資表中公司代扣的個人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失業保險(工資表中公司代扣的個人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工傷保險(工資表中公司代扣的個人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生育保險(工資表中公司代扣的個人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工資表中公司代扣的個人承擔部分)
2、企業向社保部門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針對管理人員公司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針對管理人員公司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失業保險(針對管理人員公司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工傷保險(針對管理人員公司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生育保險(針對管理人員公司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針對管理人員公司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工資表中公司代扣的個人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工資表中公司代扣的個人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失業保險(工資表中公司代扣的個人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工傷保險(工資表中公司代扣的個人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生育保險(工資表中公司代扣的個人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工資表中公司代扣的個人承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實際公司+個人合計繳納給社保部門和住房公積金中心的金額)
3、個人所得稅繳納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合計金額,與個稅明細申報金額要一致)
三、 其他應付職工薪酬的賬務處理:
1、發生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提示:現在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按照實際發生額在工資總額的14%、2%、2.5%范圍內限額扣除,一般單位不再單獨計提這些費用,而是按實際發生額列支成本費用】
2、對外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捌』 計提和支付工資、福利費、醫療保險、社會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的主要賬務處理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
營業費用
生產成本(製造費用,最後製造費用也是要分配到成回本中去答的)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應付福利費
----應付醫療保險
----應付社會養老保險
----應付住房公積金
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應付福利費
----應付醫療保險
----應付社會養老保險
----應付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其他應收款----個人應付的保險費用等 (在工資中扣除個人應付的費用)
『玖』 企業為職工繳納的商業保險可以作為福利費在稅前扣除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第三十五條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扣除。
第三十四條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第四十條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條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准予扣除。
(9)福利費是否在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福利費的開支范圍,國家是有明文規定的,主要應用於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職工醫葯費、職工工傷赴外地就醫路費以及企業福利部門的各項開支等。福利部門主要包括:醫務室、托兒所、幼兒園。
緊扣「企業用於職工個人的福利」主題。不包括職工集體福利設施購建支出(比如建蓋醫務室、托兒所、幼兒園的支出,這項支出列在「盈餘公積」賬戶)。
有一些政策性的福利,如烤火費、某些崗位的勞動保護費等以及「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金」與「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一道計入「管理費用」。
『拾』 請問按照工資總額計提養老保險等要不要先加上福利費作為總的計算依據
養老保險一般不應該是抄按照工資總額計提的,而是按照實際繳納社保的單位部分金額計提(個人部分從員工工資中扣)
如果你們是先按照一定比例計提,那是你們自己估算的問題,一般不用考慮服務費,按照工資比例計提,不過最後也應該按照實繳金額調整的